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港過港隧道,為促進旗津地區觀光事業及相關業之發展,帶動地方繁榮進步。過港隧道屬特殊工程,在國內尚無前例可循,為引進國外技術,訓練技術人員,培植基本建設能力,經奉準連同設計與施工交由榮工處統包,與國外具有經驗之續優廠商;,技術合作承辦。
簡介
高雄港過港隧道位於新生路經前鎮漁港與第三貨櫃中心間之漁港南三路,工程由1981年5月開工至1984年5月18日完工通車,經費約新台幣40億元,穿過寬440米,水深14米之主航道,雙向各有兩線汽車道及一線機車道,至對岸旗津中興商港區預定地,是台灣唯一的水底公路隧道。完工初期,凡通過該隧道之客、貨車輛除旗津地區居民及在當地從事相關事業之人員車輛外,均需繳納車輛通行費。但為促進旗津地區觀光事業及相關業之發展,自1993年9月16日起停收所有車輛通行費。
過港隧道雖解決旗津離島至市區的交通問題。但由於隧道出口前鎮區距市中心較遠,對於一般觀光客、民眾或機車騎士,仍多選擇較接近市區、且航程僅需10分鐘之鼓山-旗津線渡輪。
歷史
1967年10月,高雄港第二港口開工。
1975年6月,高雄港第二港口完成開闢,旗津半島成為孤島,而旗津區高雄港內側被規劃為第四貨櫃中心。
1975年7月16日,舉行通航典禮,而渡輪已不足以解決當時的交通運輸需求,故年底開始研議興建過港隧道方案。
1981年5月13日,高雄過港隧道正式開工。
1984年5月18日,高雄過港隧道竣工通車。
1985年,中華郵政發行郵票紀念通車。
1993年9月16日,停收所有車輛通行費。
2005年10月18日,完成航道浚深工程,通過高雄港過港隧道上方主航道的船舶,只要吃水深在14米以內,即可申請航行通過。
施工
高雄港過港隧道工程由榮工處設計,施工統包承辦,高雄市港務局監督,主要水下涵洞是由六節鋼筋混凝土沉埋管[結構體所組成,沉埋管事先在陸地上以施工製造並在兩端開口處用鐵片密封起來,每節120米長,高24.4米,重達2萬多噸,在兩側聯絡坡道及海底地基完工後,以駁船將沉埋管拖送至適當位置,打開預留之孔洞讓海水進入而沈入海底,以特殊柔性接頭接連六個沉埋管,然後密封孔洞,由兩側聯絡坡道逐一切開鐵片、抽乾海水。沉埋管體內包括2條雙車道、2條機車道、排水、照明、配電、交通監視,併兼具防水、防熱、防震三種功能。禁行交通
《高雄港過港隧道車輛通行管制要點》第八條規定的禁行交通是:
行人。
腳踏車。
馬達三輪車、人力三輪車或拼裝車。
載運禽畜、垃圾、乾草、木桿或粒粉物質但未嚴密覆蓋或未綑紮牢固之車輛。
履帶車、雙聯拖車。
其他認為可能危及道安全之車輛。
隧道附近,有前鎮中洲航線公共渡輪。
船隻限制及浚深作業
為維護高雄港過港隧道結構安全,原本航行通過隧道上方主航道的船舶限制吃水深為13.8米,但為因應船舶大型化,高雄港務局於2004年起開始實施高雄港過港隧道上方主航道浚深工程,並於2005年10月18日完工,完工後浚深水深達14.2米,通過高雄港過港隧道上方主航道的大型船舶,只要吃水深在14米以內,即可申請航行通過進港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