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市教育局

黃石市教育局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起草有關教育的地方規範性檔案。 (二)編制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指導協調全市教育、教學體制改革。 (三)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協同市財政局編制全市教育系統經費預決算,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辦法和方案;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對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四)管理全市中等及其以下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指導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督導評估與複查;開展對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工作;統籌和指導全市特殊教育工作。

(五)統籌協調管理市屬高等學校教育、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高等教育工作;指導該類教育教學改革及評估工作。

(六)規劃指導各中國小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 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

(七)主管全市教師工作。組織實施中等及其以下學校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承擔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做好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

(八)會同上級招生部門管理全市學生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招生考試工作;負責指導全市自學考試工作;歸口管理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配合有關部門制訂高校、中專畢業生就業有關辦法,負責師範類大專以上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九)做好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設定、合併、撤銷的審核或申報指導工作;負責全市社會力量辦學管理工作。

(十)歸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對外交流與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全市出國留學人員、來華留學人員和外國文教專家、教師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有關教育方面的出國(出境)人員的審查和申報以及同國外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全市中國小校的後勤、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工作以及電化教育、教學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的裝備工作。負責全市教育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負責教育系統政府採購及財務核算工作。承擔教育督導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導有關的教育學會、研究會、協會、基金會的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全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組織協調對語言文字的規範和標準的監督檢查;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的測試工作。

(十三)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以及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老幹部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簡介

基礎教育科

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重點負責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基礎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普通高中招生、學籍管理、畢業考試考核及畢業證書的管理工作;指導義務教育階段的招生與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國中升學考試工作,並監管國中、國小畢業證的發放工作;負責指導普通高中、九年義務教育、幼兒教育的教學管理及課程設定和地方教材的編寫工作;指導中國小電化教育、圖書和教學儀器設備工作;指導中國小信息技術教育、科技教育、勞動技術教育、環境教育工作;負責管理全市殘疾少年兒童的特殊教育工作。

德育體育衛生藝術科(團委)

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及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各校班主任隊伍的建設和班級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團組織建設工作,指導全市少先隊工作;負責優秀班主任、班集體的評審工作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的評審工作;負責頒發學生證、學生手冊;負責市德育研究會的日常工作。指導全市學校的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工作,擬訂學校有關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的指導性檔案;負責市級學校學生體育比賽和藝術教育交流活動,並組團參加全省、全國性類似活動;負責國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及體格檢查工作;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學生的軍事訓練工作。

高成職教科

統籌管理全市地方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規劃並指導全市地方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學改革;指導高校辦學水平及教學業務的評估工作,基礎教學設施的規劃工作;負責地方高校職評工作,統籌管理全市成人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教育和協調農科教相結合的"三教統籌"工作;開展社區教育實驗,協調各有關行業、企業職工的崗位培訓工作,審核認定市管以下幹部參加國民教育的學歷;指導出國留學的服務工作。

統籌管理全市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及《職業資格證書》的發放工作;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學籍管理工作;編制中等職業教育的專業目錄,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教材建設,組織和領導中等職業學校辦學水平及教學業務的評估工作;參與全市中等職業學校的布局結構調整工作;指導全市職業教育改革以及職業教育研究會的工作;負責中專教師的職稱及學科帶頭人的評審工作;負責職教基金的籌措和管理工作。

教師管理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和全市中國小教職工編制的審核工作,負責全市教師資格認定及做好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教職工的考核、教育、管理工作;負責特級教師、各級專家的推薦評審工作;承辦教育系統表彰獎勵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社會保障、退休人員的管理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師範類大專以上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負責市教師交流中心的管理工作。

辦公室

根據國家、省有關教育督導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制定全市教育督導的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對下級人民政府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教育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檢查、評估,保證教育目標的實現;對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教育機構及其舉辦者依法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和指導,保證教育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建立"兩基"督導複查制度,構建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晉檔升級"督導評估機制,推進素質教育的實施;組織對教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向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承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

教育概況

截至2007年,全市有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940所,其中幼稚園84所,普通國小680所,國中112所,高中32所,特殊教育學校3所,中等職業教育學校25所,高等學校4所(含成人高校)。

全市有在校生554436人,其中幼稚園23327人,國小241454人,國中155558人,高中56553人,特殊教育學校227人,中等職業學校35635人,高等學校41682人。

全市有教職工28845人,其中幼稚園1826人,國小10793人,中學11567人,特殊教育學校77人,中等職業學校1786人,高等學校2796人。

全市國小階段、國中階段入學率達100%;殘疾兒童入學率達85%,義務教育完成率達98.2%;高中階段教育入學率達82.6%。

到2007年,市教育局機關共有10個科室,編制34人,管轄10所直屬高中學校,2所中職學校,1所特教學校,下屬的教育服務機構共7個。

自2003年到2007年以來,市教育局先後被授予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國防教育先進單位、全國關心下一代先進集體、全國語言文字工作先進單位、全國教育系統親職教育先進集體、全國中小學生藝術展演組織獎、全省語言文字工作先進單位等多項榮譽稱號,2006年、2007年連續兩年獲市政府目標管理考核一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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