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鹹豐縣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7月,是主管全縣地方稅收工作的職能機構,機構級別與同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級別一致。縣地方稅務局受州地方稅務局和鹹豐縣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州地方稅務局垂直領導為主。鹹豐縣地方稅務局的人員編制、機構設定和幹部管理均由省地方稅務局實行垂直管理。縣地方稅務局設7個職能科室。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結合鹹豐縣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二)根據鹹豐縣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地方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三)負責全縣地方稅收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稅(費)的徵收管理、稅(費)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工作;負責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四)根據本地稅(費)源和州地方稅務局和縣政府下達的稅收、規費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稅(費)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加強稅(費)收入分析預測,負責稅收會計、統計核算;負責稅收協定、協定的貫徹執行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組織辦理稅收減免稅等具體事項。(五)建立以稅收執法質量和行政管理質量為主要內容、以計算機考核為主和人工考核為輔為的考核指標體系,監督檢查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縣地方稅務局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範納稅服務行為;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組織實施稅法宣傳。(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八)根據州局制定的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擬訂全縣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九)負責全縣地稅系統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十)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承擔縣局管理幹部的監督及其案件查處工作。(十一)負責縣地稅局的建設和工會工作,指導本局黨的建設工作。(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1]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文秘工作;會議工作;日常政務管理;宣傳調研;外事工作;機關檔案管理和保密工作;幹部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經費支出管理;資產管理;黨建工作;群團工作;文明創建工作;綜合治理工作;後勤管理工作;督辦落實;網站運行和信息更新工作;信訪接待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稅費管理一科
負責全縣範圍內企業及行政事業單位的日常稅法宣傳;辦稅輔導;稅(費)源管理;稅(費)源監控;申報徵收方式管理;賬簿憑證管理;稅收核定管理;關聯企業管理;納稅評估管理;委託代征管理;納稅擔保管理;欠稅管理;涉外稅收管理;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稅(費)信息採集;比對和錄入;日常檢查;稅務行政審批事項的調查;稅收違法處理;代扣代征手續費確認;稅收違法信息傳遞以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稅費管理二科
負責全縣範圍內個體工商戶的稅法宣傳辦稅輔導;稅(費)源管理;稅(費)源監控;申報徵收方式管理;賬簿憑證管理;稅收核定管理;納稅評估;委託代征;納稅擔保管理;欠稅管理;涉外稅收管理;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稅(費)信息採集;比對和錄入;日常檢查;稅務行政審批事項的調查;代扣代征手續費確認;稅收違法信息傳遞以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稅費服務科
負責辦稅公開;多元化申報方式推廣;辦稅服務廳規範管理;納稅服務熱線和網站互動欄目的建設工作;負責辦理稅務登記;受理稅(費)申報;受理稅務行政許可;涉稅審批和涉稅報告事項文書;徵收稅(費)款項、滯納金;收繳罰款;發售、代開和管理髮票、收集、整理、入戶、保管征管資料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信息管理科
主要負責與稅費收入有關的計畫、核算、統計和信息利用;稅收票證管理;經費預算、核算和決算;重點稅源監控;編報稅收業務類報表;編制計算機信息技術發展規劃;建設維護計算機網路;管理鑑定計算機類固定資產;套用軟體培訓、維護、推廣及指導以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六、法規科
負責制定分行業、分稅種管理辦法;負責稅務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負責稅務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負責稅收強制執行;負責抵稅財物的拍賣或變賣;負責辦理稅收政策類、法規類規範性檔案;負責稅收規範性檔案的會簽、備案、清理和鑑定;負責稅政法規調研;受理承辦、移送涉稅舉報案件以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監察考評科
主要負責制定監督、考評、追究工作制度、措施和辦法;黨風廉政建設日常管理、內部審計、執法監督檢查;受理、調查、處理、移送行政監察案件;行政責任制的考核評議、考勤管理;過錯責任追究工作以及領導交辦的其他監察考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