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鄉約

麻鄉約

“麻鄉約大幫信轎行”,大約創立於清代鹹豐二年(公元1852年),到1949年業務結束為止,延續了近百年,是我國西南地區規模最大的一個民間運輸行業。

麻鄉約的創建

我國西南地區的麻鄉約,業主陳洪義,又名陳鴻仁,外號陳跑通、陳麻鄉,是四川省綦江縣(現屬重慶市)號坊鄉陳家壩人。十一二歲為人牧牛割草,窮得沒有褲子穿,十六七歲在煤窯撿炭花賣,生活仍苦,二十左右,先在綦江、重慶抬過街轎子,後在川黔道上當夫子。因為肯賣力,常為夫頭義務挑東西,便作了小夫頭,給大夫頭當“二把夫頭”(管理夫子的小職,位居大夫頭之下)。相傳明末清初“湖廣填四川”時,湖北省麻城縣孝感鄉有大批農民被迫遷至四川,由於思念家鄉,每年都要推選人員回故鄉探望,往返帶送土特產和信件。時年,民間流傳明朝永樂年間的麻鄉約(當時的“麻”,指湖北麻城;“鄉約”,相當於後來的保、甲長等職務),辦事秉公,講究信義,深受民眾信賴。而陳洪義這“二把夫頭”也愛為人排解糾紛,甚至解囊調解至糾紛雙方平息為止。人們感其熱心為民,如昔日的“麻鄉約”再現。說來事巧,陳洪義本人面生麻子,人們有意稱其為麻鄉約
太平天國革命時期,川、黔、滇境內,時有農民起義回響太平軍。有一位姓唐的清廷官僚因其賣力鎮壓農民起義有功,被調至雲南升官。在由川經黔赴滇途中,路過綦江,陳洪義充為轎夫,抬得唐母所乘坐轎,一路四平八穩,侍候周到,其母甚喜。行至貴州郎岱縣,該官僚為紀念本人生日和遷升之喜,設宴以慶,並許以少量酒肉款待腳夫。是日晚,陳洪義則多備酒肉,大宴腳夫同行。唐驚問其故,陳則戚容滿面,道出今乃母難之期,孝道未盡,尚在為人下力,今宴同行,以示禱念;更乃今是吾生日,安有不宴!唐視其忠厚樸實,與自己同日所生,於遷升途中遇此人視為“吉兆”,遂生提攜之意,至雲南後,詢其欲作官否,陳推說未讀詩書,不敢作官;又問欲作何事,陳說本人乃下力出身,只欲設一信轎行;再詢欲以何名招牌,陳答:眾人有意稱我“麻鄉約”,願以此為名。於是,唐當即幫助他在昆明建立了一信轎行,除將部分公文函件交其遞送外,同時函告四川、貴州、雲南各有關衙署,予以支持和保護。就這樣,由於得到封建官僚的青睞和大力支持,大約在清代鹹豐二年(公元1852年),陳洪義就以“麻鄉約”為招牌,在昆明設立了大幫信轎行。

成立意義

麻鄉約所經營的客運,不僅往返於川、黔、滇三省境內各重要城鎮,而且一度擔任過滇越、滇緬道上的國際客運。麻鄉約所設立的民信局,遍及川、黔、滇三省境內各主要州縣,凡託交的函件,雖窮鄉僻壤,亦可送到。麻鄉約所辦理的貨運業務,其路線之長,運量之大,為他以前及其同時期的同業者望塵莫及,在滇越、滇緬道上的國際貨運上,則更是享有盛名,對我國西南三省的物資交流,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業務範圍

麻鄉約主要業務有客運、貨運、遞信和匯兌,客運部叫麻鄉約矯行,貨運部叫麻鄉約貨運行,遞信部名麻鄉約民信局。客運分為長途和短途,運輸工具有官轎、小轎和滑竿;長途也叫長路轎子,包括直達、一站接一站和轉站打兌(順站換轎夫)三種運輸方式;長途起轎前,麻鄉約交給顧客清單(契約)一份,完成任務後顧客交回清單;轎夫工資多以銀元支付,如重慶至貴陽一般取道息烽川黔驛道或開州(開陽)黔蜀大道,行程15~16天,運價11元,麻鄉約從運費中提取1元作為管理費;對於行李,凡客轎十乘以內行李簡單的由顧客自行管護,十乘以上行李較多的商顧客同意後指派一名夫頭專門護送(顧客付工資);光緒末年(1906~1910年)由緬甸、越南前往內地各省的商旅,一般取道雲南經四川或貴州的道路,大多乘轎子,為此,麻鄉約承擔滇緬和滇越國際客運任務長達四年,而當時的國際客運業務因為路遙利大而被稱為“紅差”。 麻鄉約從頭就兼營遞信業務,陳洪義憑早年幫人捎信時對寄信人需求的了解,積極採取快速、穩妥和專人投遞等有效措施,很快贏得客戶信任,迅速占領雲、貴、川遞信市場;1866年,麻鄉約民信局在重慶成立並迅即沿西南驛道重鎮貴陽等地設立分局;遞信分為快站(快信)和正站(平信),快站信資由雙方約定,正站信資則有明確規定,如重慶至貴陽遞信日程為11天,信資72文,每月投遞九次;快站中最為人稱道的是專人投遞的“火燒信”和“麼幫信”,火燒信燒去信封一角,表示加急快遞,火速送到;麼幫信用數層油紙封好,並加縛一塊木片,避免魚水浸濕或不慎落水下沉;快站日程一般比正站提前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二,賞銀遠高於信資,有時高達數十、上百兩銀子。麻鄉約匯兌包括商業兌匯(匯票)和官方托匯(直接寄銀子),匯費大抵以價值和距離遠近計價,如光緒初重慶寄至貴陽每千兩銀子收匯費八兩;其民信局由於資金雄厚,郵路廣,信譽好而成為清末民初西南規模最大、業務最廣的民信局,1874~1876年間,年匯兌業務總額最高達300餘萬兩銀子;1896年四川設立官辦郵局時,先抄錄麻鄉約民信分局地址以開闢郵路,並向麻鄉約要去幾個遞信夫頭熟悉郵路並拓展業務。 1860年,麻鄉約在昆明開始貨運業務,1866年,麻鄉約貨運行在重慶成立後,貨源日增並沿驛道重鎮陸續設立分行,承運雲貴川諸省貨物,光緒末期,麻鄉約由昆明經箇舊、河口等地將絲、茶、工藝品及錫製品等運往越南,或由昆明經楚雄運往緬甸,一度承擔滇緬和滇越國際貨運業務;麻鄉約貨運以人力為主,有時也雇馬幫和木船,特別是其樂意承攬代客運靈柩的“黑差”,並十分注意準時、包裝質量及按約賠付損失而成為業內的佼佼者。

運營宗旨

“麻鄉約大幫信轎行”能夠聲譽卓著,延續近百年之久,其主要原因在於:1、辦理負責運輸,堅持實行客貨損失賠償制度;2、一貫認真注意貨物包裝質量,避免和減少客貨毀損;3、儘量便利客商,貨物無論零星或整批,設法集中或分散,從託運到交貨,一竿子插到底;4、內部管理,嚴格實行層層負責制度等等。最後,為員工提供必要保障,運工小病時發給中藥丸、扁擔、墊肩、繩子和少量現金等以示關心;在重要分號或分店設立鴻仁客棧存貨住宿並附設茶館免費供運工娛樂住宿;對遠道而來的夫頭免費招待食宿並發給往返盤纏;運工中途生病時輕者隨隊前行,重者由夫頭指定客棧住下醫治;運工中途死亡由麻鄉約負責安葬於貴陽小關墓地,並對其家屬給予必要撫恤。
這種經營作風和管理方法,不僅是企業發展的基礎,而且有些規章制度在西南民間運輸業中起到了良好的影響,或者形成了風氣。

停業原因

“麻鄉約大幫信轎行”是一個封建性的企業組織。這種封建性,使它不能隨著時代的發展而改變其經營管理中的落後成分;使它不能適應交通建設的發展而改進其保守的運輸組織和落後的運輸工具;更由於它將積累起來的大量資金,投入城市房產和農村土地,擴大封建剝削,坐享其成,致其“後繼無人”,而終於在1949年自行停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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