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全國代表會議

黨的全國代表會議是由中央委員會在兩次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之間,根據工作需要所召集的代表會議,討論和決定需要及時解決的重大問題。 黨的全國代表會議沒有定期的限制,也不能選舉產生新的中央委員會和新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黨的全國代表會議的職權是:討論和決定重大問題;調整和增選中央委員會、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部分成員。

黨的全國代表會議是由中央委員會在兩次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之間,根據工作需要所召集的代表會議,討論和決定需要及時解決的重大問題。黨的全國代表會議沒有定期的限制,也不能選舉產生新的中央委員會和新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黨的中央和地方各級委員會在必要時召集代表會議,討論和決定需要及時解決的重大問題。代表會議代表的名額和產生辦法,由召集代表會議的委員會決定。黨的全國代表會議的職權是:討論和決定重大問題;調整和增選中央委員會、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部分成員。調整和增選中央委員及候補中央委員的數額,不得超過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選出的中央委員及候補中央委員各自總數的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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