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稅收征管體系是一項系統工程,其主要因素包括:明確的管理目標和戰略目的;合理的組織機構和高素質的人才;現代化的技術手段;健全的征管法律的制度;嚴密的納稅人自我申報機制;完好的司法保障體系和良好的治稅環境。
內容
一、稅收法律法規制度新《稅收征管法》彌補和堵塞了原《稅收征管法》在執法實踐中暴露的不足和漏洞,對於規範稅務機關的執法行為,防範和打擊涉稅違法行為,整頓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進一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是,建立健全我國征管法律法規體系還需要做許多艱苦的工作,至少還應從這樣幾個方面來進一步完善:制定納稅人權利保護法和稅務機構組織法,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制定稅收行政處罰法和稅收行政訴訟法,完善稅收行政爭端解決機制;建立公開、公正、公平的行政執法機制,規範依法行政。
二、征納雙方綜合素質征納雙方的素質都需要不斷提高。就納稅人而言,應注重對稅法的學習,提高財務和會計水平,積極配合稅務機關的納稅輔導,靈活利用各類稅務服務措施等。
對於稅務幹部而言,首先要提高執法素質,要不斷提高稅務幹部的法律知識水平,尤其是稅收法律知識水平。其次,要提高稅務幹部的專業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
提高稅收征管技術的重點是提高選案、稽查技術,以及提高電算化水平。通過實現全國聯網、稅銀聯網等網路建設和納稅檢查、發票交叉稽核等程式開發,提高稅收電算化水平,從而提高整個稅收管理的效率。現代化的稅務審計程式是:首先通過計算機標準化科學程式自動選出稽查對象,然後審計專家從中選出需要進行審計的對象。選案後,移送專業部門進行專業化審計。我國的稅務稽查雖已受到廣泛重視,但在稽查方式和效率方面還有西方已開發國家有較大差距。
四、發展稅務代理業務稅務代理是稅收管理的必然延伸和有益補充,是影響並制約稅收管理效能的主要外部環境。稅務代理機構作為納稅人與稅務機關的中介,為納稅人辦理涉稅事宜,只要納稅人提供真實全面的涉稅資料,那么,由此而產生的風險和責任全部由稅務代理機構承擔。因此,代理機構必然對納稅人的納稅資料及其真實性進行審查。
五、網路稅收的建立網路經濟從根本上加速了市場的全球化,也從根本上推動了我國稅收信息一體化進程。金稅工程是稅收信息一體化的主體工程,它的成功運行對加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監管起到了積極作用,計算機稽核子系統、發票協查子系統和防偽稅控系統的共同實施,有效地減少了稅款流失。但僅僅這些是不夠的。在網路經濟中,一切發展得如此之快,任何已制定並形成的法則,都可能會出現這種情況:在最終法案形成前,規則的適應的對象已經發生改變。比如,利用高科技手段規避金稅工程監控的各種違法違紀情況可能會出現。這就要求我們,做好應對各種情況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