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友璣

高友璣

高友璣(1461—1546),字肅政,號南屏道人,樂清十二都高岙(今屬浙江溫州北白象鎮)人。母病,朝夕侍奉湯藥,衣不解帶,以孝聞於鄉里。

人物簡介

明弘治三年(1490)進士,丁母憂。服除,授南京刑部主事,歷員外郎、郎中,治獄詳明。十六年,擢江西九江知府,治績為十三府之最。

人物生平

正德二年(1507),升廣西參政,營田州府事。土司岑猛“坐與族類構爭削秩,詔以漢官撫之,前官懼而逸”,友璣單身入州,“待以懇誠,勵以忠義”,猛遂“束身聽命”。於是“立學訓士,置堡伍,聯其眾,歸被虜男女以數百計,田人帖服”(嚴嵩:《明故資政大夫刑部尚書贈太子少保謚襄簡高公墓誌》)。因忤權幸,調任衛輝(今河南汲縣)知府。郡當道沖,供求浩繁,友璣大加裁減,並請停黃河勞役,寬負鹽禁,民困得蘇。逾年升江西左參政,轉山西按察使、陝西右布政使。

正德十一年,擢為右副都御史,巡撫大同,贊理軍務。其時宗室豪橫,為祿糈事毆辱知府,友璣不畏強梁,上疏彈劾,宗室為之斂跡。但因此得禍,降二級致仕。復起為湖廣郴桂兵備副使,丁外艱未赴,家居數年。

嘉靖四年(1525),起為山東布政司參政,轉福建右布政使。

次年,內召為光祿寺卿,升南京刑部右侍郎,轉右都御史,外調漕運總督兼鳳陽巡撫,招徠鹽徒,討誅渠惡,革驛傳費,宿弊一清。

七年,進南京工部尚書,改刑部尚書,復召為北漕總督,居僅三個多月即告老回鄉。為官清廉,不附權勢。以俸入構宗祠,在家鄉白鷺嶼辦南屏書院,教育鄉里子弟,所居舊屋樸陋湫隘,無所增繕,布衣蔬食終其身。

二十五年(1546)三月二十六日卒,享年86歲。追贈太子少保,謚襄簡。遺著有《南屏遺稿》。其墓在高岙村,當地人稱為高尚書墓,至今仍保存完好,但其中兩處月潭均有一處損毀。

高氏家族(高友璣)墓 高氏家族(高友璣)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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