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黃山市委辦公廳、黃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黟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黃辦〔2010〕10號),組建黟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為縣政府組成部門。職責調整
(一)劃入職能1、原縣科技局和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
2、原黟縣經濟貿易局的職責和推進信息化工作的職責,整合劃入黟縣經信委。
(二)劃出職能
將原黟縣經濟貿易局(掛牌黟縣商務局、黟縣糧食局)承擔的負責管理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社會糧食流通工作、農產品進出口計畫組織實施工作、增加反傾銷,反補貼等保障對外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職能劃入新組建的黟縣商務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經濟、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並組織實施經濟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的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與行業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等工作。
(三)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工業經濟日常運行;制定和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的意見和建議;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工業經濟信息;承擔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信息化技術改造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提出行業投資布局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省市和縣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對重點項目進行監管和督查。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產業、新產業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研究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組織推動企業技術創新;指導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推動產學研聯合。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產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和規劃;協調工業環境產業發展中的相關問題,組織協調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指導和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等工作。
(七)負責全縣規模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煤電運等要素保障的政策措施,協調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綜合運輸;承擔電力工業管理與運行監測工作,監督指導電力調度,指導電力生產安全管理,協調電力生產的重大問題;負責煤炭經營企業監管等有關工作。
(八)負責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創業創新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工業企業上市公司總體發展規劃。
(九)承擔電子信息產業行業管理工作,協調有關信息化項目的實施,負責推進信息化工業化融合和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
(十)重視和加強對全縣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培養、培訓工作,研究擬定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長遠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智力引進,指導企業自主開展職工教育培訓。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設3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
制定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機關公文處理、政務信息、機要檔案、保密、車輛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日常工作協調、重要工作督查督辦和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公務員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機關文明創建、綜合治理及領導交辦的工作。
(二)發展規劃科(經濟運行科)
依據國家產業政策,制定關於行業、中小企業產業發展指導目錄,研究提出投資方向;組織實施國家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實施情況;協調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主導產業的培育壯大;組織擬訂支柱產業、主導產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戰略規劃;指導中小企業經營管理、產品創新、質量管理及認證工作;承擔減輕企業負擔有關工作;配合相關部門抓好有關國有企業改革及善後事務處理工作;組織指導中小企業高管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負責委機關來信來訪工作;指導相關企業的穩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文明創建工作;參與編制和實施有關工業經濟運行的年度調控方案;監測分析工業經濟日常運行,發布相關工業經濟運行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小企業分類、統計、信息收集和發布;組織協調工業企業重要生產物資和供求平衡工作;負責協調工業生產要素保障工作,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煤電運等有關問題;負責縣工業經濟領導組辦公室的工作。
(三)信息化綜合科
研究提出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及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節能與綜合利用示範工程,指導和推進節能產品、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指導和協調工業環境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促進清潔生產;指導協調工業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協調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工業信息技術標準;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參與縣信息基礎設施發展的規劃和協調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促進電信和計算機網路融合;負責電子信息和軟體服務業行業管理;負責電子信息和軟體服務業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組織實施重大項目;組織推進電子信息產業、軟體服務業基地、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電子信息產業質量管理;負責電子信息和軟體服務業資質管理;推進信息技術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加強對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參與縣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調查處理。
紀委、監察機構設定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掛靠單位
黟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擔縣安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要措施的建議,制定全縣安全生產發展規劃、科技規劃;監督檢查、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傷亡事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組織協調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督促、檢查縣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3個內設機構:辦公室、職業安全健康監管股(應急救援辦公室)、綜合監管股。
黟縣科學技術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上級科技部門以及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制定的有關科技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組織制訂全縣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確定科技優先發展領域及科技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協調政府各部門、各鄉鎮的科技工作,組織開展科技興縣活動,推動全社會科技進步;負責合理配置、使用政府科技投入,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負責科技成果鑑定、登記、申報、建檔、保密及向上級推薦評獎以及組織推廣工作;負責本縣民營科技機構的審批、管理、指導、服務;參與縣重大新上經濟建設項目和技術引進、技術改造項目的論證和決策活動;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科技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縣科學技術局設3個內設機構:辦公室、工業科技股、農村科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