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文字之古文字種類歸屬
中山器銘文字型作為戰國文字之一種,可歸屬於“鐘鼎文”、“金文”、廣義的“大篆”與廣義的“古文”等古文字範疇。
中山文字三種書體風格比較
中山出土文字不僅數量多,而且書體風格亦不單一,進行對比,可細分為三:“中山三器”為一類,兆域圖為一類,雜器為一類。試將三種風格說明如下:
(1)雜器為普通書體風格,多見於小壺、燈、盆、各種飾物等雜器,或銘刻,或墨書,亦有墨書於木條者。此等均屬實用俗體,信手刻寫,隨意省簡筆畫,幾無書體美感可言。字形長寬約為一比一,略呈方形。這種書體在當時應屬最為習見者。
(2)兆域圖為正規書體風格,是用金銀鑲嵌在銅板上的葬域平面示意圖,共450字。據圖中所云,該圖共兩件,一件從葬,一件藏府,可知為朝廷重要之物。從書體風格看,字形也相應比雜器文字鄭重而規範,但仍屬實用文字範疇,書體美感追求不足。長寬約為一點五比一。
(3)“中山三器”為藝術書體風格,由附表二可見其主要特色有二:
其一,“中山三器”銘文著意追求文字形體的藝術美感效果,其筆畫纖細而剛勁挺拔,其結構嚴謹而神采俊逸。字型為大小一致的豎長方形,長寬約為三比一。
其二,添加多種裝飾性筆畫,增加視覺美感,使結構更趨勻稱。如“朕”、“與”等字加二短橫,“祀”字加螺鏇紋,“能”字加兩個小圓點等等。
此外還表現出書家個性風格的張顯。只要稍加留意,即可發現出土的圓壺銘文的前22行與後37行顯然出自兩人之手。在同一器同一銘文中,表現出書家藝術風格的明顯個性差異,這在歷來出土銘文中是極為罕見的。
綜上可知,“中山三器”銘文書體不僅是中山出土文字中最成熟最具美感的書體,而且它迥然有別於我國任何時代任何器物的金文書體風格。隨意翻開近年已將中山文字收入的《古文字類編》、《金文編》、《戰國古文字典》等金文大字典,“中山三器”銘文字輒以其風格非凡而格外耀眼。
“中山篆”與“馬氏中山篆”
1984年,馬可仲買回一本中華書局1979年出版的《古文字研究》第一輯。他以自己獨到的藝術敏感,為書中獨具風韻的“中山三器”銘文書體所震撼,並對其中四篇評釋論文產生了極大興趣。自此,便開始了對中山銘文的傾力研究。不久,其子陝西師範大學中文系教授馬歌東亦受影響浸染其中。首先,他們根據秦小篆可以稱為“秦篆”的先例,於1985年將“中山三器”銘文書體命名為“中山篆”;繼而,考慮到歷來出土的甲骨文、石鼓文、金文、漢簡等均相繼被引入書法領域,而“中山篆”具有獨特優美的書體風格和自成體系的大量字例,也試圖為其在書法領域開拓出一席之地。
但是,儘管出土的中山文字多達2400餘字,去掉重複卻僅有505個,作為書法用字其欠缺程度自不待言。馬可仲一直試圖根據現有505字的偏旁部首及筆畫結構,參考金文古籀,創補出更多“中山篆”體新字。
馬歌東奉先父之遺志,經10餘年反覆探索,三易其稿,終於2007年以約5000字收筆,初裝成冊,並命名為《馬氏中山篆書譜》。
補充新字對於甲骨文、金文,甚至字數已相對較多的小篆來說都是一個不能迴避的問題,關鍵在於科學嚴謹,最忌生編濫造。“馬氏中山篆”的新字構成原則有三:一要符合古文字結構的發展規律,二要有古文字資料依據,三要遵循約定俗成的原則。在此三原則指導下,分三步進行:
第一步,以具有藝術書體風格的“中山三器”中的414字作為“中山篆”基準字;
第二步,將缺乏美感的中山兆域圖及雜器中的91字直接“中山篆化”;
第三步,對於以上505字以外的字,按“中山篆”風格創補新字。
創補新字的具體方法如下:
(1)先將已有的中山篆字區分為獨體字與合成字,獨體字直接作為構字部件,合成字
先拆分為構字部件,再依據上述三原則合成新字。
(2)對上述方法仍難以構成的缺字,首先平行參考戰國文字,其次向上依次參考春秋、西周、甲骨文字,不得已時向下謹慎參考小篆。
新字的創補須探源溯流,反覆斟酌,往往比較複雜繁瑣,在此不便逐一細道。
“馬氏中山篆”經歷了25年坎坷甚至有些傳奇的歷程後,今天終於得以面世。為謹慎計,《馬氏中山篆作品選》先行出版,《書譜》留待進一步審核完善。
《馬氏中山篆作品集》由中國青年出版社出版,標誌著“馬氏中山篆”作為一種成熟的新書體進入我國書法藝術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