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人才開發、人事行政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相應的政策及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在機構編制部門核准的編制使用計畫範圍內,負責匯總上報全市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招考計畫,監督檢查計畫執行情況;負責全市人才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市人才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全市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綜合性政策;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人才選拔、培養、引進項目的組織實施;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四)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就業援助制度,促進城鎮就業困難人員、農村勞動力就業再就業;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負責中專和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的管理指導;建立健全就業、失業預測預警、監控分析制度,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
(五)負責統籌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逐步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基金和補充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組織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分析,擬訂應對措施;管理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各類補充保險相關內容的審核和備案。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制定市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和工資計畫管理政策,負責市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總額的管理和審核;負責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調控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的聘用、考核、培訓、獎懲以及公開招聘、崗位設定管理等工作。
(八)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評價和資格考試工作;歸口管理博士後工作和留學人員來龍工作;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九)負責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擬訂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負責全市外國專家及港澳台專家的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負責促進國(境)外人才智力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及家屬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公務員制度,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擬訂本市榮譽制度、政府獎勵制度;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政府公務員績效考核;負責承辦市政府人事任免手續。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三)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制定完善工時制度和職工休假制度,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全局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年度計畫、工作總結及有關文稿的起草、各類公文材料的審核、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綜合辦理人大、政協建議、提案工作;負責信息綜合、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訪督辦、保密保衛、檔案印信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對局下屬單位財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機關事務、後勤和對外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工資、紀檢監察工作;承辦局信訪工作。
公務員管理科
負責全市國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國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調配、考核、獎懲和工勤人員招工的審批工作;負責公務員的職位分類、職務升降、任免、輪崗、競爭上崗、交流、迴避、辭職辭退、申訴控告等工作;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負責轉業軍官及其隨調家屬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市直及省、部屬單位從異地調入人員的審批;承擔國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統計工作;承辦政府人事任免事項。
政策法規科
負責對局發規範性檔案文稿進行法律審核,對上級和其他部門徵求意見的規範性檔案文稿提出修改意見;負責人事勞動社會保障普法工作、相關法律法規的諮詢,指導監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系統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處理人民民眾給本局來電、來信,接待民眾來訪;受理上級機關、市委、市政府領導以及市信訪局轉辦、交辦的信訪事項,並對各業務科室的信訪答覆件進行審核並進行答覆。
人才培訓管理科
綜合管理全市公務員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和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管理協調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資格評審、考試和聘用審核工作;負責國外智力引進和管理;綜合管理全市職業技能鑑定、職業技能競賽及職業技能鑑定的發證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技能等級考試申報審核工作。
工資福利科
貫徹國家有關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工資政策、法規、制度和標準,研究制定有關規定和實施辦法;組織實施全市機關、事業工資制度改革;審核和監督機關事來單位工資統發標準;承辦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變動工作;承辦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技術等級審核報批;承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審批手續及負責離退休費、離退休待遇政策的實施;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退休人員政治和生活待遇落實情況檢查工作;承辦工齡確認、更改和種類假期待遇;核批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承辦遺屬、精減退職人員、計畫外長期臨時工生活困難補助費調整;組織實施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鈎、企業工資指導線、最低工資標準。
社會保險科
貫徹國家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訂我市社會保險的配套政策、發展規劃、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制訂社會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基金征繳和管理政策;檢查社會保險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指導實施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發放服務工作;負責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工作;負責全市企業職工提前退休審查報批工作;指導和協調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以及農村養老保險改革工作;負責全市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和因病、非因工致殘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申報工作;承擔有關資料統計上報工作;組織社會保險業務政策培訓工作。
機構編制管理科
承辦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編制下達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計畫,並監督執行;貫徹執行國務院頒發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負責本市事業單位的設立(備案)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年度檢驗等管理工作;承辦本局部分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批和發證工作。
仲裁科
組織實施全市人事、勞動爭議案件仲裁工作;指導協調企業勞動關係調整和勞動爭議調解工作;負責勞動契約文本審查、勞動契約管理工作;負責草擬或審核人事勞動社會保障規範性檔案;負責人事勞動社會保障普法工作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諮詢工作;承擔市人事、勞動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工作;承擔相關統計年報和信息工作。
領導班子
姓 名:王仁學
職 務:黨組書記、局長
職 責:主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面工作,直管局辦公室。
姓 名:葉偉軍
職 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職 責:黨組成員、副局長、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局長。協助局長抓好社會保險、信息網路建設管理、社會保障卡工作。分管社會保險科、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信息中心(社保卡中心)。
姓 名:姚淡珍
職 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職 責:協助局長抓好本系統機關黨務、各項年度考核任務的督辦、幹部教育管理、宣傳、檔案、黨史、創建、提案議案辦理和工、青、婦等工作;抓好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和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職稱評聘、人才開發管理等工作。分管局辦公室、公務員管理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工資福利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人才開發管理科)。
姓 名:雷露生
職 務: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職 責:協助局長抓好紀檢、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綜治信訪、依法行政、行政許可、基金監管、市領導交辦件及信訪件的督辦、勞動監察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分管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科(勞動關係科)、政策法規科(行政許可科、社保基金監督科、內審科)和勞動監察大隊。
姓 名:包偉明
職 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職 責:協助局長抓好職業能力建設、就業再就業、人才交流管理工作、保密、財務、政府採購、後勤接待、安全生產、招商引資和人力社保系統基層組織建設工作。分管職業能力建設科、就業管理服務局和人才管理服務處。
姓 名:張曉明
職 務: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常務副局長。
職 責:協助局長抓好社會保險和社會保障卡工作,協助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局長管理社保局日常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