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伊達比星膠囊

鹽酸伊達比星膠囊,適應症為急性非淋巴細胞性白血病用於成人急性非淋巴細胞性白血病的一線治療以及復發或難治的急性非淋巴細胞性白血病患者因不能經靜脈給予伊達比星時的治療。鹽酸伊達比星膠囊可與其他細胞毒藥物組成聯合化療方案。晚期乳腺癌鹽酸伊達比星膠囊可用於不含蒽環類藥物的一線化療方案治療失敗的或激素治療失敗的晚期乳腺癌。鹽酸伊達比星膠囊可與其他抗癌藥聯合套用。

成份

化學名稱:(7S,9S)-9-乙醯基-7,8,9,10-四氫-6,7,9,11-四羥-7-O-(2,3,6-三脫氧-3-氨基-α-L-來蘇-己-吡喃糖)-5,12-駢四苯鹽酸鹽
化學結構式:

鹽酸伊達比星膠囊 鹽酸伊達比星膠囊

分子式: CHNO.HCl
分子量:533.97
輔料名稱:微晶纖維素、棕櫚酸-硬脂酸甘油酯

性狀

本品內容物為淡橘紅色塊狀物及粉末。

適應症

急性非淋巴細胞性白血病
用於成人急性非淋巴細胞性白血病的一線治療以及復發或難治的急性非淋巴細
胞性白血病患者因不能經靜脈給予伊達比星時的治療。鹽酸伊達比星膠囊可與其
他細胞毒藥物組成聯合化療方案。
晚期乳腺癌
鹽酸伊達比星膠囊可用於不含蒽環類藥物的一線化療方案治療失敗的或激素治
療失敗的晚期乳腺癌。
鹽酸伊達比星膠囊可與其他抗癌藥聯合套用。

規格

10mg

用法用量

通常根據體表面積計算劑量。
成人急性非淋巴細胞性白血病的推薦給藥方案為:單獨用藥,日服每日30mg/m,給藥3天;或與其它抗白血病藥物合用,口服每日15-30mg/m,給藥3天。
用於晚期乳腺癌推薦給藥方案為:單獨用藥,日服每日45mg/m,或分為3天連續使用(每日15mg/m,根據血象的恢復情況每3-4星期重複套用)。
最大累積劑量推薦為400mg/m。
採用上述劑量方案時應考慮到患者的血象狀況和聯合用藥時其它細胞毒藥物的劑量。
對於有肝臟損害的患者,善唯達應減量使用(見“注意事項和警告”)。
在套用時應確保膠囊是完整的。應當用水整粒吞服,不應含化、咬碎或咀嚼。善唯達膠囊也可隨清淡飲食一起服用。
操作注意事項
從藥瓶中將膠囊倒出並直接吞服,避免接觸皮膚。
在服用時應確保膠囊是完整的。應當用少量水整粒吞服,不應含化、咬碎或咀嚼。
如果眼睛、皮膚或黏膜無意間接觸了膠囊內的藥粉,應立即用水徹底沖洗並立即就醫。

不良反應

按照分類不良反應的發生頻率如下:
極常見 (≥1/10)
常見 (≥1/100 到<1/10)
偶見 (≥1/1,000 到<1/100)
罕見 (≥1/10,000 到<1/1,000)
極罕見 (<1/10,000)
未知 (現有數據無法估算)
[u]感染和侵染[/u]
極常見 感染
偶見 膿毒血症/敗血症
[u]良性、惡性腫瘤 (包括囊腫和息肉)[/u]
偶見 繼發性白血病 (急性髓細胞性白血病和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
[u]血液和淋巴系統異常[/u]
極常見 貧血、 白細胞減少、中性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
[u]免疫系統異常[/u]
極罕見 過敏反應
[u]內分泌異常[/u]
極常見 厭食
偶見 高尿酸血症
[u]神經系統異常[/u]
罕見 腦出血
[u]心臟功能異常[/u]
常見 竇性心動過速、快速性心律失常、無症狀的左室射血分數降低、心動過緩
偶見 心電圖異常 (如:非特異性ST 段改變 )、心肌梗塞
極罕見 心包炎、心肌炎、房室傳導阻滯、束支傳導阻滯
[u]血管異常[/u]
常見 局部靜脈炎、血栓性靜脈炎
偶見 休克
極罕見 血栓栓塞、潮紅
[u]胃腸道異常[/u]
極常見 噁心、嘔吐、黏膜炎/口腔炎、腹瀉、腹痛或燒灼感
常見 消化道出血、腹痛
偶見 食道炎、結腸炎(包括嚴重小腸結腸炎/中性粒細胞減少性小腸結腸炎伴穿孔)
極罕見 胃黏膜糜爛/潰瘍
[u]肝膽異常[/u]
常見 肝酶及膽紅素升高
[u]皮膚及皮下組織異常[/u]
極常見 脫髮
常見 皮疹、搔癢、放射性皮炎(“放射線回憶反應”)
偶見 皮膚和指甲色素沉著、蕁麻疹
極罕見 肢端紅斑
[u]腎臟和泌尿系統異常[/u]
極常見 給藥後尿液紅染,持續1-2 天
[u]全身和給藥部位異常[/u]
極常見 發熱
常見 出血
偶見 脫水
[u]造血系統異常[/u]
明顯的骨髓抑制是最嚴重的不良反應,但這對清除白血病細胞是必要的。
在給藥後的10-14 天白細胞和血小板數降至最低值,在第三周細胞計數通常可恢復至正常值。發生嚴重骨髓抑制期間,有報導因感染和/或出血引起的死亡。
骨髓抑制的臨床表現可以有發熱、感染、膿毒血症、敗血症、感染性休克、出血和組織缺氧,這些可導致死亡。若發生髮熱性中性粒細胞減少,建議靜脈給予抗生素治療。
[u]心臟毒性[/u]
危及生命的CHF(充血性心力衰竭)是蒽環類藥物引起的最嚴重的心肌病,並且是藥物的累積劑量限制性毒性。

禁忌

·對伊達比星或其輔料、其他蒽環類或蒽二酮類藥物過敏
·嚴重肝功能損害
·嚴重腎功能損害
·嚴重心肌功能不全
·近期發生過心肌梗塞
·嚴重心律失常
·持續的骨髓抑制
·曾以伊達比星和/或其他蒽環類和蒽二酮類藥物最大累積劑量治療
·治療期間應停止哺乳

注意事項

一般伊達比星必須在有使用細胞毒藥物經驗的醫生指導下使用。
伊達比星治療開始前,患者應已從之前的細胞毒藥物治療的急性毒性反應(如口腔炎、中性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全身性感染)中恢復。
心功能使用蒽環類藥物有發生心臟毒性的風險,表現為早期(即急性)或晚期(即遲發)事件。
早期(即急性)事件 伊達比星的早期心臟毒性主要包括竇性心動過速和/或心電圖(ECG)異常,如非特異性ST-T 波改變;快速性心律失常,包括室性早博和室性心動過速、心動過緩、以及房室和束支傳導阻滯都有報導。這些不良事件通常對後續的遲發性心臟毒性的發生並無預示作用,很少有臨床意義,而且通常無需為此停止伊達比星治療。
晚期(即遲發)事件 遲發性心臟毒性通常在治療後期或在治療結束後2 至3 個月內發生,但也有報導在治療結束後數月到數年出現的遲發性事件。遲發性心肌病可表現為左心室射血分數(LVEF)降低和/或充血性心力衰竭(CHF)的症狀和體徵,如呼吸困難、肺水腫、墜積性水腫、心臟肥大、肝臟腫大、少尿、腹水、胸腔積液和奔馬律。也有亞急性症狀,如心包炎/心肌炎的報導。蒽環類藥物引起的最嚴重的心肌病為危及生命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是藥物的累積劑量限制性毒性。
尚未規定靜脈注射或口服伊達比星的累積劑量上限。但據報導,接受靜脈注射劑量累積達150 - 290mg/m2 的患者中有5%發生與伊達比星相關的心肌病。現有的數據顯示,口服伊達比星總累積劑量可達400mg/ m2 ,提示其導致心臟毒性的可能性較小。
在使用伊達比星治療前,需要進行心臟功能的評估,而且在整個治療期間需要監測心臟功能,以儘可能地減少發生嚴重心臟功能損害的風險。在治療期間定期監測左室射血分數(LVEF),一旦出現心臟功能損害的表現立即停用伊達比星就可能減小發生的風險。可以運用MUGA 掃描(多門核素血管造影術)或者超聲心動圖(ECHO)對心臟功能進行反覆的量化評估(對LVEF 的評估)。推薦在基線的時候進行心電圖、MUGA 掃描或者ECHO 檢查,特別適合於那些具有高危風險因素的患者。應反覆進行MUGA 掃描或ECHO 檢查以評估左室射血分數,尤其是在使用高累積劑量蒽環類藥物時。這種評估技術在隨訪期間也應堅持使用。隨訪過程中,用於監測評估的技術要保持一致。
發生心臟毒性的危險因素包括活動性的或者是非活動性的心血管疾病、目前或既往接受過縱膈/心臟周圍區域的放射治療,之前用過其他蒽環類藥物或者蒽二酮藥物、同時使用其他抑制心肌收縮功能的藥物或者具有心臟毒性的藥物(例如曲妥珠單抗)。除非患者的心功能得到嚴密的監測,否則蒽環類藥物包括伊達比星不能與其他具有心臟毒性的藥物同時使用。患者在停止使用其他具有心臟毒性的藥物(特別是具有長半衰期的藥物例如曲妥珠單抗)之後接受蒽環類藥物可能也會增加發生心臟毒性的風險。曲妥珠單抗的半衰期約為28.5 天並且在血循環中可以持續至24 周。因此,如果可能醫師應該在停用曲妥珠單抗之後的24 周內避免使用以蒽環類藥物為基礎的治療。如果在這時間之前需要使用蒽環類藥物,須仔細監測心功能。
對接受高累積劑量伊達比星及具有高危風險的患者應進行嚴格的心臟功能的監測。然而無論是否存在心臟毒性風險因素,累積劑量較低時仍有可能發生心臟毒性。
嬰兒和兒童似乎對伊達比星誘發的心臟毒性更加易感,必須長期進行定期的心臟功能監測。
伊達比星和其他蒽環類或蒽二酮類藥物的毒性作用可能是累加的。
血液毒性伊達比星是強烈的骨髓抑制劑。所有患者使用治療劑量的本品都會出現嚴重的骨髓抑制。使用伊達比星前及每個周期都應進行血液學檢查,包括白細胞(WBC)計數。劑量依賴性的、可逆的白細胞減少和/或粒細胞減少(中性粒細胞減少)是伊達比星主要的血液學毒性,並且是伊達比星最常見的急性劑量限制性毒性。白細胞減少或中性粒細胞減少通常很嚴重,血小板減少和貧血也有可能發生。中性粒細胞和血小板計數一般在用藥後的10 至14 天達到最低點,但大部分患者的細胞計數會在第3 周內恢復至正常範圍。嚴重骨髓抑制的臨床表現包括發熱、感染、膿毒血症/敗血症、感染性休克、出血、組織缺氧、甚至死亡。
繼發性白血病有報導在使用蒽環類藥物包括伊達比星的患者中出現了繼發性白血病,可伴或不伴白血病前期症狀。下列情況下出現繼發性白血病更為常見:當與作用機制為破壞DNA 結構的抗癌藥物聯合使用時,或患者既往多次使用細胞毒藥物時,或者蒽環類藥物治療劑量有所提升時。此類白血病的潛伏期通常為1~3 年。
胃腸道伊達比星會引起嘔吐反應。黏膜炎(主要是口腔炎,食管炎少見)通常會發生在給藥後的早期,如果情況嚴重,幾天后可能會進展為黏膜潰瘍。絕大多數的患者在給藥後的第三周得以恢復。有時,對於患急性白血病或其他疾病或接受已知會引起胃腸道併發症藥物的患者口服伊達比星,偶爾會發生嚴重的胃腸道不良反應(如穿孔或出血)。對於出血和/或穿孔風險增高的活動性胃腸道疾病患者,醫生必須權衡口服伊達比星的益處與風險。
肝功能和/或腎功能由於肝和/或腎功能損害會影響伊達比星的分布,所以在治療前或治療過程中應常規進行肝腎功能的臨床實驗室檢查(使用血清膽紅素和血清肌酐作為指標)。在一些III 期臨床試驗中如果血清膽紅素和/或肌酐水平超過2.0-mg %,則禁止使用伊達比星治療。如果膽紅素水平範圍在1.2 到2.0-mg % ,其他蒽環類藥物通常會減少50%的劑量。
腫瘤溶解綜合徵 使用伊達比星可能會導致高尿酸血症,其原因是伴隨藥物誘導的腫瘤細胞的迅速崩解而產生過度的嘌呤分解代謝 (腫瘤溶解綜合徵)。因此在初始治療開始後需要評估血尿酸、鉀、磷酸鈣、肌酐等情況。水化、鹼化尿液、預防性使用別嘌呤醇以預防高尿酸血症的出現,從而儘可能的減少腫瘤溶解綜合症的發生。
免疫抑制效應/感染易感性增加 對於接受化療藥物包括伊達比星而導致免疫妥協的患者接種活疫苗或者減毒活疫苗可能會產生嚴重甚至致命的感染。正在接受伊達比星的患者應該避免接種活疫苗。可以接種死疫苗或者滅活疫苗,但是對這些疫苗的免疫應答可能會降低。
生殖系統建議接受伊達比星治療的男性患者在治療期間及治療結束後6 個月內採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如適當和可能,可諮詢相關人士來保存精子,因為治療可能會導致不可逆的生育功能損傷。
其他已有報導和其他細胞毒藥物一樣,使用伊達比星的患者有發生血栓性靜脈炎、血栓栓塞性肺炎,包括肺栓塞的情況。
對駕駛和使用機器能力的影響
未系統研究過伊達比星對駕車和操作機器能力的影響。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生育力損害 伊達比星可引起人類精子染色體的損害。因此接受伊達比星治療的男性應採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妊娠 體外和體內的研究已經證實伊達比星具有潛在的胚胎毒性。但是沒有對孕婦進行過充分的、嚴格對照的研究。育齡婦女在治療期間應避免懷孕。只有當證明潛在益處大於對胎兒的潛在風險時,才能在懷孕期間採用伊達比星治療。須將藥物對胎兒的潛在危害告知患者。
哺乳 尚不清楚伊達比星或其代謝物是否經乳汁分泌。建議用本品化療的母親避免哺乳。

兒童用藥

嬰兒和兒童似乎對伊達比星誘發的心臟毒性更加易感,必須長期進行定期的心臟功能監測。參見【用法用量】。

老年用藥

在敗血症、貧血或輸液速度過快時,年齡大於60 歲以上的老年患者更易發生心功能不全和心率失常,但上述症狀通常是可逆的。

藥物相互作用

伊達比星是強烈的骨髓抑制劑,如與其他具有相似作用機制的藥物組成聯合化療方案可導致毒性反應相加,尤其是骨髓/血液和胃腸道反應。與其他有潛在心臟毒性藥物聯合化療時,或者是同時套用其他作用於心臟的藥物(如鈣離子通道拮抗劑)時,需要在整個治療期間嚴密監測心臟功能。
合併用藥所引起的肝腎功能的變化可能會影響伊達比星的代謝、藥代動力學、治療效果和/或毒性反應伊達比星治療同時或之前的2-3 周內進行放療可導致累加的骨髓抑制。

藥物過量

過大劑量的伊達比星可能在24 小時內引起急性心肌毒性反應,一至二周內產生嚴重的骨髓抑制。也有報導蒽環類藥物過量後引起的遲發性心力衰竭可於數月後出現。
口服伊達比星的患者應觀察可能出現的胃腸道出血和嚴重黏膜損傷。

藥理毒理

伊達比星屬於細胞毒藥物,是一種DNA 嵌入劑,作用於拓撲異構酶II,從而抑制核酸合成。
該化合物具有高親脂性,與多柔比星和柔紅黴素相比,細胞對藥物的攝入增加。
與柔紅黴素相比,伊達比星具有更廣的抗腫瘤譜,靜脈或口服用藥對鼠白血病和淋巴瘤更有效。
[u]體外試驗[/u]
人和鼠的體外實驗表明,與多柔比星和柔紅黴素相比,蒽環類耐藥細胞對伊達比星顯示出較低程度的交叉耐藥性。
動物心臟毒性研究提示伊達比星比多柔比星和柔紅黴素具有更高的治療指數。其主要代謝產物伊達比星醇在體內和體外的試驗動物模型中均顯示出良好的抗腫瘤活性。在大鼠實驗中,伊達比星醇的心臟毒性明顯低於相同劑量的伊達比星。
[u]臨床前安全性數據[/u]
口服給藥比靜脈給藥毒性約低三倍,且口服給藥時胃腸道毒性並沒有增加。
口服給藥與靜脈給藥或其他蒽環類藥物相比,具有相同的毒性作用靶器官(血液淋巴系統和免疫系統、胃腸道、心臟、肝臟、腎臟、睪丸)。當靜脈給藥時,已證明肝臟和腎臟對毒性更加敏感,胃腸道和睪丸的毒性則相同。
與其他蒽環類藥物一樣,即便是口服給藥,鹽酸伊達比星仍被認為具有致突變、致畸和潛在的致癌性。

藥代動力學

肝腎功能正常的患者口服給藥後伊達比星被快速吸收,達峰時間為2-4 小時,並從體循環中清除,其終末血漿半衰期在10-35 小時之間,大部分藥物經代謝生成活性代謝產物伊達比星醇,而該代謝產物的清除更慢,血漿半衰期在33-60 小時之間。絕大部分藥物是以伊達比星醇的形式經膽汁排出體外,1-2%的原形藥物,最多4.6%的伊達比星醇經尿液排出。伊達比星的生物利用度按原形藥物計為18-39%, 而當按它的活性代謝產物伊達比星醇計算時,則較高(29-58%)。在按藥理學反應計算時,其有效生物利用度接近35%。
在白血病患者體內進行的細胞內(有核血細胞和骨髓細胞)藥物濃度的研究表明,吸收迅速,幾乎和藥物在血漿中同時出現。
伊達比星和伊達比星醇在有核血細胞和骨髓細胞中的濃度比在血漿中濃度高二百倍以上,但伊達比星和伊達比星醇在血漿和細胞中的消除速率幾乎相同。

貯藏

密閉,在陰涼乾燥處保存。

包裝

琥珀色玻璃瓶。
包裝規格:1 粒/瓶/盒

有效期

36 個月

執行標準

進口藥品註冊標準JX200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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