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寧市地方稅務局

鹹寧市地方稅務局,設立於1994年,是主管全市地方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

鹹寧市地方稅務局因1994年稅務機構改革分設成立,市地稅局內設14個行政管理職能機構,下轄3個直屬機構、6個縣(市、區)局,全系統共有幹部職工1000餘人。

主要職責

鹹寧市地方稅務局是主管全市地方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具有三級執法責任和稅務行政執法主體資格,依法對鹹寧市行政區域內各類納稅人進行地方稅費的徵收與管理,並對納稅情況實施監督檢查。主要職責有:
1.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政策、法規和方針,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2.運用稅收槓桿,強化稅收的巨觀調控功能和稅收執法職能。
3.負責全市地方各稅、教育費附加和國務院、省人民政府指定的社會保險費以及其他規費的征管工作。
4.負責全市地方稅務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5.根據經濟稅(費)源和省地方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規費計畫,編制全市地方稅收長遠規劃和年度稅收、規費計畫,組織地方各項稅收、規費收入,努力完成稅收、規費任務。
6.負責管理全市地方稅務系統的機構、編制和經費,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下一級稅務機關領導班子和有關的幹部人事任免、職稱、勞動工資、老乾等工作。
7.負責全市地方稅務系統的幹部教育和培訓;負責系統內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紀檢監察和內部審計工作。
8.負責全市地方稅收執法檢查。
9.監督檢查全市地稅系統各級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及黨紀政紀的情況。
10.組織稅收政策宣傳和理論研究。
11.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征管稅費

按照稅收管理有關規定,鹹寧市地稅局共對12個稅種、7個費種和1個基金進行徵收管理。
12個稅種為:1.營業稅;2.資源稅;3.企業所得稅;4.個人所得稅;5.城市維護建設稅;6.車船稅;7.房產稅;8.土地使用稅;9.土地增值稅;10.印花稅;11.耕地占用稅;12.契稅。
7個費種為:1.教育費附加;2.堤防維護建設費;3.地方教育發展費;4.文化事業建設費;5.社會保險費;6.水資源費;7.排污費。
1個基金為: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批轉、審核有關檔案、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工作督辦、信訪、保密、信息、稅收宣傳;負責制度機關和系統的年度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負責上級機關刊物的發行征訂工作。

稅政科

負責全市地方稅務徵收管理工作;在授權範圍制定有關的具體規章和辦法,並負責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調查研究和解決征收管理中出現的政策業務問題;負責法定的減免稅的審核、報批和跟蹤管理。

規費管理科

負責國務院、省人民政府指定的社會保險費和其他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對規費、基金進行政策監控和管理;制定具體社保規費的征管辦法;負責處理執行社會規費征繳政策以及有關規定中的問題。

征管科

負責全市地方稅收和規費的具體業務指導、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綜合性的稅收征管法規,制定與其配套的徵收管理制度;負責建立和完善地方稅收征管體系和征管手段現代化工作;監督檢查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和徵收管理資料的落實工作。

收入規劃科

負責編制全市地方稅收中長遠規劃和年度、季度及月計畫;負責收集全市地方稅收會計、統計信息數據;嚴格監督和辦理稅收入庫及提退工作;負責全市地方稅(費)源的調查和測算,監控管理重點稅源。

財裝科

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的稅務經費、財務、裝備、固定資產的管理;指定並監督檢查全市地稅系統財務制度及其執行情況;編報審核全市地稅系統的財務預、決算辦理全系統各項經費的領撥;負責全系統的基建、固定資產配置的招標工作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系統的服裝管理工作。

法規科

負責稅收調查研究;研究提出地方稅制建議;負責組織實施稅收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辦理稅收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負責擬定稅收綜合業務的規章制度;承辦重大稅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工作;承辦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關於地方稅收的建設和提案。

人事科

研究和推行全市地稅人事管理制度;負責全市地稅系統勞動工資、機構編制、調配、職稱、人事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管理縣市區地方稅務局領導幹部及相應級別的幹部,負責基層分局副科級幹部的考察任免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和基層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

黨辦

負責局機關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務、工青婦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地稅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監察考評科

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受理各類檢舉及申訴,調查處理違法違紀行為;負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經費財務、內部審計和幹部離任審計工作。

老乾科

負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

納稅服務科

負責對全市納稅服務工作進行管理、組織、協調、監督、考核;負責12366納稅服務熱線,解答納稅人諮詢的問題、受理轉辦涉稅舉報案件;負責對所轉辦、轉交的諮詢、舉報、投訴事項的督辦工作。

技術管理科

制定全市地稅系統計算機設備套用計畫,負責計算機和網路設備的選型、配置工作;負責綜合、網路、軟體套用的推廣和技術培訓工作。

行政管理科

負責制定局機關的財務計畫;負責制定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的各項後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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