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負責全縣婦女兒童保健,開展孕產婦和兒童系統管理,對出生缺陷,五歲以下兒童死亡,孕產婦死亡,兒童營養不良,母乳餵養進行監測。指導培訓鄉村兩級婦幼保健人員。貫徹實施《母嬰保健法》,協助衛生行政部門開展《母嬰保健法》執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