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解釋
活動的處所;地方。公共~ 、 娛樂~
洪深 《戲的念詞與詩的朗誦》六:“場所較廣,聲音自須較強,發音人所用氣力自須加多。” 王西彥 《人的世界·第一家鄰居》:“如果房子歸兩家合住,這間堂屋就算是公用場所。” 1983年《袁家山簡介》: “袁家山(袁可立別業),……解放後,黨和政府曾幾次整修,雄偉氣勢有增無減,現已成為我縣廣大幹群學習遊覽的場所。”
城市規劃方面解釋
定義
特定的人或事所占有的環境的特定部分,指的是特定建築物或公共空間活動處所。當物質環境與人文環境結合形成的具有特定意義的城市環境空間。城市空間被賦予社會,歷史,文化,人的活動等特定含義之後才能稱為場所。
特點
1.占有性;2.非空間性;3.隨機性。
辨析
場所和場地的關係: 場所乃有行為的場地。場所=場地+在場地上發生的行為。脫離了行為活動,則不能稱之為場所。
相關概念
場所感:場所對人所形成的感受。場所是人建築,造景環境的綜合體。造就一個場所所取決於設計方案的豐富程度,它意味著人的活動及其樂趣,意願,需求和美學價值觀的全面考慮。意味著空間建築與自然,土地形態與建築形態之間多重關係的恰當匯合。當一個場所適應一切功能,一切功能各得其所時,場所感就產生了。
場所理論:有特定的人與特定的事所占有的具有特定意義的環境空間,以滿足使用者需要的和理想的環境要求。這裡環境空間不應狹義地理解為一種視覺藝術空間,而是一種與人的心理及感情有特定連結的綜合的社會場所。當城市空間被賦予社會,歷史,文化,人的活動等含義後才稱為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