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在中國教育歷史中的 “體罰教育 ”現象可以追溯到原始社會時期, 主要是成年人對未成年人進行的生產、 生活方面的技能、習慣和氏族部落中的思想道德與行為的規範和糾正。
在 《學記》 中提出分段進行考查和教育方面的禮儀要 求, 並稱為 “教之大倫” 。教之大倫的七件事情主要是對教 師的教學所提的要求, 其中第七件事就是 “應備好教鞭、 戒 尺等體罰用具使學生視而生畏, 謹而循章……”。看出 “體罰教育”在中國教育歷史上有著深層次的 “地位”。
國外教育歷史中的體罰教育現象與歷史發展 在西方的教育中, “體罰教育”在整個 古代,從蘇格拉底到奧古斯丁甚至更遠,整個地中海地區從 埃及到波爾多,從迦太基到安條克,體罰教育是學校生活中一個 再平常不過了的現象。 在古代埃及的學校里紀律是非 ” 常嚴格的, 學生如果違反了學校的紀律、關進寺廟或者學校,他們認為, 男孩子必須像馬或驢子 一樣加以訓練和制服。 這種信念在西方人的思想中一直延續至今。 (古代)
今:而在英國和澳大利亞,法律均允許父母對孩子施以“理智的懲罰手段”,對家長們來說,理性思考後有分寸、有節制地打屁股,有時勝過對著孩子說一堆大道理.
認識態度
唯物辯證:我們必須對無節制的“棍棒教育”說不,對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傷害兒童現象說不;另一方面,教育也應該遵循平衡之道,講究寬嚴相濟,儘量把握住寬鬆與嚴厲之間的那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