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專業術語]

職業[專業術語]
職業[專業術語]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根據中國職業規劃師協會的定義:職業=職能*行業,這樣才能算是一個完整的職業。

基本信息

職業分類

分類

根據中國職業規劃師協會定義:職業包含十個方向(農村農業、生產加工、製造、服務娛樂、政治、科研教育、管理、商業)。

細化分類有90多個常見職業,工人、農民、個體商人、公共服務、知識分子、管理、兵役。  

第一產業:糧農、菜農、棉農、果農、瓜農、豬農、豆農、茶農、牧民、漁民、獵人等。

第二產業:瓦工、裝配工、注塑工、折彎工、壓鉚工、投料工、物流運輸工、普通操作工、噴塗工、力工、搬運工、縫紉工、司機、木工、電工、修理工、普工機員、屠宰工、清潔工、雜工等。企業製造多用黑領、藍領來表示   。

第三產業:公共服務業(大型或公辦教育業、政治文化業、大型或公辦醫療業、大型或公辦行政、管理業、管理人員、兵役、民族宗教、公辦金融業、公辦諮詢收費業、公辦事務所、大型糧棉油集中購銷業、科研教育培訓業、公共客運業、通訊郵政業、通訊客服業、影視事務所、聲優動漫事務所、人力資源事務所、發行出版業、公辦旅遊文化業、文員白領、家政服務業)。個體商人(服務)業(座商),(盲人中醫按摩業、個體藥店、個體外賣、個體網咖、售賣商業、流動商販、個體餐飲業、旅遊住宿業、影視娛樂業、維修理髮美容服務性行業、個體加工業、個體文印部、個體洗浴業、回收租賃業、流動副業等)。綜合服務業,(房地產開發、宇宙開發業)。

職業是參與社會分工,利用專門的知識和技能,為社會創造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獲取合理報酬,作為物質生活來源,並滿足精神需求的工作。

特點

社會分工是職業分類的依據。在分工體系的每一個環節上,勞動對象、勞動工具以及勞動的支出形式都各有特殊性,這種特殊性決定了各種職業之間的區別。

世界各國國情不同,其劃分職業的標準有所區別。

職業特徵

職業的社會屬性。

職業是人類在勞動過程中的分工現象,它體現的是勞動力與勞動資料之間的結合關係,其實也體現出勞動者之間的關係,勞動產品的交換體現的是不同職業之間的勞動交換關係。這種勞動過程中結成的人與人的關係無疑是社會性的,他們之間的勞動交換反映的是不同職業之間的等價關係,這反映了職業活動職業勞動成果的社會屬性。

職業的規範性。

職業的規範性應該包含兩層含義:一是指職業內部的規範操作要求性,二是指職業道德的規範性。不同的職業在其勞動過程中都有一定的操作規範性,這是保證職業活動的專業性要求。當不同職業在對外展現其服務時,還存在一個倫理範疇的規範性,即職業道德。這兩種規範性構成了職業規範的內涵與外延。

職業的功利性。

職業的功利性也叫職業的經濟性,是指職業作為人們賴以謀生的勞動過程中所具有的逐利性一面。職業活動中既滿足職業者自己的需要,同時,也滿足社會的需要,只有把職業的個人功利性與社會功利性相結合起來,職業活動及其職業生涯才具有生命力和意義。

職業的技術性和時代性。

職業的技術性指不同的職業具有不同的技術要求,每一種職業往往都表現出一定相應的技術要求。職業的時代性指職業由於科學技術的變化,人們生活方式、習慣等因素的變化導致職業打上那個時代的“烙印”性。

1.

職業的

職業是人類在勞動過程中的分工現象,它體現的是勞動力與勞動資料之間的結合關係,其實也體現出勞動者之間的關係,勞動產品的交換體現的是不同職業之間的勞動交換關係。這種勞動過程中結成的人與人的關係無疑是社會性的,他們之間的勞動交換反映的是不同職業之間的等價關係,這反映了職業活動職業勞動成果的社會屬性。

2.

職業的規範性。

職業的規範性應該包含兩層含義:一是指職業內部的規範操作要求性,二是指職業道德的規範性。不同的職業在其勞動過程中都有一定的操作規範性,這是保證職業活動的專業性要求。當不同職業在對外展現其服務時,還存在一個倫理範疇的規範性,即職業道德。這兩種規範性構成了職業規範的內涵與外延。

3.

職業的功利性。

職業的功利性也叫職業的經濟性,是指職業作為人們賴以謀生的勞動過程中所具有的逐利性一面。職業活動中既滿足職業者自己的需要,同時,也滿足社會的需要,只有把職業的個人功利性與社會功利性相結合起來,職業活動及其職業生涯才具有生命力和意義。

4.

職業的技術性和時代性。

職業的技術性指不同的職業具有不同的技術要求,每一種職業往往都表現出一定相應的技術要求。職業的時代性指職業由於科學技術的變化,人們生活方式、習慣等因素的變化導致職業打上那個時代的“烙印”性。

職業相關

學校 學校

第一,與人類的需求和職業結構相關,強調社會分工

第二,與職業的內在屬性相關,強調利用專門的知識和技能

第三,與社會倫理相關,強調創造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獲得合理報酬

第四,與個人生活相關,強調物質生活來源,並涉及滿足精神生活

西方職業的劃分

根據西方國家的一些學者提出的理論,在國外一般將職業分為三種類型:

(1)按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性質、層次進行分類。這種分類方法把工作人員劃分為白領工作人員和藍領工作人員兩大類。白領工作人員包括:專業性和技術性的工作,農場以外的經理和行政管理人員、銷售人員、辦公室人員。藍領工作人員包括:手工藝及類似的工人、非運輸性的技工、運輸裝置機工人、農場以外的工人、服務性行業工人。這種分類方法明顯地表現出職業的等級性。

(2)按心理的個別差異進行分類。這種分類方法是根據美國著名的職業指導專家霍蘭創立的“人格—職業”類型匹配理論,把人格類型劃分為六種,即現實型、研究型、藝術型、社會型、企業型和常規型。與其相對應的是六種職業類型。

(3)依據各個職業的主要職責或“從事的工作”進行分類。這種分類方法較為普遍,以兩種代表示例。其一是國際標準職業分類。國際標準職業分類把職業由粗至細分為四個層次,即8個大類、83個小類、284個細類、1506個職業項目,總共列出職業1881個。其中8個大類是:

①專家、技術人員及有關工作者;

②政府官員和企業經理;

③事務工作者和有關工作者;

④銷售工作者;

⑤服務工作者;

⑥農業、牧業、林業工作者及漁民、獵人;

⑦生產和有關工作者、運輸設備操作者和勞動者;

⑧不能按職業分類的勞動者。

這種分類方法便於提高國際間職業統計資料的可比性和國際交流。其二是加拿大《職業崗位分類詞典》的分類。它把分屬於國民經濟中主要行業的職業劃分為23個主類,主類下分81個子類,489個細類,7200多個職業。此種分類對每種職業都有定義,逐一說明了各種職業的內容及從業人員在普通教育程度、職業培訓、能力傾向、興趣、性格以及體質等方面的要求,有較大的參考價值。

我國職業的劃分

我國職業分類,根據我國不同部門公布的標準分類,主要有兩種類型:

一、第一種:根據國家統計局、國家標準總局、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1982年3月公布,供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使用的《職業分類標準》。該《標準》依據在業人口所從事的工作性質的同一性進行分類,將全國範圍內的職業劃分為大類、中類、小類三層,即8大類、64中類、301小類。其8個大類的排列順序是:第一,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第二,國家機關、黨群組織、企事業單位的負責人;第三,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第四,商業工作人員;第五,服務性工作人員,第六,農林牧漁勞動者;第七,生產工作、運輸工作和部分體力勞動者;第八,不便分類的其他勞動者。在八個大類中,第一、二大類主要是腦力勞動者,第三大類包括部分腦力勞動者和部分體力勞動者,第四、五、六、七大類主要是體力勞動者,第八類是不便分類的其他勞動者。

二、第二種: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國家經濟委員會、國家統計局、國家標準局批准,於1984年發布,並於1985年實施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代碼》。這項標準主要按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和個體從業人員所從事的生產或其他社會經濟活動的性質的同一性分類,即按其所屬行業分類,將國民經濟行業劃分為門類、大類、中類、小類四級。門類共13個:

(1)農、林、牧、漁、水利業;

(2)工業;

(3)地質普查和勘探業;

(4)建築業;

(5)交通運輸業、郵電通信業;

(6)商業、公共飲食業、物資供應和倉儲業;

(7)房地產管理、公用事業、居民服務和諮詢服務業;

(8)衛生、體育和社會福利事業;

(9)教育、文化藝術和廣播電視業;

(10)科學研究和綜合技術服務業;

(11)金融、保險業;

(12)國家機關、黨政機關和社會團體;

(13)其他行業。

三、第三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將我國職業歸為8個大類,66箇中類,413個小類,1838個細類(職業)。

8個大類分別是:

第一大類

國家機關、黨群組織、企業、事業單位負責人,其中包括5箇中類,16個小類,25個細類;

第二大類

專業技術人員,其中包括14箇中類,115個小類,379個細類;

第三大類

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其中包括4箇中類,12個小類,45個細類;

第四大類

商業、服務業人員,其中包括8箇中類,43個小類,147個細類;

第五大類

農、林、牧、漁、水利業生產人員,其中包括6箇中類,30個小類,121個細類;

第六大類

生產、運輸設備操作人員及有關人員,其中包括27箇中類,195個小類,1119個細類;

第七大類

軍人,其中包括1箇中類,1個小類,1個細類;

第八大類

不便分類的其他從業人員,其中包括1個種類,1個小類,1個細類。

 

這三種分類方法符合我國國情,簡明扼要,具有實用性,也符合我國的職業現狀。

其他分類方式

根據不同標準的職業,可有不同的分類方法。如:從行業上劃分,可分為一、二、三產業;從工作特點上劃分,可分為務實(使用機器、工具和設備的工種)、社會服務、文教、科研、藝術及創造、計算及數學(錢財管理、資料統計)、自然界職業、管理、一般服務性職業等10多種類型的職業。每一種分類方法,對其職業的特定性都有明確的解釋,這對我們更好的掌握某一職業的特點,去選擇適合自身職業有指導作用。

區別

有關“職位”(Professional Position)、“工作”(Job)、“職業”(Occupation)和“職業生涯”(Career)這幾個詞的含義在理論上仍然存在著一定程度的爭議,不過我們可以大致將它們定義如下:

• 職位:是和分配給個人的一系列具體任務直接相關的。因此,職位和參與工作的個人相對應,有多少參與工作的個人,就有多少個職位。例如,小張是某俱樂部足球隊的前鋒。

• 工作:是由一系列相似的職位所組成的一個特定的專業領域。例如,前鋒?

• 職業:是在不同的專業領域中一系列相似的服務。例如,運動員是一種職業。

• 職業生涯(Career)這個概念的含義曾隨著時間的推移發生過很多變化。在70年代,職業生涯專指個人生活中和工作相關的各個方面。隨後,又有很多新的意義被納入到“職業生涯”的概念中,其中甚至包含了生活中關於個人、集體以及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

從經濟的觀點來看,職業生涯就是個人在人生中所經歷的一系列職位和角色,它們和個人的職業發展過程相聯繫,是個人接受培訓教育以及職業發展所形成的結果。

職業是指人們在社會生活中所從事的以獲得物質報酬作為自己主要生活來源並能滿足自己精神需求的、在社會分工中具有專門技能的工作。

職業興趣

職業興趣是一個人對待工作的態度,對工作的適應能力,表現為有從事相關工作的願望和興趣,擁有職業興趣將增加個人的工作滿意度、職業穩定性和職業成就感。知遇網根據頗具權威的霍蘭德職業興趣分類方法,將職業興趣分為六種類型:常規型、藝術型、實踐型、研究型、社會型、管理型。

職業興趣是以一定的素質為前提,在生涯實踐過程中逐漸發生和發展起來的。它的形成與個人的個性、自身能力、實踐活動、客觀環境和所處的歷史條件有著密切的關係,因此,職業規劃對興趣的探討不能孤立進行,應當結合個人的、家庭的、社會的因素來考慮。了解這些因素,有利於深入認識自己,進行職業規劃。

1、個人需要和個性

但不管人的興趣是什麼,都是以需要為前提和基礎的,人們需要什麼也就會對什麼產生興趣。由於人們的需要包括生理需要和社會需要或物質需要和精神需要,因此人的興趣也同樣表現在這兩個方面。人的生理需要或物質需要一般來說是暫時的,容易滿足。例如,人對某一種食物、衣服感興趣,吃飽了、穿上了也就滿足了;而人的社會需要或精神需要卻是持久的、穩定的、不斷增長的,例如人際交往、對文學和藝術的興趣、對社會生活的參與則是長期的、終生的,並且不斷追求的。興趣是在需要的基礎上產生的,也是在需要的基礎上發展的。

有的人興趣和愛好的品味比較高,有的人興趣和愛好的品味比較低,興趣和愛好品味的高低會受一個人的個性特徵優劣的影響。例如,一個人個性品質的高雅,會對公益活動感興趣,樂於助人,對高雅的音樂、美術有興趣;反之,一個人個性的低級,會對占小便宜感興趣,對低級、庸俗的文藝作品有興趣。

2、個人認識和情感

興趣不足是和個人的認識和情感密切聯繫著的。如果一個人對某項事物沒有認識,也就不會產生情感,因而也就不會對它發生興趣。同樣,如果一個人缺乏某種職業知識,或者根本不了解這種職業,那么他就不可能對這種職業感興趣,在職業規劃時想不到。相反,認識越深刻,情感越豐富,興趣也就越深厚。

例如,有的人對集郵很入迷,認為集郵既有收藏價值,又有觀賞價值,它既能豐富知識,又能陶冶情操,而且收藏的越多,越豐富,就越投入,越情感專注,越有興趣,於是就會發展成為一種愛好,並有可能成為他的職業生涯。

3、家庭環境

家庭作為最基本的社會單元,對每個人的心理發展都產生重要的影響,因此個人職業心理發展具有很強的社會化特徵,家庭環境的薰陶對其職業興趣的形成具有十分明顯的導向作用。大多數人從幼年起就在家庭的環境中感受其父母的職業活動,隨著年齡的增長,逐步形成自己對職業價值的認識,使得個人在選擇職業時,不可避免地帶有親職教育的印跡。家庭因素對職業取向的影響,主要體現在擇業趨同性與協商性等方面。

一般情況下,個人對於家庭成員特別是長輩的職業比較熟悉,在職業規劃和職業選擇上產生一定的趨同性影響,同時受家庭群體職業活動的影響,個人的生涯決策或多或少產生於家庭成員共同協商的基礎上。興趣有時也受遺傳的影響,父母的興趣也會對孩子有直接的影響。

4、受教育程度

個人自身接受教育的程度是影響其職業興趣的重要因素。任何一種社會職業從客觀上對從業人員都有知識與技能等方面的要求,而個人本人的知識與技能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其受教育的程度。一般意義上,個人學歷層次越高,接受職業培訓範圍越廣,其職業取向領域就越寬。

5、社會因素

一方面,社會輿論對個人職業興趣的影響主要體現在政府政策導向、傳統文化、社會時尚等方面。政府就業政策的宣傳是主導的影響因素,傳統的就業觀念和就業模式也往往制約個人的職業選擇,而社會時尚職業則始終是個人特別是青年人追求的目標。如當前計算機技術和旅遊事業都得到較大發展,對這兩個職業有興趣的人也增加得很快。

另一方面,興趣和愛好是受社會性制約的,不同的環境、不同的職業、不同的文化層次的人,興趣和愛好都不一樣。

6、職業需求

職業需求是一定時期內用人單位可提供的不同職業崗位對從業人員的總需求量,它是影響個人職業興趣的客觀因素。職業需求越多、類別越廣,個人選擇職業的餘地就越大。職業需求對個人的職業興趣具有一定的導向性,在一定條件下,它可強化個人的職業選擇,或抑制個人不切實際的職業取向,也可引導個人產生新的職業取向。

最後,年齡的變化和時代的變化也會對人的興趣產生直接影響。就年齡方面來說,少兒時期往往對圖畫、歌舞感興趣,青年時期對文學、藝術感興趣,成年時期往往對某種職業、某種工作感興趣。它反映了一個人興趣的中心隨著年齡的增長、知識的積累在轉移。就時代來講,不同的時代,不同的物質和文化條件,也會對人興趣的變化產生很大的影響。

職業規劃

(1)、 職業生涯的含義 職業生涯是指個體職業發展的歷程,一般是指一個人終生經歷的所有職業發展的整個歷程。

職業生涯是貫穿一生職業歷程的漫長過程。科學地將其劃分為不同的階段,明確每個階段的特徵和任務,做好規劃,對更好地從事自己的職業,實現確立的人生目標,非常重要。

(2 )、職業生涯規劃的含義 職業生涯規劃,是指個人發展與組織發展相結合,對決定一個人職業生涯的主客觀因素進行分析、總結和測定,確定一個人的事業奮鬥目標,並選擇實現這一事業目標地職業,編制相應的工作、教育和培訓的行動計畫,對每一步驟的時間、順序和方向做出合理的安排。

(3) 、職業生涯規劃的期限 職業生涯規劃的期限,劃分為短期規劃、中期規劃和長期規劃。

短期規劃,為五年以內的規劃,主要是確定當下的職業目標,規劃完成的任務。

中期規劃,一般為五年至十年,規劃三年至五年內的目標與任務。

長期規劃,其規劃時間是十至二十年以上,主要設定較長遠的目標

(4) 、職業生涯規劃的特性

可行性:規劃要有事實依據,並非是美好幻想或不著邊的夢想,否則將會延誤生涯良機。

適時性:規劃是預測未來的行動,確定將來的目標,因此各項主要活動,何時實施、何時完成,都應有時間和時序上的妥善安排,以作為檢查行動的依據。

適應性:規劃未來的職業生涯目標,牽涉到多種可變因素,因此規劃應有彈性,以增加其適應性。

連續性:人生每個發展階段應能持續連貫性銜接

影響個人職業生涯發展的因素? 進取心與責任心、自信心、自我表現認識和自我表現調節、情緒穩定性、社會敏感性、社會接納性、社會影響力。

1.

可行性:規劃要有事實依據,並非是美好幻想或不著邊的夢想,否則將會延誤生涯良機。

2.

適時性:規劃是預測未來的行動,確定將來的目標,因此各項主要活動,何時實施、何時完成,都應有時間和時序上的妥善安排,以作為檢查行動的依據。

3.

適應性:規劃未來的職業生涯目標,牽涉到多種可變因素,因此規劃應有彈性,以增加其適應性。

4.

連續性:人生每個發展階段應能持續連貫性銜接

5.

影響個人職業生涯發展的因素? 進取心與責任心、自信心、自我表現認識和自我表現調節、情緒穩定性、社會敏感性、社會接納性、社會影響力。

職業規劃也稱職業生涯設計,它是指一個人對一生的各階段所從事的工作、職務或職業發展道路進行設計和規劃。劃分包括虛則什麼職業,在什麼組織和地方從事這個職業在這個職業隊伍中擔任什麼角色,在個人一生的發展階段的職業變更以及為實現職業設計接受的各種教育和培訓。

職業機構可以接受求職者或用人單位的委託,幫助求職者對自己或用人單位對應聘者進行職業生活設計。

職業規劃必須考慮的因素:

個人自身的因素

所在組織所提供的發展條件的因素

社會環境所給與的支持和制約因素

職業規劃作用

確認人生的方向,提供奮鬥的策略

突破並塑造清新充實的自我

準確評價個人特點和強項

評估個人目標和現狀的差距

準確定位職業方向

重新認識自身的價值並使其增值

發現新的職業機遇

增強職業競爭力

職業資格

職業資格是對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職業資格包括從業資格和執業資格。從業資格是指從事某一專業(職業)學識、技術和能力的起點標準。執業資格是指政府對某些責任較大,社會通用性強,關係公共利益的專業(職業)實行準入控制,是依法獨立開業或從事某一特定專業(職業)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必備標準。

職業資格證書

職業資格證書是勞動就業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國家考試制度。它是指按照國家制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任職資格條件,通過政府認定的考核鑑定機構,對勞動者的技能水平或職業資格進行客觀公正、科學規範的評價和鑑定,對合格者授予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在我國職業資格證書根據不同的職業,分為全國統一鑑定,省級勞動部門統一鑑定。

全國統一鑑定的時間一般為每年的5月和11月。實行全國統一鑑定的職業有:秘書、行銷師、物業管理員、電子商務師、項目管理師、心理諮詢師、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企業信息管理師、物流師、網路編輯員、理財規劃師、廣告設計師、職業指導人員、企業文化師、企業培訓師共十五的職業。

職業資格等級證書等級

我國職業資格證書分為五個等級:初級工(五級)、中級工(四級)、高級工(三級)、技師(二級)和高級技師(一級)。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條規定:"國家確定職業分類,對規定的職業制定職業技能標準,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由經過政府批准的考核鑑定機構負責對勞動者實施職業技能考核鑑定。"。《職業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條明確指出:"實施職業教育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同國家制定的職業分類和職業等級標準相適應,實行學歷文憑、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這些法律條款確定了國家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和開展職業技能鑑定的法律依據。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