蔡定劍

蔡定劍

蔡定劍1955年生於江西新建,家中兄妹五人。1983年,他本科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1998年獲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86年至2003年底,他先後供職於全國人大常委會研究室、秘書處,任職至副局長,但他更喜歡別人叫他“博士”。

基本信息

個人簡歷

相關概況

蔡定劍 蔡定劍

姓名:蔡定劍  

畢業院校:1983年7月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畢業,1986年9月北京大學研究生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1998年北京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

最高學位:博士

供職單位:中國政法大學

曾任職務:教授、博士生導師、憲政研究所所長

2010年11月22日凌晨3:30,中國著名憲政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所長蔡定劍教授不幸病逝,享年54歲。

職業生涯

◆北京大學法學院人民代表大會與議會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兼職教授

◆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幹事

◆北京市法學會憲法學會常務理事

教師情況

社會兼職:北京大學人民代表大會與議會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洪範法律經濟研究所學術委員會委員

中國經濟改革研究會特邀研究員

研究領域

憲法學、人民代表大會與選舉制度、法制建設理論與實踐。

主要講授課程:憲法學、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立法研究、基本權利保護的理論與實踐

外語語種:英語

出國經歷

1994年10月-1995年10月,美國哥倫比亞法學院訪問學者

2002年1月-7月,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耶魯大學大學訪問學者

1995年10底-11月中和2002年6月中-月底,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兩次短期訪問研究

2002年5月5日-5月25日,瑞典隆德大學訪問研究

2004年7月初-10月初,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研究學者

2007年9月5日-11月25日,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LSE)和法國巴黎政治學院進行歐盟項目研究

科研項目

主持國際合作研究項目:

中——荷法治合作項目“就業歧視調查與反歧視對策研究”(2005年5月-2008年5月)

歐盟項目——中歐公眾參與民主理論與實踐研究(2006年6月-2009年5月)

與耶魯法學院合作項目――“公共預算制度改革研究”(2006年-2008年)

在陳光中教授主持的國家重大攻關項目《中國司法制度基礎理論研究》中承擔子項目

在徐顯明教授主持的國家重大攻關項目《中國法制現代化的理論與實踐》中負責子項目

個人作品

處女專著

《民主是一種現代生活》,2010,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論文:

《中國憲法實施的私法化之路》,中國社會科學,2004年2月

《為民主辯護――對當前反民主理論的回答》中外法學,2007年第5期

獲獎情況: 2002年獲“第三屆傑出中青年法學家”

《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獲法務部第二屆全國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二等獎

教材專著

《一個人大研究者探索》(文集)(2007年)武漢大學出版社

《憲法精解》2003年出版-2006年6月第二版,法律出版社

《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1992年出版-2003年第四版)法律出版社

《黑白圓方――法治、民主、權利、正義論集》(2003年)法律出版社

《歷史與變革-新中國法制建設的歷程》(1999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國家監督制度》(1991年)中國法制出版社

主編撰寫

《中國就業歧視的現狀及反歧視對策研究》(2007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海外反就業歧視制度與實踐》(2007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中國選舉狀況的報告》(2003年)法律出版社

《監督與司法公正—研究與案例報告》(主編),法律出版社,2005年6月

《國外公眾參與立法》(主編),法律出版社,2005年6月

《中國走向法治30年(1978-2008)》,2008,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年由荷蘭博睿(Brill)出版社推出英文版。

《反就業歧視法專家建議稿及海外經驗》,2010,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論文著類

《為民主辯護――對當前反民主理論的回答》《中外法學》,2007年第5期

《公共預算應推進透明化法制化民主化改革》《法學》2007年第5期

《公共預算改革的路徑和技術》《中國改革》2007年6期

《中國就業歧視現狀的調查報告》《經濟觀察報》2007年07月02日

《憲政的條件》《領導者》2006年12月(總第13期)

《監督法的困境與期待》《改革內參》2007年3期

《中國社會轉型時期的憲政發展》,《華東政法學院學報》,2006年第4期

《中國憲法司法化路徑探索》,《法學研究》,2005年第5期

《向新加坡學什麼?(上篇)》,中國青年報·冰點,2005年11月

《向新加坡學什麼?(下篇)》,中國青年報·冰點,2005年11月

《中國憲法實施的私法化之路》,《中國社會科學》,2004年2月

《憲政百年與當前中國憲法實施》,中國趨勢-名家演講錄(廣東人民出版社),2004年

《論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程式》,台灣《月旦民商法雜誌》,2004年6月

《論當前人大制度的改革與完善》,《政法論壇》,2004年第6期

《選舉違法行為及其防治》,《人大研究》,2004年第2期

《選舉發展中的矛盾與選舉制度改革的探索》(合作),《戰略與管理》,2004年第1期

英文論文(2004年-2007年)

《Civic Qualities and Reform in China`s Electoral System》,中國社會科學(英文版),2004年春季

《Introduction:Theory and Practice in China`s Current Electoral System Reforms》,中國社會科學(英文版),2004年春季

《The Development of constitutionalism in the transition of Chinese society》,《East Asian Institute》,10.February 2006

評論著作(2004年-2007年)

就業歧視與就業壓力無關《法制日報》 2007-11-18

城鄉規劃需要公眾參與《新京報》2007-11-04

“不法之法”繩之以法《中國新聞周刊》 2007年8月13日

就業升學中的強制體檢有違人權《南方周末》2007年8月2日

制度何以不能經由惡性事件而得完善?(《南方都市報》,2007-8-18

政府沒有權力取締公民的個體經管方式《南方周末》2007年6月7日

政府尊重環境權,才是尊重人權《南方都市報》2007年06月19日

我們為什麼要反就業歧視?《法制日報》2007年05月30日

預算不公開,何來監督?《新聞周刊》2007年5月第18期

市政建設不能沒人文關懷《新京報》2007年5月13日

反就業歧視不是奢侈品 《中國新聞周刊》2007-04-29

能否向公眾公開政府預算《新京報》2007年03月12日

人代會的“務虛”與“務實”《新京報》2007年03月17日

選舉把鄉村搞亂了嗎?《北京日報》2007年03月19日

不應忽視公民的經濟自由權《南方周末》2007年02月01日

城市交通更應“以人為本” 《中國公路》2007年第2期

如何使法律有效:給政府權力,不如給公民以權利 《新聞周刊》2007年2月9日

律師質疑法律是社會進步的槓桿《新京報》2007年01月14日

實現公眾參與,打造利益博弈的公正平台《南方都市報》2007年01月25日

《美麗園事件的啟示:大家都要遵守法律規則》,《新京報》,2006年10月15日

《是種子總要發芽—親歷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和發展》,《精神歷程—36位中國當代學人自述》.

當代中國出版社,2006年10月

《惡意訴訟應當受到法院克制》,《法人》,2006年第10期

《讓選民和代表成為選舉主體》,《學習時報》,2006年9月25日

《城市屬於誰?城管應該管什麼?》,《南方都市報》,2006年9月16日

《城市管理必須反省執法目標》,《法制日報》,2006年9月5日

《人大選舉千萬不要越俎代皰》,《公民導刊》,2006年第9期

《2006,期待基層人大選舉走向競爭》,《民主與法制》,2006年7月上

《誰對佘祥林母親的死負責》,《熱言時代—時評精選》南方日報出版社出版,2006年6月

《關鍵在立法機制》,《財經》,2006年第8期

《從‘好萊塢發展規劃’看城鎮規劃中的公眾參與》,《國際借鑑》,2006年第4期

《加強人大監督亟需程式支持》,《人民論壇》,2006年第3期

《構建公眾參與機制,實現改革轉型》,《南方都市報》,2006年3月22日

《被誤讀與忽略的新加坡經驗》,《南風窗》,2006年第2期下

《法規備案審查還不等同違憲審查》,《中國新聞周刊》,2006年第2期

《消除性別歧視,勿忘‘三八’精神》,《南方周末》,2006年3月9日

《‘饅頭血案’的憲法視角》,《新京報》,2006年3月4日

《美麗園業主維權勝訴的啟示》,《新京報》,2006年2月12日

《法治正未有窮期,需待民意鑄軌輪》,南風窗,2005年12月

《誰還應對交通事故負責(上)》,新京報,2005年12月

《誰還應對交通事故負責(下)》,新京報,2005年12月

《中國向違憲審查邁進》,南方周末,2005年12月

《反就業歧視:立法者應有所作為》,法制日報,2005年7月

《反就業歧視:建立和諧社會》,人民法院報,2005年7月

《違法亂占耕地必須受到遏制》,法制日報,2005年6月

《車改:被利益曲解的改革》,新京報,2005年6月

《105次違法:有悖常理的荒唐結果》,新京報,2005年6月

《電子警察是要執法還是罰款》,南方都市報,2005年6月

《誰對佘祥林母親的死負責》,南方都市報,2005年5月

《立法聽證的現狀及改進意見》,法制日報,2005年4月

《計畫要刪,預算要念——人大審議方式改革應利於民主》,南方周末,2005年3月

《2005年中國立法透視(迎接新一輪立法高潮到來)》,法制日報,2005年3月

《盤點人大代表議案制》,財經,2005年3月

《如何提高立法聽證的實效》,檢察日報,2005年3月

《公務員加薪應由人大說的算》,新京報,2005年3月

《人大立法凸現以人為本》,香港文匯報,2005年3月

《責任意識與法律素質同等重要》,檢察日報,2005年3月

《不可行研究:政協民主監督的重要渠道》,檢察日報,2005年2月

《基層民主選舉亟待法律規範》,南方都市報,2005年2月

《審計風暴後的責任為何缺失》,南方周末,2005年2月

《警惕以反腐的名義搞腐敗》,新京報,2005年2月

《謹防借制度建設破壞法制》,新京報,2005年2月

《不要以荒唐的邏輯搞廉政》,新京報,2005年2月

《謹防以腐敗的道德觀誤導官員》,新京報,2005年2月

《感受美國總統選舉》,法學家茶座,2005年第9期

《人民應該知道國家預算》,中國新聞周刊,2005年第8期

《警惕以反腐的名義搞腐敗》,改革內參,2005年第8期

《廉政保證金制度的謊言》,中國社會導刊,2005年第6期

《盤點人大代表議案制》,財經,2005年第6期

《讓選舉列車運行在法治之軌》,中國新聞周刊,2005年第5期

《選舉監督制度的研究十分必要》,人大研究,2005年第4期

《可喜的憲政變化》,人大研究,2005年第2期

《民主是一種國家生活》,中國新聞周刊,2005年第1期

《中國迫切需要反歧視》,瞭望東方周刊,2005年第33期

《2004:憲政之風撲面而來》,南風窗,2004年12月

《誰代表國家所有權》,學習時報,2004年10月

《百年憲政的啟示》,改革內參,2004年10月

《新中國憲法的制定背景》,學習時報,2004年9月

《增強執政力在於依憲執政建設民主》,南方都市報,2004年9月

《審計機關成為“第三院”不現實》,瞭望東方周刊,2004年8月

《為溫州市人大開辦輿論監督節目叫好!》,南方周末,2004年7月

《年年審計揭醜,何以屢查屢犯?》,財經,2004年7月

《事故尚需問責,“人禍”更應追究》,南方周末,2004年6月

《司法改革應由全國人大統領》,南方周末,,2004年4月

《判決不要打“太極”》, 法制日報,2004年4月

《讓人民知道政府怎么花錢》,法制日報,2004年3月

《人大個案監督的基本情況》,人大研究,2004年3月

《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改革家》,新聞周刊,2004年2月

《半世紀修憲滄桑路》,南方周末,2004年3月

《如何承擔決策失誤的責任》,網易時評,2004年3月

《如此保護私營企業合法嗎》,南方周末,2004年2月

《就業,不能再歧視下去了》,南方周末,2004年2月

《防止對流浪乞討人員強制措施回頭》,南方周末,2004年2月

英年早逝

胃癌病逝

中國人大制度研究第一人、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蔡定劍於11月22日凌晨3時30分,病逝於北京305醫院,享年54歲。

2009年6月,蔡定劍在回江西南昌探親期間查出已是胃癌晚期。此後,他一直非常樂觀,努力配合治療。在癌細胞已擴散至全身之後,他的家人表示,“能夠堅持至今日已是奇蹟”。

學生祈福

18日下午,蔡定劍教授病情已很嚴重,醫院已經下了病危通知書。在得知蔡定劍病危的訊息後,中國政法大學師生就自發在學校BBS上發帖“為蔡定劍老師祈福”,不到12小時,就有四百多學生回復。

一位網名“流雲淡淡”的同學留言說,“蔡老師是我非常尊敬的老師、學者,他不是停留在理論的探討層面而是身體力行,踐行著自己的理想——憲政,為蔡老師祈福,希望吉人天相,逃過這一劫,蔡老師希望您早日好起來。”

病重持研

2009年,唐福珍拆遷自焚事件發生後,蔡定劍在媒體撰文提出,《城市房屋管理拆遷條例》不但具有法律缺陷,而且在政治上也缺少合理性,製造了一系列的社會矛盾和衝突,如不修改或廢除,“將會載入21世紀的惡法史冊”。

2010年10月,促進《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廢舊立新學術研討會在北京舉行,蔡定劍以病重之身主持研討會。與會的熊偉不能忘懷的是,當時蔡定劍“仿佛說話的勁兒都沒有了”,簡短的開場白後,身子就歪在椅子上,會議期間三次返回房間休息。

蔡定劍的助手、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劉曉楠回憶,這次研討會是蔡定劍最後一次在法學圈露面。  

臨終牽掛

2010年11月19日,他告訴前去看望的《財經》記者,“我還有太多的事情要做。”

《財經》記者與蔡定劍教授告別時,他最後說:“憲政民主是我們這一代人的使命”。  

學生留言

一位上過其憲法學課的本科學生在日記中用一對輓聯評價蔡定劍老師道:

民主雖未成,先生卸甲登杏壇,著述躬行,豈止法大師表?

憲政必有道,國人啟蒙鑄神器,黑白圓方,斯是眾望所歸!

另一位上過其憲法學課程的本科生紀念蔡定劍先生的輓聯為:

定國圖治,宦海經年,書生意氣針砭時局,然民權未張,浩浩秋風悲遺夢;

劍骨琴心,軍都數載,夫子世范力挽狂瀾,今憲政待舉,莘莘學子問前程?

先生千古  

社會評價

中央社會主義學院政治學教研室主任王占陽評價說,“蔡定劍教授是一位具有偉大人格力量的民主戰士,也是中國民主事業中為數不多的能夠獨當一面的一員大將。他的英年早逝,無疑是中國憲政民主事業的重大損失”。

易中天挽 蔡定劍先生

憲政即限政,公權不能膨脹;

民主非明主,言論必須自由。

理性理念

定劍老師離開我們有10多天了   。

定劍老師是一名普通的大學教授,但他更是一個不平凡的人。他用生命為實現與維護民眾權利而不懈努力,他用生命全力推動國家進步,他一生所致力的是真正關係到我們國家長治久安、關係到民族振興的偉大事業!這些天來社會公眾以各種形式的強大民意表達,充分展示了對他的高度肯定與敬意,其中也包含了我對定劍老師深深的崇敬。在沒有認識定劍老師前,我是他的理論“冬粉”;自打結識定劍老師後,他的理論思考、實踐探索乃至他的意志品格、心胸境界一次次地震撼著我。在他生前,追隨著他的事業;在他離去後,為他未竟的事業繼續奮鬥,這是我們許多學界朋友的共同意願。

在定劍老師身上,中國知識分子“以天下為己任”的精神品格與當代公共知識分子獨立思考與批判精神的社會責任感融合一體,並貫穿於他全部的理論思考和實踐探索。由此,他在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憲政理論研究上作出獨特的貢獻,被稱為研究“中國人大制度第一人”,在他逝世後,許多人評價他將是進入中國憲政歷史的歷史性人物。我以為這樣的評價是客觀公正的。

運用憲法保障人民權利

人民民主權利必須依靠憲法的有效實施。定劍老師認為,“憲法保障人權的規定,如自由、平等、人格尊嚴等,應視為全部法律秩序的基本價值或目標。”他的一篇文章題目就是:“憲法是拿來用的”。他研究憲法不是書齋里的文本考據,而是關注現實生活中的真問題:反對就業歧視、制止對居民土地房產的低價強征、呼籲對B肝病毒攜帶者提供權利救濟、努力促進村民自治、推進司法改革等等。定劍老師的學術研究和實踐探索始終緊緊繫於解決當今中國社會公民尤其是弱勢利益群體的權利保障和實現上:

2003年他身為局級官員,公開支持三位博士生為孫志剛事件而提出的違憲審查立法建議,在他和一批學者的鼎力推動下,儘管沒能促成我國建立違憲審查制度,但全國人大也以廢除舊法代之以新法而在保護人權上有了進展。他堅持不懈地為反對就業歧視而努力,清華大學李盾老師曾經回憶說,定劍老師邀請多個部門的諸多專家參與研究,共同完成了《中國就業歧視現狀和反歧視對策》等100餘萬字的研究報告,提出了《反就業歧視法(專家建議稿)》。自2005年以來,他組織學生深入社會,在招聘會現場進行宣傳,開展地方人大反歧視立法培訓,和《法治周末》、《南方周末》等一起推進記者的反歧視報導培訓,至2008年、2009年、2010年又持續進行大學生就業歧視現狀和公務員招考中就業歧視現狀調查。2010年9月,蔡定劍重病之中還主持召開了有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法制辦、國務院婦兒工委、全國總工會、最高人民法院和大學、研究機構及民間組織參加的“推進就業機會平等經驗和方法討論會”。

定劍老師認為民眾權利的實現不是誰恩賜的,而是公民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爭取得來的。為此,他深入研究公民參與的理論與實踐,並把推進研究與解決問題緊密結合。就在他去世前20 多天,他還拖著已經非常虛弱的病體,於10月26-27日發起並參加城市房屋拆遷條例廢舊立新研討會,他以超出常人的意志忍受著病患的巨大痛苦在會上做主題發言,積極倡導拆遷決策過程中的公民參與。

讓民眾權利管住公共權力

法治的實質是依法治國。憲法要能在實際生活中保障和實現人權,就必須使民眾能管住公共權力。他曾經說到在黨的十三大會議前後,他參與進行了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實地調研和理論研究,而那段經歷使他更加致力於從中國實際出發推進憲政建設。作為根本大法的憲法,若得不到真正落實,只能稱為“法制”,難成“法治”,而“法制”在古代即有。以實行憲政管住公共權力,這是定劍老師的一貫學術思想。多年來他做了多方面的努力。

首先,他高度關注基層民主選舉和村民自治的實踐發展與立法完善。 1987年定劍老師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研究室任職時專門為村民自治問題奔赴各地,直接向農村基層幹部和農民調查,他們撰寫的調查報告引起了很大反響,直接促使《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順利通過。1998年《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正式頒布實行後的情況表明,法律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定劍老師為此作出了大量的努力。2009年他由民革中央主辦的中國新農村法制建設論壇上,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應當儘快制定專門的《村民委員會選舉法》,更好細化和完善選舉程式。 2010年1月《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修改草案向社會公布並徵集建議後,他與張千帆老師共同主辦了一次《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修改學術研討會,並提出了重要的修改建議。

其次,定劍老師認為管住公共權力的一個可行之策就是管住政府的錢袋子。人民要實現監督、制約,公共財政就要透明。定劍老師來在全國人大會議召開前後多方呼籲,人大代表和社會公眾要重視推進政府公共財政預算透明問題,而且他發動和依靠地方黨組織和地方人大的同志一起參與這項工作,並選擇上海閔行區等地率先試點。同時,他多次拖著病體到各地開展讀懂政府財政預算報表的知識培訓。就在他生命的最後幾天,他勉強支撐著聽取他的助手對12月初廣東培訓會議準備情況的匯報,並對工作提出要求。

第三,在人大制度框架里管住公共權力,就需要充分發揮人大代表的作用。定劍老師高度支持地方對完善人大代表職權、發揮人大代表作用的改革探索。從關注人大代表的民主競爭選舉、研究現行人大代表制度的缺陷到推動人大代表法的修訂,定劍老師傾注了巨大的心血與努力。他已經是病情非常嚴重,體力嚴重虛弱了,他還與張千帆老師共同主持了人大代表法修訂的學術研討會議,並且把各位學者的意見都進行了仔細收集整理,提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

堅持憲政民主的政治原則

定劍老師一生致力於推進中國的民主憲政事業,他深知這是必須理性推進的艱難歷史進程。一方面,他秉持理性思考的態度,反對片面激進的情緒化做法。他在不同場合都強調過,推進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不是要“另起爐灶”,而是要在執政黨既有領導之下,充分挖掘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制度在發展民主政治上的潛力,拓展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空間,通過改革完善人大制度,推進憲政建設。

在對民主政治的推進中,定劍老師更是不屈服於權力的威勢,敢於直言真知灼見。為了推進民主憲政,定劍老師於2007年組織召開了“十七大與中國政治發展理論討論會”; 2008年主持召開“中國政治體制改革三十年反思與前瞻研討會”;2009年主持召開“中國憲政前景理論研討會”。定劍老師是一個當之無愧推進中國走向憲政的研究者和行動者。

以生命為實現社會進步鋪路

人們把定劍老師看做是一個對民主和憲政孜孜以求的學者,認為他身上最突出的品質是支配他一生的自由精神。我以為,定劍老師追求的並非是個人自己的小自由,而是社會民眾權利實現與保障的大自由。他從小所經歷的農家艱苦,使他深深體會到自由與權利對中國普通民眾之寶貴之重要。在一次朋友聚會上,大家紛紛展示自己小時候的照片,定劍老師給大家展示的是一張斑駁破舊的照片,他說這是他的國小畢業照,也是他的第一張照片。這張照片伴隨他一生,見證了他一生。當時我們一群中外朋友在一起,他動情地回憶起自己小時候6、7 歲就在稻田裡幹活的艱辛,講他每天走很遠的路去上學。他從沒有忘記自己是底層出來的,他對底層民眾始終有著深厚的猶如自己親人般的感情。也正是這感情使他對憲政民主的研究,不是側重於學究類的經典考據文本研究,而是始終帶著深切的現實關懷,針對現實中的問題研究思考,因為憲政民主中現實問題的背後實質都關係到民眾權利的保護與實現。

為了底層民眾,任何一點有利於社會進步的事,他都傾力親為。定劍老師邀我一同去開個小會。這個會不是學術會議,而是他為改革遇到阻力的一個貧困鄉鎮尋求發展幫助而專門開的小會。發展要有資金有技術有項目,定劍老師是學者,這些方面的資源他一無所有。他與這個鄉鎮的幹部素不相識,他本可以不管這個事。可是這個鄉鎮的幹部慕名輾轉找到了他,他就把鄉鎮的事背起來發動他的朋友們。為了讓這個貧困鄉鎮的幹部能到北京來,定劍老師甚至替他們解決了來京的全部路費和住宿開支。為了能開這個小會,定劍老師多次打電話向朋友們求助。

正是因為定劍老師始終把情感和理論研究與社會進步民眾利益緊緊系在一起,所以他以博大寬宏的心胸團結一大批不同學術領域的專家學者共同研究問題。定劍老師對所有學者作出的貢獻都給予高度評價,他曾經告訴我,他在研究公共財政預算監督問題時,對財政理論很不熟悉,是天津財經大學的李煒光老師幫助他解決了這個問題。許多學者都提到,儘管在研究中學者們各有不同見解,但定劍老師是博採眾長、廣泛採納各種意見,因此許多學者都是因某個具體研究而與定劍老師認識,但從此結下了長期的友誼,形成了長久的合作。因此,他在社會學術界裡是難得的有著很大親和力和廣泛號召力的人。寬溝會議上,定劍老師組織了國內法學界、政治學界、社會學界、歷史學界、經濟學界一大批最優秀的學者共同研討憲政民主問題。

“立德、立言、立行是為不朽”,這是中國文人古來至今的不絕追求,只有把個人生命完全獻給社會進步的人才能最終達至這樣的境界。定劍老師做到了,人民在自己的心中為他豎起了豐碑。所以,在那個寒風凜冽的早晨,有1000多人自發地趕來為定劍老師送行,他們來自深圳、哈爾濱、鄭州、天津、上海、四川山鄉,為他送行的隊伍緩緩前行綿延不絕,有維權的B肝病毒攜帶者、有維權的反對土地強征房屋強拆者、有不知名的與定劍老師素未謀面的網民、有來自黑龍江的想報考定劍老師的博士生而還沒有來得及報名的學生……。所以,目前正在開展的感動中國人物的評選活動中,祖國各地的民眾自發地在新浪網和中國網路電視台網站上為定劍老師投上自己的選票……

定劍老師遠行了,他的精神將永遠激勵著我們,他的未竟事業,我們還活著的人當努力繼承。我們唯一能告慰定劍老師在天英靈的,就是把定劍老師為之奮鬥的事業繼續推向前去。

“每一步追求都是為了自由”

蔡定劍的人生脈絡並不複雜。1975年他是福建沿海的一名邊防軍人,1979年成為中國政法大學(北京政法學院)復校後的第一批學生,1983年分配到解放軍總政治部工作,1986年進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研究室,2004年起成為中國政法大學的一名學者。

“他說自己的每一步追求都是為了自由。”張樂倫說。蔡定劍覺得自己並不適合軍隊而選擇離開,儘管那時幾乎沒有比軍人更令人稱羨的職業;他離開機關,“因為學校思想與研究空間更大”。

蔡定劍進入最高立法機構時,正值中國恢復民主法治。他在全國人大的前同事、現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蔣勁松說,當時已攻下北大法學碩士的蔡定劍,是“起點較高”的年輕人,擔任研究室政治組組長,頗受重用。1987年,蔡定劍負責《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草案)》的調研工作。

曾任研究室主任的程湘清回憶說,雖然中國的第一部監督法直到2006年才出爐,但是,蔡定劍率政治組起草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執法檢查的若干規定》在1992年已獲得通過。

這一年,36歲的蔡定劍出版了自己最重要的代表作《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並成為人大系統和法學界知名的“學者型官員”。此前,從未有人對中國的基本政治制度做過系統論述。“在機關里,能踏實研究問題的人不是很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立法規劃室主任吳高勝說,並不是所有人都充分利用了得天獨厚的條件。2002年,蔡獲評“全國十大中青年法學家”。

蔡定劍的名字吸引了更多的公眾注意,是在2003年。他組織一些人大官員和學者所作的《中國選舉狀況的報告》發表,直接介入民主政治最核心的議題。

當時,孫志剛案震驚全國,作為一名在職官員,他在《南方周末》上發表觀點,支持三位北大青年學者提出的違憲審查。

2003年最後一天,這位“學者型官員”正式告別全國人大,回到母校中國政法大學執教。妻子劉星紅說,蔡定劍回歸學術的想法,實際上自上世紀90年代末就有了。

“他比官員更理想,比學者更務實”

蔡定劍原本打算去北大,後因故未能如願。後來,北大聘請他擔任人大與議會研究中心主任。

“他與純粹學院派的學者不一樣,他講的道理往往是簡單、直接的,他用的文字是明白、流暢的,而仔細讀他寫的東西,會發現都帶有很深的感情。”時任北大法學院院長、現北大常務副校長吳志攀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2003年9月的一天,B肝病毒攜帶者浙大學生周一超因刺殺人事幹部被判死刑,網友發起一項1611名公民的聯署行動,要求對全國31個省份招考規定進行違憲審查。

B肝患者維權網站“肝膽相照”版主“小穀子”給當時的官員蔡定劍打電話,得到了他的鼓勵和支持:“公民的口袋不能隨意搜查,公民的身體怎能隨意搜查?”蔡認為,體檢、黨團員身份要求甚至“幹部年輕化”口號,都可能涉及歧視,而這些人們往往意識不到。

2004年6月,蔡定劍擔任所長的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宣布成立,當天同時啟動了“反就業歧視國際法律合作”項目,至今仍在繼續。

在每年評比中,憲政研究所的“橫向課題”總列前茅。實際上自創立起,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一度只有一個固定的研究人員——蔡定劍自己。2008年1月起,劉小楠加入,成為蔡最穩定的工作夥伴。

憲法研究所課題繁多,但最主要集中在反就業歧視推進、公共預算改革和公眾參與三大議題。劉小楠說,蔡的一個未完成的構想是,希望組織師生,一個人專攻一項公民憲法權利,再結集成書。“他認為,國內憲法學者對國家權力研究得多,但對公民權利研究得少。”

蔡定劍希望,通過一個個具體項目,推進解決實際的制度問題。他一直關注憲法司法化和私法化。“他有一個重要的理念是憲法是拿來用的,他一生努力的立足點,就是如何把憲法變得更有用。”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千帆說。

2013年1月,蔡定劍抱病聯名20位專家學者呼籲取消高考中的B肝歧視,一個月後,各地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取消B肝檢測。緊接著,他又將《反就業歧視法(專家建議稿)》發往全國人大。

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家法室副主任武增說,他們收到了蔡的法律草案。“他認定一個目標,就一直堅持。”她說,雖然一些法律進入立法程式尚需時日,但蔡的執著令她感動。“他比官員更理想,比學者更務實。”

武增說,因為蔡定劍在立法聽證方面的項目推動,這項制度得以在全國許多地方陸續推廣開來。

上海市閔行區人大財經委主任顧宏平稱“蔡定劍是個偉大的人”。2007年起,蔡聯合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一起,在憲政學者孫潮擔任一把手的上海閔行區進行公共預算改革。設計者的創想,讓顧宏平眼前一亮,比如,設財政預算初審聽證會與人大代表修正案兩道“關卡”,保證了監督終可真正落實。

2013年6月,蔡定劍仍堅持飛往上海,討論改革推進事宜。

“每個人都是改革的推動者”

出現在公共場合的蔡定劍,總是“朝氣蓬勃的樣子”。此次病重,他不讓客人到病床前探視,堅持梳理整齊,坐到客廳沙發上接待。劉小楠說,“他愛美”,喜歡旅遊和拍照。之所以經常選擇香山飯店開會,是因為那裡風景優美,飯店則是華裔建築大師貝聿銘在中國大陸僅有的幾個作品之一。

蔡定劍是公認的完美主義者,他的兒子蔡克蒙認為他是一位嚴父。學生很難得到他的高分,而工作夥伴和助手,則已習慣他的認真性格和從未有當面的表揚。

“他幾乎沒有對什麼事情很滿意,”劉小楠說,“每一步每個細節都要跟他報告。”幾乎每次會議,蔡看過會場之後都要重新擺放。去世前幾天,他還突然問起廣州培訓的用車問題,儘管此前他已正式委託四川大學教授周偉代為主持。

蔡還喜歡較真。比如,他明知空姐餐車裡沒有桃汁,依然說“我要桃汁”,並要求看意見簿。“不是故意為難,他覺得航空公司應該為旅客提供多樣化服務。”他的外語並不好,卻在美國為一個劣質電話卡打起小額訴訟官司。到新加坡旅遊,他又把強制購物的導遊給告上了法庭。

“小額訴訟怎么執行,法學院是不會教的。”蔡的律師妻子劉星紅說。蔡曾撰文認為,治安法庭、小額訴訟是國外行之有效的經驗。

較真也是蔡定劍的學術和工作態度。在合作閔行改革時,他曾就財政問題與財科所的專家辯論過。他也不止一次就新聞報導問題與熟悉的記者辯論,“但是第二次採訪他時,他好像已經忘了。”一位法治記者說。

“比較笨,比較拙,不會討巧。”劉星紅的外甥女吳薇這樣評價姨父。然而無論人大機關前同事或是學界同行,都認為他有一種特殊的魅力,“總能把不同的人凝聚起來”。

作為立法機關官員,吳高勝和武增經常參加蔡定劍組織的研討會。武增說,蔡是一個“特別純粹的人”。“他的人品正直,很有正氣,”吳高勝評價他“幾十年如一日,始終堅持民主法治”。

每年全國“兩會”前,蔡定劍總會召集專家記者談預算。12月4日普法日,蔡會在高校作普法講座。“每個人都是改革的推動者。”他說。

去年底,蔡定劍主持召開“中國憲政前景論壇”,論壇發言被集結成書,題為《走向憲政》。11月19日,書的另外一位編撰者、中國社會主義學院教授王占陽帶著樣書到醫院,此時,蔡已拿不動書,放在胸膛反覆撫摸。

2013年11月23日下午,在中國政法大學為蔡定劍舉辦的追思會上,他的同事王人博說,“研究憲政的人有,以憲政為業的人有,但像蔡老師這樣,像一位虔誠的教徒,以憲政為自己的信仰和信念的,只有他一位。”

蔡定劍23歲的兒子蔡克蒙在父親的影響下成了“憲政愛好者”。他在北大法學院念完本科後留學法國。在追思會上,他說,“如果有一天我到父親陵前掃墓,我希望我能燒給他一張選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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