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神論[李贄創作古文]

鬼神論[李贄創作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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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論》是明代詩人李贄創作的一篇古文。

作品原文

《生民之什》云:“厥初生民,時維姜嫄。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祓無子。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載震載夙,載生載育,時維后稷。誕彌厥月,首生如達,不坼不副,無菑無害。以赫厥靈,上帝不寧,不康禋祀,居然生子,誕寘之隘巷,牛羊腓之;誕寘之平林,會伐平林;誕寘之寒冰,鳥覆翼之。鳥乃去矣,后稷呱矣,實覃實訐,厥聲載路。”朱子曰:“姜嫄出祀郊媒,見大人鑒履其拇,遂欣欣然如有人道之感,於是有娠,乃周人所由以生之始也。周公制祀典,尊后稷以配天,故作詩以推本其始生之樣。”由此觀之,后稷,鬼子也;周公而上,鬼孫也。周公非但不諱,且以為至祥極瑞,歌詠於郊諦而以享祀之,而自謂文子文孫焉。乃後世獨諱言鬼;何哉?非諱之也,未嘗通於幽明之故而知鬼神之情狀也。
子曰:“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使天下之人齋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吾不與祭,如不祭。”“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夫子之敬鬼神如此。使其誣之以為無,則將何所不至耶?小人之無忌憚,皆山於不敬鬼神,是以不能務民義以致昭事之勤,如臨女以祈麝陟之饗。故又戒之曰:“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夫有鬼神而後有人,故鬼神不可以不敬;事人即所以事鬼,故人道不可以不務。則凡數而瀆,求而媚,皆非敬之之道也。夫神道遠,人道邇。遠者敬而疏之,知其遠之近也,是故惟務民義而不敢求人於遠。近者親而務之,知其跡之可遠也,是故不事諂瀆,而惟致吾小心之翼翼。今之不敬鬼神者皆是也,而未見有一人之能遠鬼神者,何哉?揲蓍布卦,卜地選勝,擇日請時,務索之冥冥之中,以徼未涯之福,欲以遺所不知何人,其諂瀆甚矣。而猶故為大言以誑人曰:“佛、老為異端,鬼神乃淫祀。”慢侮不信,若靡有悔。一旦緩急,手腳忙亂,禱祀祈禳,則此等實先奔走,反甚於細民之敬鬼者,是可怪也!然則其不能遠鬼神者,乃皆其不能敬鬼神者也。
若誠知鬼神之當敬,則其不能務民之事者鮮矣。
朱子曰:“天,即理也。”又曰:“鬼神者,二氣之良能。”夫以天為理可也,而謂祭天所以祭理,可歟?以鬼神為良能可也,而謂祭鬼神是祭良能,可歟?且夫理,人人同具,若必天子而後祭大地,則是必天子而後可以祭理也,凡為臣庶人者,獨不得與於有理之祭,又豈可歟?然則理之為理,亦大傷民財,勞民力,不若無理之為愈矣。圓丘方澤之設,牲市爵號之陳,大祀之典,亦太不經,駿奔執豆者,亦太無義矣。國之大事在祀,審如此,又安在其為國之大事也?”我將我享,維羊維牛。”不太可惜乎?”鐘鼓喤喤,磬管將將。”又安見其能“降福穰穰,懷柔百神,及河喬嶽”也?
《周頌》曰:“念茲皇祖,陟降庭止。”若衣服不神,則皇祖陟降,誰授之衣?昭事小心,然如在其上者,當從裸袒之形,文子文孫又安用對越為也?《商書》曰:“茲予大享於先王,爾祖其從予享之。”周公之告太王、王季、文王曰:“乃元孫,不若旦多對多藝,能事鬼神。”若非祖考之靈,赫然臨女,則爾祖我祖,真同兒戲;《金滕》策祝,同符新室。
上誑武王,下誑召、畢,近誑元孫,遠誑太王、王季、文王,“多才多藝”之雲,真矯誣也哉.
《玄鳥》之頌曰:“天命玄鳥,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古帝命武湯,正域彼四方。”
又曰:“睿哲維商,長發其祥。”而朱子又解曰:“春分玄鳥降,有戎氏女簡狄,高辛氏之妃也,祈於郊媒,乙遺卵,簡狄吞之而生契,其後遂(為)有商氏,而有天下。”嗚呼!周有天下,歷年八百,厚澤深仁,鬼之嗣也。商有天下,享祀六百,賢聖之王,六七繼作,鳥之遺也。一則祖乙,一則祖敏,後之君子,敬鬼可矣。

作者簡介

李贄(1527年~1602年),明代思想家、文學家,泰州學派的一代宗師。原姓林,名載贄,後改姓李,名贅,號宏甫,又號卓吾,又別號溫陵曙上等。泉州晉江(今屬福建)人。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舉人,不應會試。歷任共城知縣、國子監博士,萬曆中為姚安知府。旋棄官,寄寓黃安、麻城。在麻城講學時,從者數千人,中雜婦女,晚年往來南北兩京等地,被誣,下獄,死在獄中。著有《焚書》《續焚書》《藏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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