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爾他歷史
正文
馬爾他共和國位於地中海中部,由馬爾他、戈佐、科米諾等島嶼組成。總面積 316平方公里。人口333275人(1985),主要為馬爾他人,余為外國移民。天主教為國教,少數人信奉基督教和希臘東正教。官方語言為馬爾他語和英語,首都瓦萊塔。(見彩圖)![馬爾他歷史](/img/7/eb6/nBnauM3X5gDO5EzN1MzMwgDM5ETMwADMwADMwADMwADMxAzLzAzL5gzLt92YucmbvRWdo5Cd0FmLxE2LvoDc0RHa.jpg)
戰後,英國被迫於1947年允許馬爾他頒布新憲法,實行內部自治。1959年 1月英國宣布廢除1947年憲法。此後馬爾他居民要求獨立的運動越來越強大,1961年制定新憲法,馬爾他再次取得一定程度的自治。1964年 2月,馬英兩國舉行制憲和獨立會談, 7月雙方對新憲法條款達成協定,英同意馬獨立,但繼續保有軍事基地10年。9月21日馬正式宣布獨立,但仍是大英國協成員國。同年馬加入聯合國。馬爾他主要政黨為工黨與國民黨,大多數時期內工黨執政。1972年與中國建立外交關係。1974年收回英國租借的科米諾島90%的土地。同年馬爾他修改憲法,成為共和國,選舉總統為國家元首。1979年通過談判英國撤出在馬爾他的海軍基地。現馬爾他有一院制議會與責任制內閣,經濟上旅遊業、海港業與修船造船業占有重要地位,並有輕工業與農業。馬爾他採取中立不結盟政策,參加不結盟國家會議。1982年2月16日A.巴巴拉當選馬爾他第一位女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