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黃珍吾(1901—1969),海南文昌人,1915年畢業於縣立民治高等學堂。1922年在馬來亞任馬六甲華文學校校長兼吉隆坡《益群報》社駐馬六甲記者。同年加入回粵參加討伐陳炯明。1923年任粵軍魚雷局軍需長。1924年入黃埔陸軍軍官學校第一期步科學習,為"孫文主義學會"主要成員。畢業後參加東征討伐陳炯明的戰鬥,在惠州戰役中任第四團第一營代理營長。北伐戰爭期間,歷任步兵團長、憲兵團長、師政治部主任、黃埔陸軍軍官學校第七期政治部主任兼代理教育長。1930年辭職到南京任黃埔同學會秘書長。1931年轉任憲兵第一團團長,嗣因牽涉國際間諜案,被判刑十年。1933年獲假釋,任復興社組訓處處長,繼任總書記。1934年赴蘭州任新編第一軍政治部主任兼西北日報社社長。1937年奉派美考察。抗日戰爭爆發後回國,曾任軍事委員會別動總隊代理副總隊長、福建省保全處處長、警官訓練所所長、閩海守備指揮官、青年軍第二零八師師長等職。1945年3月8日任少將。日本投降後,任青年軍副軍長、廣州行營新聞處處長、政治部副主任、整編第二十三軍軍長等職。1948年3月26日任國民大會籌委會警衛處副處長。同時被選為第一屆國民大會廣東省代表。同年7月20日任內政部首都警察廳廳長兼首都衛戍副司令。不久任福建綏靖公署副主任兼憲兵東南地區憲兵指揮官。1949年去台灣,任"東南地區"憲兵指揮官,次年任憲兵司令。1954年任台北衛戍司令官。1959年任"總統府"中將參軍。1962年退役。轉任"總統府"國策顧問。曾任中國國民黨第六屆中央執行委員,"革命行動委員會"委員,第九、十屆中央評議委員兼"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委員。1969年11月5日,病故於台北。
個人作品
黃珍吾生平著有《游美考察記》、《練兵之道》、《閩中剿匪實錄》、《華僑與中國革命》、《三民主義青年團與國家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