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
全村有耕地總面積1149.28畝(其中:田375.56畝,地 773.72 畝),人均耕地73畝,主要種植玉米、紅苕等作物;擁有林地 1232.17畝,其中經濟林果地169畝,人均經濟林果地0.09 畝,主要種植花椒等經濟林果;荒山荒地17040畝,其他面積9900.8畝。有煤、銅等資源。
基礎設施
截止2009年底,該村已實現水、電、路、電視、電話五通,全村有448 戶飲用井水,有448戶還存在飲水困難或水質未達標。有448戶通電,擁有電視機農戶 252戶;安裝固定電話或擁有行動電話的農戶數128戶,其中擁有行動電話農戶數81戶。該村到鄉道路為土路面;村內主幹道均為未硬化的路面 ;距離最近的車站180公里,距離集貿市場40公里。全村耕地有效灌溉面積為441 畝,其中有高穩產農田地面積349畝,人均高穩產農田地面積19畝。到2009年底,全村建有沼氣池農戶1戶;裝有太陽能農戶1戶。農村經濟
該村2009年農村經濟總收入646.3萬元,其中:種植業收入136.5萬元,畜牧業收入470萬元,(其中,年內出欄肉豬1835頭,肉牛36頭,肉羊65頭);林業收入21萬元,第二、三產業收入17萬元,工資性收入206.9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2341.8元,農民收入以種植業等為主。全村外出務工收入206.9萬元,其中,常年外出務工人數401人,在省內務工360人,到省外務工41人。
特色產業
該村的主要產業為蠶桑,主要銷售往該縣縣內。2009年主產業全村銷售總收入17萬元,該村目前正在發展花椒、蠶桑 特色產業,計畫大力發展蠶桑產業。
人口衛生
該村現有農戶448戶,共鄉村人口1901人,其中男性999人,女性902人。其中農業人口1874人,勞動力639人。2009年,參加農村合作醫療1714人,參合率90%;享受低保107人。村民的醫療主要依靠村衛生所和鄉(鎮)衛生院,衛生所面積為40平方米,有鄉村醫生1人,該村距離鄉(鎮)衛生院40公里。
文化教育
該村建有村完小1所,單小兩所,擁有校舍面積550平方米,現有教師11名,在校小學生180人。該村離國小1公里,離中學40公里。適齡兒童入學率99%。
村務公開
該村到2009年底,該村已簽定農業承包契約380份,農村土地承包面積944.04畝,其中土地流轉面積86.6畝。已建立了農村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制度。
基層組織
該村建有黨支部2個,共有黨員28人,少數民族黨員2人,其中男性黨員2人。
新村建設
2009年,按照雲南省委、省政府和各地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實施方案,積極組織、開展新農村建設的項目、規劃。內容包括生產發展、村容村貌整治、農民增收、鄉風文明、民主管理等方面。
發展重點
該村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是:道路不通、飲水困難、水利設施欠缺。該村今後的發展思路和重點是:發展種養殖業、改善交通狀況、解決人畜飲水困難;大力發展農業、養殖業,重點發展花椒、蠶桑產業。
水電緊張
巧家縣茂租鄉油房、鸚哥兩村現由彪水岩水電站供電。彪水岩水電站產權歸屬陝西奧威公司茂租鉛鋅礦,1996年由茂租鉛鋅礦自籌資金建成發電,總裝機容量僅1600千瓦,枯水季節常常出現電力供應緊張情況。油房、鸚哥兩村至今沒有進行農村電力體制改革和農網改造。當地農戶使用的線路、變壓器等電力設施由農戶集資建設,使用年限長,供電可靠率差。茂租鉛鋅礦與兩村在用水、用地、電力分配方面存在糾紛和矛盾。網友反映的問題,屬去年6月茂租鉛鋅礦自備電站變壓器損壞,電站發電用水不足,兩村用電電費與電站產生糾紛等多種原因造成。目前,由茂租鉛鋅礦用小變壓器輪流對兩村供電,致使民眾生產生活用電得不到根本保障。由於兩村電力體制改革未進行,農網改造未啟動,昭通電網未延伸進入,目前兩村不屬於昭通供電局所屬電網覆蓋供用電範圍。
李昌奎案
李昌奎28歲(大約1981年)生,雲南省昭通市巧家縣茂租鄉鸚哥村村民,其兄長為水費收費管理員
提親失敗
李昌奎家人曾於2007年托人到陳家(王某16歲)說媒,但遭到陳家拒絕,為此兩家積有矛盾。
2009年春節,李昌奎曾到王家提親,由於兩人年齡懸殊太大,加之王小姐不喜歡李昌奎。提親失敗,李昌奎只能忍受單相思之苦,李昌奎一直想尋機報復王小姐。
2009年5月14日,雲南省巧家縣茂租鄉鸚哥村村民李昌國(李昌奎兄長)與陳禮金(王家飛母親)因收取水管費的瑣事發生爭吵打架。
藉機報復
2009年5月16日下午1點(大人幹活去了)在王廷金(王家飛父親)門口遇到王家飛(18歲)及其弟王家紅(3歲),李昌奎以兩家的糾紛同王家飛發生爭吵抓打(是否抓打待確認),抓打過程中李昌奎將王家飛褲襠撕爛(故意),並在王家廚房門口將王掐暈後實施強姦。王家飛在遭到李昌奎的強暴後被其使用鋤頭敲打致死,並隨後被拖至內屋,懵然不懂年僅三歲的王家紅被李昌奎倒提摔死在鐵門門方,並隨後將姐弟二人用繩子把脖子勒緊,李昌奎在製造血案之後逃離現場。經鑑定王家飛、王家紅均系顱內損傷伴機械性窒息死亡。
李昌奎行兇後,逃離現場。
“5.16”血案發生後震驚了滇川兩省交界的巧家、寧南、布拖、金陽等地區。雲南省巧家縣公安局迅速向全國發出通緝,並會同四川省寧南、普格、布拖、金陽等周邊縣一起設崗堵卡,捉拿兇犯。
2009年5月20日,李昌奎到四川省普格縣城關派出所投案
判決
2010年7月15日雲南省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判處以強姦罪、故意殺人罪,數罪併罰判處李昌奎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1年3月4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強姦罪、故意殺人罪,數罪併罰判處李昌奎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終審判決。(可以立刻出獄)
善後賠償
兩份由雲南省昭通市巧家縣茂租鄉政府及鸚哥村的說明材料里發現,在王家飛、王家紅被害後,李昌奎的家屬雖經鄉村兩級幹部多次做工作,但始終以各種理由藉口不拿錢對受害人予以安葬,最終由茂租鄉及鸚哥村社會矛盾調處中心、人民調解委員會責令公開變賣相關物品,受害者家屬才得到21838安葬費。家屬認為李昌奎及家屬處於被迫才賠償,所以並沒有做到積極賠償受害人家屬經濟損失,且也沒有得到受害者家屬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