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91年參加工作,歷任德州地區夏津縣宋樓鄉組織幹事;
德州地區夏津縣人事局科級幹部科科員;
德州市夏津縣縣直機關團委書記;
德州市夏津縣少委會主任、團縣委黨組成員;
共青團德州市委工農部科員,副主任科員,部長;
共青團德州市委副書記、黨組成員;武城縣委副書記;
德州市委副秘書長、民眾工作部部長,市委市政府信訪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6年2月---臨邑縣委副書記、縣長。
人事任免
臨邑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於2016年2月16日決定任命:馬文國同志為臨邑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代理臨邑縣人民政府縣長職務。
人物事件
4月6日,德州市委機關報《德州日報》刊發《關於對臨邑縣環保工作履職不力問題問責處理情況的通報》:
3月7日至10日,國家環保部督查組在臨邑縣進行空氣品質專項督查。對督查組現場指出的臨邑“在水一方”商務賓館小型燃煤鍋爐等有關問題,臨邑縣環保局和邢侗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不認真履行職責,不嚴格落實責任,不積極擔當作為,嚴重失職瀆職,作風不嚴不實,造成嚴重負面影響。
問題發生後,市委、市政府和臨邑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在迅速查明問題的基礎上,按照《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山東省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和《德州市領導幹部問責辦法(試行)》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其中,對臨邑縣委副書記、縣長馬文國,縣委常委、副縣長李愛民分別給予誡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