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
恩州劉馬三,以鉤距致富。嘗用詭計取鄰舍袁春田。春訴於官,馬三出契券為質,竟奪之。春不能平,日為鄉人言:“渠詆欺如此,已將為異類矣! ...
白話:
金章宗泰和年間,恩州(今山東平原西北恩城)有個叫劉馬三的人,靠取巧豪奪、欺壓良善致富。有一次,他又用詭計要騙取鄰居袁春的田地。袁春告到官府,劉馬三買通縣官,並拿出偽造田契,霸占了袁春的田。袁春氣不過,對鄉里人說:「他如此欺壓人,將來會遭報應變成異類。」劉馬三也發誓說:「我如果詐取他的田,一定如他所說。」泰和二年(1202年),馬三病死。袁春家的狗生了幾隻小狗。其中一隻小花狗肚子上的毛純白,有朱書「我是恩州劉馬三」七字。劉馬三素多冤家,大家爭相要買此狗。此事傳遍整個州郡,無人不曉。劉馬三家子孫不勝其辱,把狗買回來藏在家裡。此故事見於金人元好問《續夷堅志》,雖然荒誕,但反映了人們希望「惡人有惡報」的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