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氯米帕明。
性狀
本品為無色或幾乎無色的澄明液體。
適應症
用於治療嚴重抑鬱症及難治性抑鬱症。
規格
2ml:25mg
用法用量
靜脈滴注
開始用25~50mg稀釋於250~500ml葡萄糖鹽水,在1.5~3小時滴完,一日1次,緩慢增加至一日50~150mg,高量一日不超過200mg。
不良反應
治療初期可出現抗膽鹼能反應,如多汗、口乾、視物模糊、排尿困難、便秘等。中樞神經系統不良反應可出現嗜睡,震顫、眩暈。可發生體位性低血壓。偶見癲癇發作、心電圖異常、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損害等。
禁忌
嚴重心臟病、近期有心肌梗死發作史、癲癇、青光眼、尿瀦留及對三環類藥物過敏者。
注意事項
肝、腎功能嚴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間應監測心電圖。本品不得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合用,應在停用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後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轉向躁狂傾向時應立即停藥。用藥期間不宜駕駛車輛、操作機械或高空作業。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妊娠頭3個月及妊娠晚期禁用,因本品可能對胎兒產生不良作用,妊娠哺乳期婦女慎用。
兒童用藥
12歲以下兒童禁用。
老年用藥
慎用。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與舒托必利合用,有增加室性心律失常的危險,嚴重者可至尖端扭轉心律失常。
2.本品與乙醇或其他中樞神經系統抑制藥合用,中樞神經抑制作用增強。
3.本品與腎上腺素、去甲腎上腺素合用,易致陣發性高血壓及心律失常。
4.本品與可樂定合用,後者抗高血壓作用減弱。
5.本品與抗驚厥藥合用,可降低抗驚厥藥的作用。
6.本品與氟西汀或氟伏沙明合用,可增加兩者的血漿濃度,出現驚厥,不良反應增加。
7.本品與阿托品類合用,不良反應增加。
藥物過量
中毒症狀:首發症狀一般是嚴重的抗膽鹼能反應,中樞症狀有嗜睡、木僵、昏迷、躁動不安、震顫、譫妄、大量出汗、反射亢進、肌肉強直、驚厥等,心血管系統可出現心律失常、心動過緩,傳導阻滯,充血性心衰甚至心臟驟停。也可發生呼吸抑制、發紺、低血壓、休克、嘔吐、高熱、瞳孔散大、少尿或無尿等。
處理:依病情進行相應對症治療和支持療法。
藥理毒理
本品為三環類抗抑鬱藥,主要作用在於阻斷中樞神經系統去甲腎上腺素和5-羥色胺的再攝取,對5-羥色胺的再攝取的阻斷作用更強,而發揮抗抑鬱及抗焦慮作用,亦有鎮靜和抗膽鹼能作用。
藥代動力學
蛋白結合率96%~97%,半衰期(t)為22~84小時,表觀分布容積(V)7~20L/kg,在肝臟代謝,活性代謝物為去甲氯米帕明,由尿排出。本品可分泌入乳汁。
貯藏
遮光,密閉,在陰涼處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