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 (Document of Identity for Visa Purposes,DI)是發給無法領取其他國家的護照或旅行證件的非永久性香港居民,如剛從內地來港,未在香港住滿七年,又沒有中國護照,只能申請簽證身份書。
發證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由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頒發給。
申請資格
凡符合以下任何一項要求的人士,便有資格申請簽證身份書:
(一) 已獲準在香港有逗留期限居留,但無法取得任何國家的護照或其他地區的旅行證件的人士;
(二) 已獲準在香港不受條件限制居留,但無法取得任何國家的護照或其他地區的旅行證件的人士;或
(三) 已取得香港居留權及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但無法取得任何國家的護照或其他地區的旅行證件的非中國籍人士。
申請方法
本地申請
入境事務處承諾於收妥所需檔案、費用及相片後的10個工作天完成處理申請程式(工作天是指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若以郵遞或投遞方式申請,請預留額外兩至三個工作天處理相關手續。但此服務承諾能否達到,須視乎個別情況,以及於該段時間內所收到的申請數目而定。如果你有計畫出外旅遊,請及早申請。
海外申請(適用於香港以外地區的申請)
海外申請將於收妥所需檔案、相片及費用後四至六個星期完成處理程式。辦理時間並不包括轉送申請書及送遞簽證身份書所需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