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黑龍江省僑聯原為國家行政編制的民眾團體,但96年機構改革後變為事業編制。省僑聯現有事業編制14人,實有14人,駐會主席1人,副主席1人,下設辦公室、經濟工作部和文化宣傳部。2002年11月省僑聯第五次僑代會選舉產生了新一屆省僑聯委員會,委員62人,常委25人;駐會主席1人,駐會副主席兼秘書長1人,兼職副主席5人。全省13個市地均設有僑在線上構。哈鐵、農墾、森工三大系統都成立了僑聯,但無專職人員。縣區級僑聯77個,大專院校僑聯組織近30個,並於92年成立了黑龍江省高等院校歸僑僑眷聯誼會,大中型企業僑聯小組500多個。省及市地級僑聯現有專職幹部51人,縣區級僑聯絕大多數沒有編制,沒有專職幹部,也沒有經費。從92年起僑聯組織正式成為政協的組成單位,擔負起參與國家事務、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職責。
內設機構
辦公室工作職責 :
1、 組織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和起草綜合性文字材料,編輯《僑聯動態》。
2、 負責本會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各部室有關工作,督查反饋會領導交辦事項的落實情況。
3、 了解掌握機關工作動態和各有關方面涉僑工作信息,組織有關專題調研,提出工作建議。
4、 參與研討有關僑務政策和法規,接待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5、 負責機關的文秘、機要、保密、檔案等工作。
6、 負責機關計生、財務、財產管理和車隊管理等行政工作及安全保衛工作。
7、 做好機關離退休老幹部車輛使用和經費管理工作。
8、 加強與各地僑聯的聯繫,做好聯絡接待工作。
9、 完成中國僑聯和會領導交辦的工作。
辦公室工作內容:
負責機關文秘工作;協調機關各部室的工作,制定機關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做好督辦落實工作;編輯《僑聯簡訊》;負責機關財務、檔案、機要、信訪、保衛、保密、接待以及行政後勤工作。
工作職責:
1、 負責省僑聯換屆人事安排和屆中人事調整工作。
2、 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省人大、政協的僑界代表、委員人選的協商和推薦。加強與僑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繫,配合、支持他們參政、議政。
3、 開展僑聯組織建設調研、幹部培訓、評先等工作,負責指導和了解全省各級僑聯及所屬團體會員的組織建設工作。
4、 負責本會機關機構編制、人員調配、幹部考核、任免、獎懲、培訓、工資、統計等人事管理工作;起草有關人事工作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
5、 負責機關黨務工作及紀檢、監察工作。
6、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7、 負責辦理機關出國(境)人員政審及有關手續。
8、 負責所屬企、事業單位的巨觀管理工作。
9、 負責中國僑聯、省委組織部等上級機關和會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1、 宣傳、貫徹黨和國家關於改革開放和各個時期的經濟工作方針、政策。
2、 開展與海外僑胞、港、澳台同胞及其社團的聯誼交往,做好"引進"和在閩投資企業的服務工作。
3、 開展僑聯經濟工作的調研,指導全省各級僑聯開展各項經濟工作。
4、 參與研究有關僑務經濟政策,法規的工作。
5、 制定省僑聯對直屬企業單位的管理辦法條例,做好對直屬企業單位的管理指導,檢查督促工作,壯大僑聯經濟實力。
6、 完成中國僑聯和會領導交辦的有關僑聯經濟工作任務。
主要工作內容
1、 為來閩投資、貿易的僑胞,港、澳、台同胞提供諮詢和牽線搭橋服務。
2、 為僑胞,港、澳台同胞在閩的投資企業反映問題,協助排憂解難。
3、 為歸僑僑眷創辦企業提供諮詢服務,並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4、 創辦和管理僑聯自辦企業。
1. 負責宣傳黨和政府的僑務工作方針和政策,宣傳僑界愛國愛鄉先進事跡,反映廣大僑聯的呼聲;
2. 負責指導和協調各級僑聯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文化宣傳工作;
3. 聯繫各級僑聯和海外社團,開展海內外文化交流活動;
4. 負責指導全省鄉刊鄉訊工作;
5. 負責調研海內外僑情,及時收集、整理和掌握有關僑情資料;
6.負責為海內外僑胞提供探親訪友、尋根問祖、觀光旅遊、療養治病、進修講學等方面的服務,開展海內外文化的交流和聯誼活動。
主要工作內容:
調查了解國內僑情,掌握歸僑僑眷動態,及時了解他們的困難和要求,並向有關部門反映;掌握海外僑情,建立僑情信息資料庫;了解海外僑社、僑團的動向,並開展與他們的聯繫,做好聯誼工作;做好海外僑胞捐資公益事業的輔導及服務工作,參加各項公益事業的活動;聯繫我會團體會員、僑校校友會、聯誼會及各界歸僑僑眷,參加團體會員及歸僑僑眷開展的各種聯誼活動;配合有關部門監督僑務政策的落實,根據黨的僑務政策,為歸僑僑眷排憂解難提供服務;組織省僑聯各種聯歡、夏令營、學習參觀等民眾性的聯誼活動。
工作職責:
1、依照中國僑聯《章程》及和福建省僑聯《實施中國僑聯章程細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及《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依法開展工作,本部工作宗旨是依法維護僑益,為僑服務,部門工作在省僑聯分管領導和部長組織下開展工作。
2、 負責參與本省僑務法律、法規草案的調查、研究及草擬工作。
3、 指導各級僑聯依法開展維護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在國內合法權益的工作,做好僑法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工作,提高依法護僑的法制觀念。
4、 負責接待涉僑民眾來信、來訪,按照省信訪工作條例開展工作;關注僑界民眾熱點、難點問題,做好收集、整理工作,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歸僑、僑眷的建議和意見;協助僑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做好提案、議案工作。
5、 負責省僑聯法律顧問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結合法律顧問委員會議定的我省典型涉僑案例,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調研工作,提出建議,落實僑務政策,依法維護權益。
6、 負責海內外僑界律師的聯誼、合作和交流,積極拓寬海內外聯繫,促進友好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