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的工資決定理論(Marx's Wage determinism)
馬克思工資決定理論的概述
馬克思在分析自由競爭的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過程中科學地揭示了許多市場經濟運行共同的、一般的規律,其中包括對市場工資機制運行的精闢論述。
馬克思工資決定理論的實質是勞動力僅有交換價值,資本家付給工人的工資勉強能夠維持工人的生存,勞動力根本沒有價值決定的問題,工資的標準完全是被資本主義的經濟規律和法律制度所決定的。
馬克思工資決定理論的內容
馬克思首先分析了工資的本質,他認為,工資只是勞動力價格的特種名稱,工資是勞動力價值或價格的轉化形式。勞動力商品的價值,是由生產和再生產勞動力這種特殊商品所需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
關於工資水平的決定,馬克思認為,“工資是由那些決定其他一切商品價格的規律決定的。” 這就是說,作為勞動力商品價格的工資的形成與決定,必須遵循市場法則,只有在市場規律的作用下才得以決定的。
馬克思認為,工資的形成與決定受到供求規律和競爭規律共同的制約和影響。他說:“勞動報酬忽而提高,忽而降低,是依供求關係為轉移的,依購買勞動的資本家和出賣勞動的工人之間的競爭情形為轉移的。 在馬克思看來,決定勞動力的價格即工資的競爭來自於三個方面:
一是賣主之間的競爭,這種競爭將降低工資水平;
二是買主之間的競爭,這種競爭將提高工資水平;
三是買主和賣主之間的競爭,這種競爭的結果將取決於競爭雙方的對比關係。買主和賣主競爭的優劣勢,取決於勞動力商品的供求狀況及供求的改變,而勞動力商品供求關係的改變,將引起工資水平的上漲或下跌,即引起勞動力商品的價格波動。
關於勞動力商品供求關係引起工資水平的波動,馬克思認為這種波動存在著一定的界限,“在這種波動的範圍內,勞動的價格是由生產費用即為創造這一商品所需要的勞動時間來決定的。”這就是說,生產勞動力所需要的勞動時間,可以量化為生產勞動者必需的一定量的生活資料所需要的勞動時間,或者說“勞動力的價值,是由生產、發展、維持和延續勞動力所必需的生活資料的價值決定的。”這裡,馬克思清楚地說明,工資水平的波動是以勞動力價值為基礎的。因為勞動力發揮作用後的消耗,必須要重新得到補償;勞動力因損耗或死亡,需要新的勞動力來補充;勞動者要獲得一定的勞動技能,需要一定的教育和訓練費用。
馬克思還認為,勞動力價值的決定從而工資水平的決定,具有與其他一般商品價格決定不同的特點。勞動力價值決定受著純生理的要素和歷史的或社會的要素兩類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尤其是歷史或社會方面的要素可能使工資變化具有較大的伸縮性。因此,馬克思說:“勞動的價值本身不是一個常數,而是一個變數,它甚至在其他一切商品的價值仍舊不變的條件下也是一個變數。”而且隨著資本積累過程的不斷推進,“工人之間的競爭就增長得更迅速無比,就是說,資本增長得越迅速,工人階級的就業手段即生活資料就相對地縮減得愈厲害。” 由此,工資水平的決定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勞動力供給者競爭實力的增加,取決於聯合的談判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