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3.07--1984.10,鄭州市密縣農業局幹部;
1984.10--1985.03,鄭州市金海區農業農機局幹部;
1985.03--1989.04,鄭州市農技中心農技站辦事員;
1989.04--1991.06,鄭州市農技中心農技站站長;
1991.06--1994.05,鄭州市農林牧業局農業科(處)副科(處)長;
1994.05--1995.02,鄭州市農林牧業局農業處處長;
1995.02--1995.12,鄭州市農林牧業局綜合經營管理處處長;
1995.12--1996.07,鄭州市林業局幹部;
1996.07--1997.11,鄭州市林業局綠化辦副主任;
1997.11--1998.09,鄭州市林業局主任科員;
1998.09--2002.08,鄭州市林業局助理調研員(其間:1998.09--2000.07在河南農業大學研究生課程進修班農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2000.09--2000.12在鄭州市委黨校第23期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2.08--2003.09,鄭州市林業局總工程師、黨委委員;
2003.09--2012.01,鄭州市林業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2012.01--2013.12,鄭州市林業局副局長、黨委委員,市黃河生態旅遊風景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2013.12--2017.02,鄭州市林業局調研員。
人物事件
2018年6月25日,據鄭州市紀委監察委訊息:鄭州市林業局原調研員馮長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市紀委監察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9月,鄭州市紀委監察委對鄭州市林業局正縣級幹部馮長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審査調查。
經查,馮長有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涉嫌行賄犯罪;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林地等農用地,數量較大,涉嫌非法占用農用地犯罪。
馮長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鄭州市紀委常委會議和監察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馮長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款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