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秋華

黃秋華

黃秋華,男,1953年8月生,湖南衡東人。法官,擔任告訴申訴庭(後更名為審判監督庭)庭長。 黃秋華,男,1993年9月生,四川宜賓人。青年書法家,擔任四川省藝龍書畫藝術中心副院長。

基本信息

黃秋華(法官)

一級法官。男,1953年8月生,湖南衡東人。畢業於湖南湘潭大學。現任職於湖南省衡東縣法院。主要業績:近幾年來,擔任告訴申訴庭(後更名為審判監督庭)庭長,嚴格依法辦事,盡職盡責辦好申訴、抗訴案件。所在庭連續三年在衡陽市法院系統“雙文明”競賽活動中取得良好成績:1995年獲得第二名;1996年獲得第三名;1997年獲得第二名。個人亦連續三年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受到縣委的嘉獎並晉升一級工資。撰寫的工作論文在上級法院有關刊物上發表;工作經驗受到上級領導的肯定和表彰;撰寫的典型案例《陳建元被控貪污改判無罪案》被最高法院和人民大學聯合出版的《審判案例要覽》(1996年刑事審判卷)採用。1998年5月被授予衡陽市法院系統優秀庭長稱號並榮立三等功。1998年初被縣人大常委會任命為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被縣委任命為駐甘溪鎮黨建工作隊隊長。帶領隊員到條件非常艱苦、災情十分嚴重的山村辦點,為災民辦實事、解難題成效顯著。有關事跡被地方黨報登載。同年底所在的工作隊被評為先進單位,個人被縣委、縣政府記三等功。1999年按照上級的部署,法院把辦理“三會”案件、維護社會穩定作為頭等大事。積極參與,敢於碰硬,不辭辛勞,成績突出,被評為先進個人。

黃秋華(書法)

黃秋華,性別:男,出生年月:1993年9月23日,籍貫:四川省高縣,文化程度:本科

自幼酷愛書畫藝術,經常練習不輟,但因閉門造車,終覺難於入范。為了繼承祖國書畫事業,弘揚民族文化藝術。多方請求名家指教,並經家父黃首銘精心教示,乃得稍有長益。
在高中三年暑假裡,在家父黃首銘成立的“四川省高縣符江藝龍書畫藝術中心”暑假書畫培訓班中任教。

2004年3月書法作品參加“慶祝《書法導報》創刊15周年全國學生書法大賽”榮獲國小組二等獎

2006年9月繪畫作品參加“書法報。第二屆全國少兒書畫攝影大賽”中榮獲國小組金獎;作品入展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中國民間藝術家協會、聯合國教科文民間藝術組織主辦,全國青少年美術書法培訓指導中心、中國青少年書畫院協辦的第三屆中華(天津)民間藝術精品博覽會“金蕾杯”全國美術書法師生作品大展賽,並榮獲中學組“銅”獎。

2009年2月作品入展宜賓市第二屆書法新人新作展 (宜賓市書法家協會主辦)。

2010年6月作品入展“正和杯”宜賓市第四屆書法作品展覽 (宜賓市書法家協會主辦)。

2011年7月作品入展“第五屆中國(重慶·渝中)中小學生書法節”(中國書法家協會、中國教育學會等部門主辦)。

2011年6月作品入展“慶祝中國共產黨建黨90周年‘長江林業杯’ (四川省長江造林局、宜賓市書法家協會、翠屏書畫院等部門主辦

2013年10月作品入展“宜賓市商業銀行杯”宜賓市第五屆書法篆刻作品展覽(宜賓市書法家協會主辦)。

現為宜賓市書法家協會會員。

中國書法家協會中級註冊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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