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陽孫文正公逸事

方苞的古文長於敘事及論議。《左忠毅公逸事》、《石齋黃公逸事》及此篇均膾炙人口。

基本信息

【名稱】《高陽孫文正公逸事》

【年代】清代

【作者】方苞

【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

高陽孫文正公逸事

杜先生岕嘗言:歸安茅止生習於高陽孫少師⑴。道公天啟二年,以大學士經略薊、遼,置酒別親賓,會者百人。有客中坐,前席而言曰:“公之出,始吾為國慶,而今重有憂。封疆社稷,寄公一身,公能堪,備物自奉,人莫之非;如不能,雖毀身家,現難逭⑵,況儉觳乎⑶?吾客食皆鑿⑷,而公獨飯粗,餓小名以鎮物,非所以負天下之重也。”

公揖而謝曰:“先生誨我甚當,然非敢以為名也。好衣甘食,吾為秀才時固不厭,自成進士,釋褐而歸,念此身已不為已有,而朝廷多故,邊關日駭,恐一旦肩事任,非忍飢勞,不能以身率眾。自是不敢適口體,強自勖厲,以至於今,十有九年矣。”

嗚呼!公之氣折逆奄⑸,明周成事,合智謀忠勇之士以盡其材,用危困瘡痍之卒以致其武,唐、宋名賢中猶有倫比;至於誠能動物,所糾所斥,退城怨言,叛將遠人鹹喻其志,而革心無貳⑹,則自漢諸葛武侯而後,規模氣象,惟公有焉。是乃克己省身憂民體國之實心自然崦愾乎天下者⑺,非躬豪傑之才,而根式乎有聞於聖人之道,孰能與於此?然惟二三執政與中樞邊境事同一體之人實不能容;《易》曰:“信及豚魚。”媢嫉之臣乃不若豚魚之可格⑻,可不懼哉!

作品注釋

⑴歸安:舊縣名,治所在今浙江湖州。

⑵逭(huàn換):逃避。

⑶觳(què卻):簡陋。

⑷鑿:精米。

⑸奄:同“閹”,指魏忠賢閹黨。

⑹革心:謂叛將遠人洗心改過。

⑺愾(qì氣):通“迄”,通行,遍及。

⑻媢(mào冒)嫉:嫉妒。

作品鑑賞

方苞的古文長於敘事及論議。《左忠毅公逸事》、《石齋黃公逸事》及此篇均膾炙人口。

孫文正即孫承宗(1563—1638),字稚繩,高陽(今屬河北)人。他是明朝著名忠義之臣,《明史》卷二五○有傳,說他:“始為縣學生,授經邊郡,往來飛狐,拒馬間,直走白登,又從紇乾、清波故道南下。喜從村官老兵究問隊要厄塞,用是曉暢兵事。”天啟(1621—1627)初,清兵漸占關外地區。邊防大臣及朝廷宰輔畏知如虎,一味主張後撤守山海關。孫承宗卻願意前往關外察看形勢,部署攻守方略。公元1622年(天啟二年),明熹宗見邊報警急,朝臣都推薦孫承宗去前方督師。在孫承宗一再請求下熹宗同意了,孫一出,根據實際情況選用人才,部署攻守,形勢立即改觀。魏忠賢當權,想拉攏孫承宗,特別派人送大批銀餉等,被孫承宗知道了,上疏給皇帝說:“中使觀兵,自古有戒。”使者碰壁回去,皇帝召孫承宗回朝。魏忠賢再想巴吉他,“承宗不與交一言,”魏忠賢恨透了他,公元1625年(天啟五年)唆使爪牙攻擊他,使他休官。公元1629年(崇禎二年)清兵大舉入關,“廷蔬爭請召承宗,詔以原官兼兵部尚書守通州(今河北通縣)”。孫承宗籌劃方略,打退清兵。後來乘勝出師經略關東,收復失地二百多里。但這時崇禎皇帝聽了周延儒、溫體仁這些魏忠賢餘黨的話,兵部又故意延緩糧餉,使孫承宗恢復孫東的計畫落空,隨後又被免官家居。公元1638年(崇禎十一年)清兵進攻高陽,孫承宗率領家人登城防守,他的兒孫侄孫等都壯烈戰死。城破“被執,望闕投繯而死”。這時他已七十六歲了。

方苞對孫承宗非常欽佩,他有《書〈孫文正傳〉後》一開始就說:“當明之將亡,其事最傎者,莫若殺死袁崇煥與置公閒地。”同卷《書〈盧象晉傳〉後》又說:“明之亡,始於孫高陽之退休,成於盧忠烈之死敗。”《書〈涇陽王僉事家傳傳〉後》又說:“孫高陽久鎮邊關,功在社稷,而廢棄八年,卒使城巷戰,闔門就死。其所遇乃憂勤恭儉之君,親見其困於逆閹,又賴其力以收畿疆,紓國難,而終奪於,豈非開哉!”還有一些篇章,不再贅述,可見方苞對孫承宗的傾倒。而這些都與《明史》本傳相合,《明史》是清朝官修的,孫承宗是抗清而死的。可見這是人心之公論,不是方苞一個把偏愛。

所謂“逸事”,指未見於史傳的,又非一般人所了解的某些事跡。這篇這章分兩大部分,前一部分敘述,後一部分發抒感慨,一開始表明材料來源。方苞在孫承宗死後三十年才出生所以要交代以示翔實可信。杜岕(1617—1693)字蒼略,湖北黃風人,是方苞祖父的朋友,父親的老師,方苞疵兄年青時也跟隨父親侍奉過他,稱讚他的風範。(見《杜蒼略先生墓志銘》)這裡稱杜先生表示尊敬。茅止生熟悉孫承宗的事,杜岕又閒時自聽茅止生說的,又說給方苞父親和方苞他們聽。方苞妄圖極強,這件事深入頭腦,所以把它寫出來。這篇文章是中年時期寫的。

客人的一段責備是陪筆,為了引出孫的回答中表現的精神境界。這段責備極有波瀾,先用對比句表示對孫的否定。可以構想當時會場的氣氛。這叫先斷後判,吸引住聽眾。然後分析理由,最後舉出例證僅是“客食皆鑿,而公獨飯粗”,客人硬上綱說是孫故意做作;“飾小名以鎮物,非所以負天下之重也。”這個批評,分量非常重,滿堂必為之愕然。而孫承宗聽了這樣的批評,首先是“揖而謝,”稱“先生誨我甚當”;然後交代出這樣做的原因,並且說已經堅持了十九年之久。孫承宗的修養氣度特別是為國家分憂的赤膽忠心,就已經昭昭在人耳目了。這一段只寫了兩人的對話,加了孫承宗的一個運作。至於民眾和那個批評者的反應卻隻字不提,留給讀者自己去想像。文字極其簡練。桐城文主張“雅潔”,這是很好的典範,真正惜墨如金。

第二部分是作者的感慨,實際是對孫承宗的全面評價,對那些傾邪小人的鞭撻。這是從上部分孫承宗的話引出的必然結論。孫承宗的事跡是眾所周知的,不能重複但又不能不涉及,所以用極簡練的方式分兩層來讚美:先說他的智勇,還可以在唐宋名賢中找得到;再說他的忠誠感人,在諸葛亮以後,一人而已。然後再總結孫承宗的成就的原因:“是乃克己省身憂民體國之實心自然而愾乎天下者,非躬豪傑之才,而根式乎有聞於聖人之道,孰能與於此?”方苞是篤信孔孟程朱之道的,“學行繼程、朱以後,文章在韓、歐之間”。他認為只要能身體力行,必然能無愧於天地。這裡他讚美孫承宗仍是“賤之甚矣”的唾棄。這段感慨的層次既清楚,又嚴密。在讚美孫承宗時提出“誠能動物”,就引出結尾用“信用豚魚”來對比當時如周延儒、溫體仁等媢嫉之臣的可惡。“信及豚魚”之語見《易中孚》,言豬、魚微物尚且為誠信所感,而媢嫉之臣曾此之不若。這一結用“可不懼哉”四字,感慨無窮,耐人尋味。這“可不懼哉”四字,作者不便明言,實際是提醒皇帝注意不要被這樣的人所蒙蔽,有借古喻今的味道。

方苞主張義法。“義”就是“言有物”,指定的東西要有內容,要以孔孟之道為準則;“法”就指的“言有序”,主張文字的組織剪裁修辭造語等技巧。這篇短文從遷材組織到感慨議論都可使讀者看出方氏注意義法的特點,值得借鑑。

作者簡介

方苞(1668-1749)清代散文家。字鳳九,一字靈皋,號望溪。安徽桐城人。公元1706年(康熙四十五年)中進士。後被牽連進戴名世《南山集》案入獄。赦出後隸漢軍旗籍,入直南書房。累官至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曾寫《獄中雜記》,揭露當時司法制度的黑暗與殘酷,具有現實意義。他是桐城派散文的創始人。提倡寫古文要重“義法”,重“清真雅正”。他在行文時始終以此為宗旨,文章寫得雅潔精練,沒有支蔓蕪雜的毛病,開創清代古文的新風貌。方苞尊奉程朱理學和唐宋散文,因而發表很多文章反對黃宗羲、顏元的反程朱理學的思想,在當時影響極大。著有《望溪先生文集》18卷,《集外文》10卷,《集外文補遺》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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