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命
司法機構的使命維持司法制度的獨立及其至高的專業水平,以維護法治、保障個人權利和自由,及取得中港和國際人士對香港司法制度的信任。
司法機構政務處的使命維護司法公正
提供優質服務
發揮團隊精神
致力創新求進
宗旨與綱領範圍
綱領(1):法院、審裁處及多項法定職能這個綱領的宗旨是維持司法制度的獨立及其至高的專業水平,以維護法治,保障個人權利和自由,及取得中港和國際人士對香港司法制度的信任。
在這綱領下,不同級別的法院和審裁處聆訊及審裁刑事案件和民事糾紛。這些法院及審裁處的運作目標計有:
確保案件獲得公正和迅速的處理;
提高專業水平;
確保司法機構和各級法院與時並進;以及發展香港法庭雙語制度。
這個綱領的宗旨是提供有效率和有成效的服務,以支援法庭的運作。
在這綱領下,司法機構提供各項行政服務,支援各級法院及審裁處的聆訊工作及執行法庭的命令。這方面的工作計有:
為法院程式提供有效率的記錄服務及製備紀錄謄本;
確保中文和英文在各級法院同樣通用;
提供有效率的執達服務以執行法庭命令;
為法官、司法人員和法律執業者提供全面的法律參考書籍和研究資料;
以及 採用資訊科技及其他現代管理工具,以提高法庭支援服務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