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鳳蘭烈士

1938年嫁到新民縣大柳屯鄉下營子屯。1947年秋,當選村農會委員、婦女會長。在減租減息、開倉放糧的鬥爭中,她辦事公道,敢說敢做,即便是親戚也秉公處理不徇私情。當時支前任務很急,婦女們日夜操勞為部隊做軍鞋。1948年10月,國民黨兵竄到下營子,農會長張明舉、武裝隊長王希成和她被捕。敵人用香火燒、棒子打、木板夾逼迫她說出幹部下落,均被嚴詞拒絕。12日,被拉到村外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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