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事跡
1940年隨家人逃荒到延安,落戶三十里舖。到延安後因無田土,他們全家便到設在三十里舖的陝甘寧邊區政府農場種地。只有15歲的杏兒,跟隨父親每天天麻麻亮就上山,一乾就是十幾個小時,從沒聽她喊過苦累。在大生產運動中,農場職工開展開荒競賽。她積極報名參加,開始時每日能開1.8畝荒地,後來達到日開荒地2.5畝,不亞於身強體壯的男職工。1942年這一年,她和父親種地15垧(每垧3畝),後來竟每年種到五六十垧。秋收季節,她和父親更是雞叫頭遍起床,太陽出來前就要從山上背回五次莊稼。經過馬家父女辛勤耕耘,糧食連年豐收,第二年就實現了陝甘寧邊區政府提出的“耕一餘二”計畫,成為周圍村鎮勤勞致富的榜樣。1943年2月2日,她被陝甘寧邊區政府授予“邊區婦女勞動英雄”稱號,頒發了林伯渠書寫的“婦女光榮”獎旗;並通令全邊區婦女學習馬杏兒。邊區各縣很快掀起學習馬杏兒的熱潮,延安魯迅藝術學院也開展學馬杏兒、寫馬杏兒、唱馬杏兒活動。曾經唱遍全國,流傳至今的著名秧歌劇《兄妹開荒》,就是以馬杏兒的事跡為素材創作出來的。
革命歷程
1940年,全家從國民黨統治區逃難,在延安三十里舖陝甘寧邊區政府農場安家。她熱愛中國共產黨,回響民主政府號召,破除舊俗,積極參加生產勞動。並帶頭組織互助組。
1942年,被選為陝甘寧邊區婦女勞動英雄,受到嘉獎。
1944年, 林伯渠贈送“婦女光榮”的獎旗,中共中央西北局號召全邊區婦女向她學習。解放戰爭時期,積極投身支前活動。
1947年國民黨軍進攻延安時,參加民兵隊伍。同年,在抗擊來犯的國民黨軍戰鬥中,不幸壯烈犧牲。
馬結婚後沒有生育,思想負擔很重,撫養一女嬰又因病夭折,加上丈夫被國民黨反動派抓走,她經不住接二連三的打擊,患了精神分裂症,醫治無效而病歿。
地方志記述
(1927~1947)女,延安南三十里舖農民。1941年由原籍米脂縣逃荒來延安,1942年參加陝甘寧邊區政府農場種地。當時馬杏兒才是15歲的女孩子,跟隨父親馬丕恩起早睡晚,每日勞動10個多小時。農場職工開展開荒競賽,她每日能開1.8畝地,以後達到2.5畝,勞動總是走在大家前面。第一年種地15垧,以後擴大到50、70垧。秋季收穫,馬氏父女在雞叫頭遍就起床,太陽出來前要背回五次莊稼。馬家父女經過艱苦勞動,很快實現了邊區政府提出的“耕二餘一”(耕作二年餘糧一年),成為勤勞致富的好榜樣。1943年2月2日,陝甘寧邊區政府嘉獎馬杏兒為邊區婦女勞動英雄,林伯渠親筆贈送“婦女光榮”的獎旗,通令全區婦女學習馬杏兒,邊區各縣掀起學習馬杏兒熱潮。延安魯迅藝術學院以馬杏兒為題材,寫馬杏兒,演唱馬杏兒。著名秧歌劇《兄妹開荒》就是以馬杏兒為素材創作,深受人民民眾的歡迎。馬杏兒20歲結婚,因不育撫養一個女嬰,由於醫療條件差,得病未愈,不幸夭折,杏兒受刺激患精神分裂症,經搶救無效病故。邊區人民深感悲痛,年輕女勞動英雄創業精神永世留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