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據山東廣播電視台齊魯頻道《每日新聞》報導,去年山東莘縣一女子因為“腎虛”去體檢,不料發現自己的右腎居然離奇失蹤。她想起了26年前在莘縣人民醫院做過一次卵巢手術,難道是那次手術把自己的腎給丟了?體檢發現腎臟“丟失” 女子想起曾做卵巢手術
郭阿姨說,自己這幾年一直腰酸背痛,去所有的診所檢查都是“腎虛”。扎針拔罐治療效果都不好,無意中參加了鎮上組織的免費查體之後發現,自己居然少了一個腎。
隨後她去了濟南千佛山醫院檢查,還是右腎缺失。郭阿姨立即想起了26年前在莘縣人民醫院做的卵巢手術,難道那個時候腎臟被切除了?
醫院的工作人員表示,因為時間比較久遠,調查起來可能比較有困難,而且郭阿姨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據。
郭阿姨說,因為時間過去的太久,相關的住院證明和收費票據也找不到了,不過她找到了一個證人。
醫院不承認證人證言 拒擔相關責任
記者看到,在郭阿姨提供的證明信上,“張公華”證明自己當年帶著郭阿姨去莘縣人民醫院做了手術,並且是一位姓張的醫生做的。
不過因為張公華拒絕露面,醫院還是不承認。隨後郭阿姨帶著證明信去了醫院,醫院的工作人員說,“你只是口頭說,沒有證據,我們沒法給你證明這個事兒”。隨後工作人員離開了房間。
法律援助
據綠律師解答,如果證人跟郭阿姨之間沒有利益關係,那么證言有一定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