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義
總統制國家,包括美國、菲律賓、多數中南美洲國家,沒有設國務總理。可是也有國家傾向總統制,卻設定國務總理,例如韓國;也有國家傾向內閣制,但是總統民選,並非完全虛位化,例如新加坡、奧地利,這些國家有時也被視為雙首長制。法國第五共和、芬蘭等國家,總統與國務總理分享行政權,則是比較典型的雙首長制。
優缺點
首長制的優點在於:權力集中、指揮靈敏、責任明確、減少扯皮,辦事果斷行動迅速、效率較高。
首長制的缺陷在於:由於一個人的知識、能力、經驗、精力等畢竟有限,處理事務難免有思考欠周之處。雖然在現代領導體制中廣泛地套用專家智囊機構,幫助領導者科學決策,但因領導者有決策權和否決權,因此並不能完全補上這一缺陷。另外,在首長制下,主要負責人如果選擇不當,還可能造成獨斷專行、濫用權力,從而出現營私舞弊,危害國家或集體的現象。
首長制通常適用於權責明確、專一,而且機動性、技術性和時間性強的行政組織。
首長制不是人事行政的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