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要歷史
1950年3月下旬,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的規定,黑龍江地區的黑龍江省和松江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分別在齊齊哈爾和哈爾濱市舉行了首屆第一次會議,選舉了黑龍江省和松江省的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和委員,組成了黑龍江省和松江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
1954年8月,原黑龍江地區的黑龍江省和松江省合併以後,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的規定和中共黑龍江省委的建議,1955年4月26日至28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黑龍江省第一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在哈爾濱隆重舉行。會議總結了原黑龍江省和松江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的工作,選舉產生了第一屆政協黑龍江省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會。
從1955年4月到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發生前的11年中,政協黑龍江省委員會在團結各族人民和各界愛國力量,發揚人民民主,活躍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以及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為國家建設服務等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977年12月下旬,在中斷活動整整10年以後,政協黑龍江省委員會舉行了四屆一次會議。
1978年,中國進入了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新時期,政協黑龍江省委員會也開始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政協黑龍江省委員會緊緊圍繞推進改革開放、推進現代化建設和推進祖國統一大業,積極議政建言,維護社會安定團結,加強同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僑胞的聯繫,增進同各國和各國人民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合作,在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發揮了重要 作用。
進入新世紀、新階段,隨著我國愛國統一戰線組織的進一步擴大,政協黑龍江省委員會也逐步發展成為包括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由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組成的更加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在中共黑龍江省委的領導下,政協黑龍江省委員會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提出的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等一系列重大戰略思想,在繼承歷屆政協優良傳統和工作經驗的基礎上,認真履行人民政協的基本職能,緊緊圍繞黑龍江省的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等各項事業發揮了幫助決策,促進發展,推動工作,影響社會的積極作用,為確保實現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推進和諧龍江建設不斷做出了新的更大的貢獻。
主要領導
黑龍江省政協第十二屆委員會主席:黃建盛
黑龍江省政協第十二屆委員會副主席:呂維峰、郝會龍、趙雨森、宮晶堃、張顯友、馬立群、劉睦終(女)、龐達
機關職責
省政協機關是省政協常務委員會領導下的工作機構,承擔為省政協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服務的各項工作。省政協機關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組織實施政協章程規定的任務和全國委員會所作的全國性的決議,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的職能。
(二)組織實施政協省委員會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議、主席會議的決議、決定。
(三)負責政協省委員會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議、主席會議、常務委員專題座談會和專門委員會會議的會議工作。
(四)負責省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的協調和服務工作。
(五)整理、報送政協組織和委員履行職能形成的調研報告、視察報告、大會發言、建議案;收集反映社情民意,處理政協委員和人民民眾的來信來訪。
(六)研究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的理論、政策,提出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工作建議,總結地方政協的工作經驗;協調和組織省政協的對內對外宣傳工作。
(七)負責省政協對內對外友好交往和台、港、澳及僑胞的聯絡工作。
(八)負責委員視察、調查、評議、參觀、學習、座談、研討等活動的具體組織和服務工作。
(九)密切與省委、省政府有關部門和市(地)、縣(市、區)政協的工作聯繫;負責聯絡各民主黨派省委、省工商聯、僑聯、台聯。
(十)負責省政協機關的行政事務管理和各民主黨派省委、省工商聯、僑聯、台在線上關等有關單位的經費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省政協機關的外事工作、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導省內各級政協幹部的培訓工作;參與省政協委員的協商推薦、屆中增補等有關人事工作。
(十二)承辦省政協主席、副主席交辦的其它事項。
組織構成
政協黑龍江省委員會
政協黑龍江省委員會由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各少數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同胞、澳門特別行政區同胞、台灣同胞和歸國僑胞的代表以及特別邀請的人士組成。
政協黑龍江省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設主席、副主席、秘書長。
政協黑龍江省委員會從1955年成立,迄今走過54年的歷程,現為第十屆。
主 席:王巨祿
副主席:劉海生、王利民、王濤志、何小平、曾玉康、洪袁舒、趙雨森、陶夏新、孫東生。
秘書長:張成秀
政協黑龍江省委員會設常務委員會主持會務。常務委員會由政協黑龍江省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常務委員等143人組成,其候選人從政協委員中產生,由參加政協黑龍江省委員會的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人士協商提名,經政協黑龍江省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政協黑龍江省委員會主席主持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副主席、秘書長協助主席工作。主席、副主席、秘書長組成主席會議,處理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日常工作。
政協黑龍江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以下職權:
1協商決定下屆省政協的參加單位、委員名額和人選及界別設定。協商討論省政協換屆的其它重要事項,協商決定本屆政協任期內增加或者變更的參加單位、委員名額和人選。
2、召集並主持全體會議。每屆第一次全體會議前召開預備會議,選舉第一次全體會議主席團,主席團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
3、在非常情況下,由常務委員會以全體組成人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決定本屆政協延長或縮短任期。
4、組織實施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規定的任務和政協全國委員會做出的全國性的決議。
5、執行全體會議的決議,組織實施全體會議規定的各項任務。
6、全體會議閉會期間,審議通過提交中共黑龍江省委、省人大常委會、省人民政府的重要建議案。
7、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增加或者變更時,由常務委員會提出建議名單,提請全體會議決定。
8、根據秘書長的提議,任免副秘書長。
9、決定本屆政協工作機構的設定和變動,並任免其領導成員。
10、決定對省政協參加單位和個人的紀律處分事項。
11、其它事項。
政協黑龍江省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若干專門委員會及其他工作機構。專門委員會是在常務委員會和主席會議領導下,組織委員進行經常性活動的工作機構。各專門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員若干人。
政協黑龍江省十屆委員會設立九個專門委員會。
1、提案委員會
2、文史和學習委員會
3、經濟委員會
4、科教文衛體委員會
5、社會和法制委員會
6、民族和宗教委員會
7、台港澳僑聯絡和外事委員會
8、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
9、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
政協黑龍江省委員會下設辦公廳、研究室、機關黨委和政協聯誼會,在秘書長領導下進行工作;設副秘書長若干人,協助秘書長進行工作 。
上下級政協關係
黑龍江省政協與全國政協及基層各市(地)、縣(市、區)政協組織的關係是指導關係。指導形式主要有:
1、列席上級政協的全體會議、常委會議及其他重要的工作會議;
2、上級政協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經驗交流會等會議;
3、上級政協的主席、副主席或其他領導人到下級政協視察指導工作;
4、上級政協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培訓班,分期分批培訓下級政協的領導人、政協委員和機關工作人員;
5、上級政協和下級政協之間加強信息溝通和交流,建立暢通的信息工作網路;
6、上級政協就一些重要問題同下級政協開展聯合調研。
政協界別
黑龍江省政協組織由界別組成。組成政協組織的界別隨著國家形勢的發展和經濟社會結構的變化進行調整。
政協黑龍江省第十屆委員會共設30個界別,分別為:
1、 中國共產黨
2、 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
3、 中國民主同盟
4、 中國民主建國會
5、 中國民主促進會
6、 中國農工民主黨
7、 九三學社
8、 無黨派人士
9、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10、黑龍江省總工會
11、黑龍江省婦女聯合會
12、黑龍江省工商業聯合會
13、黑龍江省科學技術協會
14、黑龍江省台灣同胞聯誼會
15、黑龍江省歸國華僑聯合會
16、黑龍江省青年聯合會
17、文化藝術界
18、科學技術界
19、社會科學界
20、經濟界
21、農業界
22、教育界
23、體育界
24、新聞出版界
25、醫藥衛生界
26、少數民族界
27、宗教界
28、對外友好界
29、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界
30、特別邀請人士
政協委員
政協委員以協商推薦的方式產生。每屆政協委員名額和人選經上屆政協黑龍江省委員會主席會議審議同意後,由常務委員會協商決定。
政協委員是黑龍江省各個領域、各個界別有代表性和有社會影響、有參政議政能力的人物。
對政協委員的基本要求是:密切聯繫民眾,了解和反映民眾的願望和要求,參加政協組織的會議和活動。
政協委員的民主權利有:在本會會議上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通過本會會議和組織充分發表各種意見、參加討論國家大政方針和該地方重大事務;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對違紀違法行為檢舉揭發、參與調查和檢查;有聲明退出政協的自由;在受到警告或撤銷參加資格的處分時,可以請求複議。政協組織依法維護政協委員履行職能的民主權利。
政協委員的義務有:遵守和履行政協章程;遵守和履行政協會議作出的決議。
政協黑龍江省第十屆委員會現有委員72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