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馬哈只墓,位於雲南省昆明市晉寧縣昆陽鎮月山鄭和公園內,居坡面西,背依滇池。
馬哈只墓平面呈長方形,長3.6米、寬2.52米,高出地面約0.4米。墓頂已由水泥砌築,墓框系條石砌成。
據《故馬公墓志銘》載,墓主馬哈只,雲南昆陽人,生於元至正四年(1344年),卒於明朝洪武十五年(1382年),享年三十九歲。馬哈只生前曾朝拜伊斯蘭教聖地麥加,娶溫氏為妻並生有二男四女,其中次子即為鄭和。永樂九年(1411年),鄭和在第四次出使西洋前不久回鄉祭掃。這段經過,刻記在《故馬公墓志銘》碑陰右上角“馬氏第二子太監鄭和,奉命於永樂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到於祖宗墳塋祭掃追薦,至十二月吉日回還。記耳。”但字跡漫漶,大都不可辨認。
馬哈只墓的初葬形制,今已無從可考。此墓自從明初建置以後,年久日深,至解放前已傾陷為土丘。六十年代初期,發現墓四角有石框為界,遂以其框用條石和水泥砌築成今狀.保持了回教長方形墓的形制。1980年,又建拱頂碑亭。《故馬公墓志銘》,又稱《馬哈只墓志銘》、《馬哈只碑》。
石碑通高1.65米、寬0.94米、厚0.15米。碑額呈圓拱形,上書小篆“故馬公墓志銘”六字。龜趺碑座。石碑正文四周,陰刻著纏枝蒂蓮花紋。正文楷書十四行,共284個字。字跡略有殘損。
碑文敘述了馬哈只的先人家世、生卒年月、生平德行、家庭子女及鄭和的情況。
鄭和的祖父和父親均名“哈只”。按伊斯蘭教的習俗,“哈只”是人們對朝覲過伊斯蘭教聖地麥加的人的尊稱。中文“哈只”一詞,本由阿拉伯語音譯過來,意為“巡禮人”,即朝聖者。由於鄭和幼年離家,對父親的真實姓名可能已淡忘,或依習俗稱父親為“馬哈只”。馬哈八去世時,鄭和年僅十歲左右。父親喪葬之事,皆由長兄馬文銘經辦料理。永樂三年,鄭和已升為內官監太監,請大學士禮部尚書李至剛撰寫了父親的墓志銘,但時逢第一次下西洋的前夕,鄭和只得將碑文寄回雲南昆陽鐫鑿於石,立在父親墓前。
《故馬公墓志銘》白明初永樂三年鐫石以後,一直立於馬哈只墓前。清朝後期,世居昆陽的鄭和後裔參加雲南回民起義,失敗後逃匿玉溪縣石狗頭村,恐《墓志銘》遭損,遂將其埋於馬哈只墓前。此後,《故馬公墓志銘》荒諸亂丘,無人問津。清朝末年,回民在月山西坡築墳時,發現此碑,並立之於原地墓前。清朝光緒二十年(1894年),雲南石屏袁嘉穀得知昆陽縣和代村有鄭和父墓碑,遂於1911年親往查訪,得拓片並作題跋(見《臥雪堂文集》)此碑遂為世人所重視。1935年,昆陽縣知事楊立聲飭工設立碑亭,並在此碑兩側鐫立了兩塊石碑,一為《明史·鄭和傳》: 一為夏光南《鄭和太公墓志銘跋》。但由於碑亭過於簡陋,不出十年便垣基盡圮。1944年,雲南人彭嘉霖、昆陽縣縣長李群傑又於原址重建碑亭,並在此碑左側新立袁嘉穀《昆陽馬哈只碑跋》,右側抄鐫鄭和撰福建《天妃靈應之記碑》。此二碑後也佚失。
關於鄭和的家世出身,以往的文獻史料蓋不詳實。由於《故馬公墓志銘》的發現,世人方知鄭和是雲南昆陽人以及鄭和的家世出身等情況,補充了文獻史料記載的諸多不足。此碑是鄭和研究中不容忽視的、價值極高的實物資料。
墓志銘
《故馬公墓志銘》全文如下:
公字哈只,姓馬氏,世為雲南昆陽州人。祖拜顏,妣馬氏。父哈只,母溫氏。公生而魁岸奇偉,風裁凜凜可畏,不肯枉己附人。人有過,輒面斥無隱。性尤好善,遇貧困及鰥寡無依者,恆保護賙給,未嘗有倦容。
以故,鄉黨靡不稱公為長者。娶溫氏,有婦德。子男二人,長文銘,次和;女四人。和自幼有材志,事今天子,賜姓鄭,為內官監太監。公勤明敏,謙恭謹密,不避勞勛,縉紳鹹稱譽焉。嗚呼!觀其子而公之積累於
平日,與義方之訓可見矣。
公生於甲申年十二月初九日,卒於洪武壬戌七月初三日,享年三十九歲。長子文銘,奉柩安厝於寶山鄉和代村之原,禮也。銘曰:
身處乎邊陲而服禮義之習,分安乎民庶而存惠澤之施,宜其餘慶深長而有子光顯於當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