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治民

龍治民

龍治民,陝西省商洛市商州區楊峪河鎮王墹村人。1983~1985年間,龍治民製造了新中國最大的個人惡性殺人案,在自己家中連殺48人,並將屍體埋在自家院中,這48條性命僅換得573元。他神志正常,無任何精神症狀,反應敏捷。龍治民從受到縣長、計生委表彰的計畫生育先進模範淪落為殺死48人的殺人狂。龍治民少年頗好學,常借月光讀書,但囿於歷史環境,學無所用,受挫後便意志消沉,自暴自棄,曾自編了一首充滿自嘲的打油詩為己徵婚。1985年8月30日,陝西省檢察院商洛分院以故意殺人罪,將龍治民夫婦提起公訴。1985年9月27日,龍、閆二犯被處決。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龍治民龍治民

楊峪河鎮)王墹村人,原系商縣仁治公社龍砭子大隊人,1974年春因修建南秦水庫移居楊峪河。1980年,商縣計畫生育委員會授予他“計畫生育先進模範”稱號,因此也被當地稱作為龍先進。但是他並沒有珍惜“計畫生育先進模範”這一榮譽,相反將它作為開脫罪責,證明自己是好人,殺人是為民除害支持計畫生育工作的藉口。

1985年,龍治民與妻子閆淑霞共同在家中謀害48人案發。龍治民案發後,不知是什麼原因,這個案子一直沒有公開,以至很多人都不知道龍治民案可能是中國第一殺人案。

此後,這起特大殺人案不斷被網友提起。2011年年底公開出版的《陝西省志·公安志》,也首次刊出了“殺人魔”龍治民的照片。

人物背景

龍治民龍治民

龍治民6歲、其妹3歲時喪母。基於傳宗接代的觀念,其父嬌慣放縱龍治民,去地里幹活也用背簍背著。但龍治民在同學中年齡最大,個子卻最小,師生均看不起他,多次遭同學惡作劇戲弄。“文革”期間,龍治民成立了一個紅衛兵組織,抄家、批鬥幹部,傾瀉了平日怨氣。然而好景不長,村里成立革委會時,龍治民差點被揪出批鬥,其組織隨之瓦解。

龍治民少年頗好學,常借月光讀書,但囿於歷史環境,學無所用,受挫後便意志消沉,自暴自棄,曾自編了一首充滿自嘲的打油詩為己“徵婚”。1977年冬他將一痴呆女子騙至家中關在樓上,奸宿數日,後被村中民兵發現解救。1978年,龍在親友的撮合下與因患腦膜炎而殘疾的閆淑霞結婚。婚後生活更為艱難,欠生產小隊口糧款180餘元,隊里催要,龍不理不睬。又因其時常晝伏夜出,村中人很少與之往來。龍治民心緒惡劣,處境孤獨,在社會上沒有朋友。

龍治民遷到王墹後即經常藉口這病那病不出工,出工也不出力。生產隊規定每個勞力全年要完成基本工400個,龍所做卻不到100,有時還給自己偷加工分。分配到名下的糧食都懶得去背,常由隊上派人送到家裡。王墹民眾幫助移民蓋新房,龍治民卻鑽在借住的屋裡裝病。1982年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後,龍靠混工分吃“大鍋飯”過不成,走上了一條犯罪之路。

案件回顧

1983年—1985年,在陝西省商縣各鄉出現怪事。一些外地打工歸來或者上城買東西的農民離奇失蹤。到了1985年5月,向公安部門報告的失蹤者就有37人之多。劉灣鄉葉廟村40多歲的杜長英就是其中之一。

1985年5月16日,他起了個大早,跟哥哥一起去城裡趕集給豬買豆餅。兩人分手後,杜長英卻再也沒有回家,家人四處尋找。

1985年5月27日黃昏,杜長英的哥哥杜長年再一次從城裡尋覓回來。路過縣造紙廠時,他找到出納員的表弟侯義亭,說了杜長英十餘天未回家的事。表弟侯義亭愣怔了片刻,叫道:“哎呀”神色變得嚴峻起來:兩天前,有名男子拿一張金額一元八角五分賣麥草的條子來領錢,條子上的名字卻是杜長英。侯問那人怎么回事,那人說杜欠他錢,一直賴著不還,他在街上堵住杜,杜把這借錢的條子給了他。

1985年5月28日,經侯義亭辨認,領錢人是44歲的龍治民。杜長年等人隨即扭住龍治民,要帶他去派出所。僵持不下的時候,一黑臉小伙上前,說也正找這人。黑臉小伙是另一支尋人隊伍的成員。

1985年元月11日,上官坊鄉某村副支書姜三合等人從西安做活回來,在西關車站打算回家,碰到個頭矮小的龍治民,龍對他們說,他家裡有活,挖豬圈,一天五元。姜三合獨自去後,再不見回家。其兄姜銀山從勝利油田請假回家,一直尋找到了5月;期間曾數次向地縣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均無回音。5月28日,在這個吵吵嚷嚷的人堆里,姜家看見了要找的人。持續數月的尋訪,姜家了解到,龍治民經常出沒於西關汽車站等處,春節以後,還不時從市場上招走一些男女。

兩支尋人隊伍交換情況,感到事情嚴重,把龍治民押往公安機關報案。兩個人失蹤都與龍治民有關,縣公安局決定將其收審。面對訊問,龍治民的供述來來回回就是:“杜長英的麥草條是我拿的,他欠我20塊錢。以後他去哪兒,我咋知道,姓姜的是我叫的,幹完活就走了。起個豬圈嘛能用多長時間,一個下午就幹完了。他在我家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走了,以後他去了哪裡我咋知道”。

這么一個矮小愚笨、光頭赤腳的農民能幹出什麼事呢?公安人員甚至為龍治民是關是放猶豫過,最後決定先把龍治民關起來,第二天到龍治民的家裡看看再說。

1985年5月29日早晨,兩名公安人員前往楊峪河鄉王墹村龍治民家,龍治民家窗戶全堵上了土坯,昏暗得像個地窖。屋內坑坑窪窪的土質地面上,有幾處好像被鏟過;架在閣樓上的木梯上有些斑點,呈烏紫顏色,像血跡。龍治民妻閆淑霞下肢癱瘓,行為古怪,對公安人員的問詢,她一會兒說:“屋裡沒啥”,過了一會兒又說:“有一次家裡來了幾個人,晚上我睡在炕上,聽見外間有動靜,第二天這些人就不見了。”問她怎么回事,她又不說了。過了一會兒,又沒頭沒腦地說:“我洗衣服,水紅紅的。”。

龍治民家西廂堆放著亂七八糟的雜物,柴草、空酒瓶、破布片等,用腳撥開才能看見一塊地面;東廂更加黑暗,污濁,雜物充盈,一進門便碰一臉蛛網和塵絮。

兩公安人員在搜查中感到可疑,他們搜查完畢後,立刻回到局裡匯報,於是當天下午公安局又派人赴龍治民家搜查。這次搜查村治保主任也在現場,其對公安人員說,龍治民的家裡很臭,村里人都不肯到他家去。

刑警隊長王扣成則從臭味中分離出另一種臭味,他熟悉的死屍腐味。細細找尋,王扣成在東廂一個蘿蔔窖旁邊,發現一堆散亂的麥草下有兩具相擁在一起的男性裸屍。

公安人員停止搜查,封鎖現場。看守所接到指令,要求把龍治民銬起來,並加上腳鐐。

為防止龍治民的同夥在逃、自殺或相互殺人滅口,公安人員指示西南各鄉,尤其是龍治民所在的楊峪河鄉上趙原村、龍治民的原籍仁治鄉、龍治民的妻子閆淑霞娘家所在的金陵寺鎮以及鄰近王墹的劉灣鄉的鄉村幹部和民兵治保組緊急動員起來,對轄區內的曾有前科者和有劣跡者實行監控,並對行跡異常者予以關注。至於案發地王墹村,被一支武警部隊包圍封鎖起來,通往村外的各路口都站立著荷槍實彈的武警。

自實行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王墹村沉默數年的鐘聲再度被敲響了。

6月2日午後,村幹部站在幾成廢墟的老戲台上,向集合在台下的村民宣布了一個決定。基於法律方面的考慮,不便給決定以某種正式形式,該決定便沒有訴諸文字更不能記錄在案,而是口頭下達的。所以王墹村幹部沒有使用“宣布”或類似於它的字眼,甚至避免給村民造成他在“傳達上級決定”的印象。沒有什麼決定,只是一件事。“給大家說個事。這個案子還在保密階段,為避免走漏風聲,給公安人員進一步偵破帶來不便,這一段時間大家沒什麼要緊事就不要離開村子了。

據公安人員推測,龍治民很可能有同夥。一些有頭腦的王墹人馬上品出了這番“禁令”的真正含義。

他們議論道:“要說防止走漏風聲,風聲在前幾日早被圍觀的外村人傳揚出去了。龍治民的同夥若在外村,早就逃的逃,毀贓的毀贓了。公安人員懷疑龍治民的同夥就在王墹村里!”於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人人眼裡滿含疑問。此後的日子裡,家家戶戶門窗禁閉,出門時彼此碰見了,也只是匆匆的打個招呼,沒有多餘的話,全村一時處於相互猜忌的惶惶不安的緊張氣氛中。

與此同時,在公安人員發現的兩具屍體中,一個是杜長英,但另一個卻並不是姜三合,而是一名十六七歲的小伙。再返王墹展開第三次搜查,公安人員在東邊門扇的柴草後,又發現了一個滿滿的化肥袋子——裡面裝著一具女屍,死者年約50,也不是姜三合。

三具屍體的發現,立即引起了轟動。全村的老少傾巢而出,前往圍觀。治保主任和幾個民兵維持秩序。公安人員劃出保護圈。商縣主管政法的縣委副書記、公安局長,以及商洛地委、行署的有關領導相繼趕來現場。公安人員帶上警犬,再次搜查龍家,沒有新的發現。據村民們講,龍治民家門前有過一個蘿蔔窖,現已填平種上了白菜。這引起了公安人員的注意。

閆淑霞向民警指了蘿蔔窖所在的位置。這地方離門檻還不到一米。一個民兵挖了幾杴以後,挖出一些苞谷葉。薄薄的土層下,是一層苞谷稈。公安人員又叫來幾個人用杴,先不深挖而向四周開掘,清理出一個長3米、寬2米的場地。揭開苞谷稈,竟然有八九具屍體,是以碼柴禾的碼法,頭足彼此交錯倒置,整齊而緊湊,但從邊際可見:下面至少還有一層。在場者都被這噩夢般的場景嚇住了。現場勘察的公安人員發出指令:暫停勘察,立即上報省廳!

一個排荷槍實彈的武警,封鎖了埋屍現場,另有一個連在城內隨時待命,軍分區獨立連亦處於戒備狀態。地區公安處與現場開通了無線電話。陝西省公安廳長副廳長張景賢和一班刑偵幹部次日抵達後,挖掘工作重新開始。起屍,照相錄象,編號登記,解剖。黃昏7點多,掘出的屍體數目已經升至20具。夜幕降臨,勘驗工作停下來。王扣成對周玉局長說了那段時間裡唯一的一句調侃的話:“這跟臨潼的兵馬俑一樣哩!”

5月31日黎明,“3號坑”的挖掘與屍檢工作重新開始,屍體的數目繼續上升。上午11點,“3號坑”清理完畢,整整33具屍體。對於和平時期的兇殺案,它無疑是一個天文數字了!

勘驗人員相繼走出席圍,摘下口罩扔掉,長長出了一口氣。然而公安人員不敢稍有鬆懈,雖然沒有跡象表明案情還有擴大的可能,但也無跡象表明案情會就此終止。

稍事休息之後,大家手執有金屬尖頭的標桿在龍治民家周圍探測。誰也不希望再有所發現,即使再發現什麼,也希望是有關的物證。大家心理承受力已到了極限。

就在這時,上午11時30分左右,當一個公安人員再一次把標桿插進土地時,他突然僵止在那裡,人們的目光向他聚攏過來……他手下感到了一陣虛空。“2號坑”就是這樣被發現的。該坑在“3號坑”東側兩米處龍治民家的豬圈內,形狀與“3號坑”相仿,南北縱向,長2米,寬1米,深1.5米,掘出8具屍骸,排列整齊,頭足彼此倒置,與“3號坑”如出一轍。可見坑內被害者先於“3號坑”內被害者遇害。

就在勘驗工作進行的同時,訊息在民間不脛而走,地震般強烈的撼動了商洛全境。人們如潮水一般向王墹村湧來。早在5月29日,屋內三屍被發現之後,由於屍體的狀況和異乎尋常的藏屍方式,即在王墹周圍引起了不小的驚動,當天就有附近村鎮的人趕來觀看。雖然訊息也傳到了商縣縣城裡,但三人遇害這一事實尚未超出人們的經驗,城裡來人不多。

“3號坑”被發現之後,情況就不同了,圍觀者中間城裡人明顯增多。從5月30日開始,以王墹為中心,方圓幾十里外出現的情景,用王墹村一位村民的話說,“就跟趕廟會一樣!”王墹東西兩段的公路上車水馬龍,熙熙攘攘。至於來自商洛其他縣的觀者,開始多是順路來看看,再後來就有了成群結隊相約而來的外縣人。那一個星期里湧向王墹的有多少人次呢?據王墹人說少說也有十幾萬。

由陳丕顯和公安部副部長俞雷率領的中央工作組進駐商縣。中央、省、地、縣、鄉各級領導和各級部門參與的偵破組織迅速成立。核心領導小組由省公安廳副廳長張景賢掛帥,地委副書記王殿文任副組長,下設審訊組、調查走訪組、現場勘驗組。在地委書記白玉傑的建議下,又成立了民眾破案小組。白天,當發掘、勘驗工作正在緊張的進行的時候,就有失蹤者的家人在圍觀的人群里放聲痛哭。他們在圍觀者善意的鼓動下,數次試圖衝過警戒線前去認屍,均被武警攔截,這樣一來引起了他們及圍觀者的不滿、哭鬧、指責,甚至有一些好事者吶喊起鬨,在人群中造成一陣陣騷亂。到了下午,約有一百多人聚集在商縣公安局門前,要求領導出來說話,要求認屍。其中有人鑒於48人被殺,事前公安局竟無絲毫覺察這一點,罵道:“養了一群白吃飯的”。

公安人員對僥倖逃生者的調查和被害者家屬的訪問,排除了此案另有同案犯和含有政治或迷信因素的可能性,作出了初步結論:作案者為龍治民一人,殺人動機為獲取無價勞動力和謀財。就在這時,一些外國媒體,如“BBC”、“美國之音”、“西歐新聞中心”等,不知通過何種途徑獲知了這一兇案的訊息,這些外媒就此案件迅速對外做出報導。

案件經過

案發前怪現象

1983年—1985年,在商縣各鄉出現怪事。一些外地打工歸來或者上城買東西的農民,離奇失蹤。到1985年5月,向公安部門報告的失蹤者就有37人之多。

搜其住所發現屍體

民警在龍治民家的一個蘿蔔窖里清理出一個長3米、寬2米的場地,揭開苞谷稈,竟然有八九具屍體,是以碼柴禾的碼法,頭足彼此交錯倒置,整齊而緊湊。這就是龍治民埋藏屍體的“1號坑”。

“3號坑”,位於“1號坑”下層,掘出的屍體十多具。

“2號坑”在東側豬圈內,長2米,寬1米,深1.5米,掘出8具屍骸,放置方式與“3號坑”如出一轍,但遇害時間更早。

案驚中南海

“5·28案件”被商洛地委、商洛地區行署急速上報。這一新中國成立以來前所未有的大案,引起了中央高層領導的強烈震驚。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時任中央政治局委員胡啟立,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兼中央政法委書記、全國人大副委員長陳丕顯,公安部部長劉復之等先後作出批示,要求省、地、縣對這一駭人聽聞的特大兇案狠抓不放,查個水落石出。同時要通過此案,深入檢查黨政工作中的問題和漏洞。

作案經歷

1983年3月始,龍治民遊蕩於商縣汽車站、廣場、東西城門口、南秦橋頭等處,以幫介紹對象、高價僱人做工、免費住店等為名,先後將游散他鄉、外出幹活的人員和痴呆傻啞者共48人(男31,女17)誘騙至家中,先令其為他幹活,待夜晚入睡後,部分由其妻照明,龍治民用钁頭猛擊頭部,個別未氣絕者用錐刀刺其胸部或頸部而亡。並同妻脫掉遇害者衣服,搜尋財物,連死者的長髮也剪掉,藏於床下。屍體於深夜無人之際掩埋在院內挖好的土坑裡。僅在1985年,龍治民就瘋狂殺死了36人。

殺人原因

精神鑑定

龍治民持續殺人時間之久,絕非一個有著正常心智的人所能承受的。用48條性命僅換得573元錢,匪夷所思。能與日漸腐爛的屍體共處一室,深夜孤獨一人把一具具屍體搬出,然後有條不紊地排碼得整齊,更不可思議。

當時陝西省尚未設立司法精神病鑑定機構。偵查機關從西安醫科大學和西北政法學院請來有關專家,對龍進行了一次精神病學測試。經一天時間的韋氏成人智力量表測量及明尼蘇達多相人格調查表調查,專家認為:一、龍犯無任何精神症狀;二、反應敏捷,回答問題清楚,在人類智慧型中屬聰明人。

殺人動機

醫學專家認為,明顯可見龍的殺人是有其實際目的的,一是謀取財物;二是獲取勞力;三是滿足性要求。到了後期演化為殺人成癮,從殺戮中獲取快感。

審判定罪

陝西省公安廳及地縣刑事技術人員反覆對現場進行勘驗,提取各種證物1006件,對48具屍體逐一進行了損傷檢驗,將其死因、年齡、性別以及被害時間作出了科學鑑定。對被害者388件衣服用警犬進行氣味鑑別,照印照片3800張,為辨認和查明死者身份提供了證據。

1985年8月30日,陝西省檢察院商洛分院以故意殺人罪,將龍治民夫婦提起公訴。1985年9月20日,商洛地區中級法院判處二人極刑。二人提出抗訴,陝西省高院來人提審後駁回抗訴,維持一審判決。1985年9月27日,龍、閆二犯被處決。

被抓審訊

在龍治民家中搜出存摺15張,款額533元;現金3.13元;糧票91.5斤;手錶4塊;各種物證1011件。

在對龍治民的一次審訊中,當審訊者一再追問龍治民除了573元,是否在別處另匿有贓款時,龍治民回答說:“不用再問了,就那573元。我殺人也不只是圖錢財,我是為國家除害哩!”

“什麼?”

“我有三不殺,”龍治民繼續說,“一不殺科技人員,二不殺國家幹部,三不殺職工、工人。我只殺殘廢人,只殺愚昧無知憨憨傻傻……”

不論龍治民出此言原因何在,但調查結果證明,被害者和僥倖逃生者除少部分智力低下和有某種殘疾的人外,大部分都是智力健全,並且為鄉村的強壯勞力,是農家頂門立戶的人。

夫婦有個1979年出生的女兒,在外婆家帶大。據龍治民同村村民張彩娥說:“由於受到龍治民夫婦的影響,龍治民的女兒在學校被同學們羞辱,因此沒讀成書,早已改名換姓,遠嫁至新疆”。

案件啟示

在特大殺人案前早有預兆,如果提早發現可能避免更大傷亡。公安部的調查表明,對龍治民3年殺人毫無察覺,是當地公安部門嚴重的失職。對大量的失蹤者,公安部門並未加以重視

姜銀山在尋找弟弟姜三合期間,兩次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均未見回音;隨後他又直接把信寫給了地委第一書記白玉傑。之後,龍又殺害了兩人。如果商洛地委能對姜銀山的第三封信予以重視並及時處理,龍治民便早幾日暴露。此外,閆淑霞在其夫作案的3年中,曾由舅父代筆向有關部門寫過一份離婚訴狀,訴狀里除了指控龍治民對她的虐待,也透露出一些龍治民犯罪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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