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職能
市規劃委(首規委辦)是負責北京市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城鄉規劃建設問題的研究,起草或制訂相關的政策;參與研究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協調城鄉規劃與近期和年度建設計畫的銜接問題。(二)負責起草本市城鄉規劃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技術規範,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參與相關法規、規章的審核、協調和修改工作。
(三)負責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區(縣)域規劃及重要地區城市設計的編制和修訂的管理工作;負責上述規劃的審查報批和已批准的各項規劃的備案管理,並按有關規定審批部分詳細規劃。
(四)依法組織規劃的實施,負責各類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的選址,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組織審查建設工程初步設計。
(五)負責組織各項規劃實施情況的檢查;負責本市各類建設項目的規劃監督管理,對違反規劃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
(六)負責城市測繪管理工作;制訂城市測繪發展的規劃和計畫;負責本市測繪單位資格管理工作;負責測繪成果的管理和套用工作。
(七)負責在京勘察設計單位及進京的外省市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以及國外勘察設計單位的資質審查、設計質量、招投標等行業管理工作。
(八)負責本市的地名規劃和地名命名、變更等管理工作。
(九)負責本市城鄉規劃地理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建檔案管理工作。
(十)領導區、縣規划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和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