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務稽核所

鹽務稽核所,官署名。民國二年(1913),袁世凱以辦理善後為名,向英、德、日、俄五國銀行團借款,依其附帶條件設立。

發展歷史

鹽務署下設稽核總所,以鹽務署署長兼任總辦,洋員一人任會辦兼鹽務署顧問,實權操於其手。各產鹽省區設分所,各銷鹽省區設稽核處,其主管亦均華、洋並用。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曾裁撤廣東分支各所,北伐軍勢力所至之處,各所也停止行使職權。十六年(1927),逐步恢復,終於一仍舊貫,惟稽核總所南遷。二十五年改鹽務署為鹽務總局,鹽務稽核所仍為其附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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