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黃石市文化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黃政辦發[2003]93號)規定,市文化局是主管全市文化藝術、文物事業、新聞出版事業的市政府組成部門。黃石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為社會團體,與文化局合署辦公,保留市新聞出版局、市著作權局、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牌子,加掛市文物管理局的牌子。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文化市場、文物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市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文化市場、文物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文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文化體制改革。
(三)研究擬定全市文化產業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文化設施建設。
(四)管理全市藝術事業,研究、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植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
(五)管理全市社會文化和圖書館事業,研究擬定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標準化、現代化建設。
(六)擬定全市文化藝術教育和文化系統職工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企業文化藝術科技研究、套用和成果推廣。
(七)管理全市文物事業。
(八)歸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場,擬定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指導文化、錄像市場稽查和管理電影發行、放映工作。
(九)管理全市對外文化交流聯絡工作,制訂對外文化交流規劃,指導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十)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姓 名: 曹樹瑩 職 務: 黨組書記、局長
介 紹: 曹樹瑩,男,1956年12月出生,漢族,湖北大冶人,中共黨員, 大學學歷,中國作家協會會員,湖北省作家協會副主席,黃石市作家協會主席。曾先後擔任黃石港區委常委、區人武部政委、中共黃石港區委常委宣傳部長、黃石市文聯主席、黃石市文化局副局長等職務。現任黃石市文化局黨組書記、局長。
姓 名: 潘 峰 職 務: 黨組成員、副局長
介 紹: 潘 峰,女,1967年9月出生,漢族,河南鎮平人,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黃石市“掃黃”“打非”辦公室主任,黃石市婦女聯合會執委。曾先後擔任黃石市文化局團委書記、黨委辦公室副主任,印刷發行科科長,黨委辦公室主任,黃石市文體局政工科長。現任黃石市文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姓 名: 官東平 職 務: 黨組成員、副局長
介 紹: 官東平,男,1964年10月出生,漢族,湖北黃岡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全國中小型公共圖書館聯合會副會長,湖北省特色圖書館聯席會會長。曾先後擔任黃石市文化局辦公室主任、黨委辦公室主任,黃石市圖書館館長。現任黃石市文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姓 名: 梅定祥 職 務: 黨組成員、副局長
介 紹: 梅定祥,男,1976年10月出生,漢族,湖北紅安人,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曾先後擔任湖北師範學院人事處人事科科長,湖北師範學院音樂學院黨總支副書記。現任黃石市文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姓 名: 熊安順 職 務: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介 紹: 熊安順,男,1963年10月出生,漢族,湖北大冶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曾先後擔任湖南省桑植縣人武部部長,黃石市下陸區人武部部長,黃石市鐵山區人武部部長。現任黃石市文化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內設機構
黃石市文化局內設9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組織制定全市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事業發展戰略及中長期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擬定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工作政策措施;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管理局機關行政事務,協助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督促和檢查;負責起草全局綜合性檔案、報告、工作計畫、總結等材料及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文秘、檔案、信息、信訪調研、機要保密及提案建議處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系統內綜合性重大活動及其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對外文化交流的聯絡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工作。
(二)財務審計科(產業科)
負責研究制訂全市文化經濟政策和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負責制訂市級文化、新聞出版經營預算和基建投資計畫;負責文化、新聞出版、文物事業經費和財務管理;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及直屬事業單位的經費及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負責局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抓好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源建設,監督指導局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參與全市文化事業項目經營的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文化、新聞出版行業的統計工作。
(三)社會文化與藝術科
制訂、組織實施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規劃;推進文化藝術普及;指導各項社會文化事業建設;協調、組織全市重大社會文化活動;綜合管理全市圖書館事業,研究制訂全市圖書館事業發展規劃,推進圖書館事業網路化、標準化、現代化建設;負責古籍文獻保護工作,指導局直屬社會文化單位的業務建設;負責全市文化、新聞出版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的資格審查工作。
編制並組織實施藝術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藝術事業改革,組織實施全市性重大文藝活動、藝術評論及藝術研究工作;協助做好藝術人才的引進、培訓工作;指導全市和局直屬藝術單位的業務建設。
(四)文物科(市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研究、指導、協調全市文物保護管理、搶救、調查、鑽探、發掘、研究、宣傳等各項規劃和業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文物保護的重大問題;按管理許可權審批文物調查勘探事項,組織文物調查勘探並頒發竣工證明書;協同有關部門檢查和處理文物失盜、破壞等案件;檢查和處理文物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加強文物展覽科研工作;組織和指導對外文物交流等文物利用工作。
(五)出版著作權管理科(市“掃黃”、“打非”辦公室)
研究制訂全市種類出版物的發展規劃;指導全市種類出版物,包括圖書、報紙、期刊、電子出版物的出版工作,管理全市公開和內部發行的報紙期刊等出版物的審批、審核、登記工作,組織對全市種類出版物的審核,查處違禁出版物。
宣傳普及著作權知識,培訓著作權業務人員,開展著作權方面的法律諮詢。調解著作權糾紛,查處發生在本市的著作權侵權案件。擬定本市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查處非法出版物活動及新聞出版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六)印刷發行管理科
制訂全市印刷發行行業的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核發,管理全市圖書館報刊市場和書刊印刷的技術、質量;負責審批圖書、報刊、列印經營,報批開辦印刷企業等工作;查處印刷環節中的違法違紀案件;組織重要出版物的宣傳、發行工作;管理、指導和協調全市圖書、中國小教材的發行;指導全市新華書店渠道的經營管理;規劃發行網點,參與發行人員業務技術培訓。
(七)文化市場管理科
依法管理全市文化(演出、娛樂、音像、電影、電腦網咖)、文物、出版物市場;調查研究文化、文物、出版物市場發展態勢,擬定文化、文物、出版物市場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和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宣傳、執行有關文化、文物、出版物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按管理許可權審批進入市場的種類文化、文物、出版物經營活動;規範培育文化、文物、出版物市場,指導全市文化、文物、出版物市場稽查,管理全市文藝演出市場。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電影發行、放映事業的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城市影院建設和農村電影網點的合理布局。
(八)文聯組聯部(秘書科)
綜合協調市級各文藝家協會工作,負責匯總文聯各種信息材料;參與重要會議研討、學術交流和文藝創作、評獎活動的組織協調;負責文藝家權益保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有關社會團體登記和管理工作;綜合協調和承辦市文聯及各文藝家協會對外文化交流活動;負責各協會刊物管理。
(九)政工科(工會、團委)
研究制定文化體制改革和機構設定的總體方案,負責文化管理體制、勞動人事制度和工資分配製度改革;負責全系統黨務、組織、幹部管理工作;協助局黨委處理日常黨務工作;制訂並實施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及廉政建設的規劃和實施意見;提出文化單位幹部人事安排的重大問題;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
研究制訂全市文化人才發展規劃;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才的交流、引進、招聘工作和機構編制、勞動人事、工資福利的管理;負責全市文化藝術、新聞出版類專業技術職稱評聘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對外文化交流出訪人員的政審工作。
另按規定設立紀檢(監察)機構,其主要職能:
1、監督檢查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遵守、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的決定、命令的情況;對駐在部門黨組(黨委)及其成員和其他領導幹部實行《黨章》和《行政監察法》範圍內的監督。
2、協助駐在部門黨組(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監督檢查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
3、督促、協調駐在部門研究、制訂本系統、行業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綜合治理的辦法措施;受理對檢查、監察對象的控告和申訴,調查處理檢查、監察對象違反黨紀和行政紀律的案件;對駐在部門黨組(黨委)及其成員、行政領導有違反黨的紀律和行政紀律的情況,及時向市紀委、市監察局報告,經審批後,有權進行初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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