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設立首席責任官意義重大,協調企業決策者要想有效管理風險,強化運營優勢,就必須將自身重新定位為CRO,導入戰略型企業社會責任(CSR)管理模式,對接與企業發展相關的重要社會議題及公益組織,將社會大眾所重視的主要價值融入企業生產、銷售、人力、發展、財務等運營戰略,唯此才真正能“整合價值與戰略、貫徹使命於行動”,並最終發揮出社會企業風行草偃的龐大運營優勢。 目前,國內企業對於社會責任的主流認識,除了納稅及促進就業等經濟責任之外,就是慈善捐款。
設立原因
設立首席責任官,是全球主要品牌企業的運營趨勢。
實際上,一些跨國企業品牌行動並非純粹的公益慈善項目,而是可以提升企業運營優勢,並同步協助解決社會問題的“戰略CSR”創新模式。“戰略CSR”強調將企業管理“戰略”與“CSR”各種社會公益價值進行充分整合,鼓勵企業全面檢視生產、行銷、人資、研發、財務等管理戰略,主動在供應鏈管理及管理戰略上採取倡導社會公益價值、促進正面發展的行動,如更透明的公司治理、去除潛在的運營社會成本、公益行銷、減碳、振興社區發展等。
因此,企業CEO不能將企業運營與慈善公益截然分立,相反,CEO必須提升定位成為CRO,站在總裁辦的高度,將社會關注的重點價值,整合進企管生產、行銷、研發、人資和財務戰略之中,這樣才能有效落實組織及社會發展多贏的綜效。
在這個資訊快速流動全球的時代中,下列運營的環境挑戰促使企業必須導入“戰略CSR”,才能有效管控可持續風險:比如企業管理廣度已從以往的總部及直屬分支機構,擴大到上游供應商及下游投資對象等價值鏈夥伴的社會人文責任和生態環保責任表現,一旦價值鏈夥伴表現不好,企業也很容易被波及,很多全球知名品牌,如耐克、可口可樂、麥當勞等公司,在這方面都有過慘痛的教訓;企業要溝通對象從以往的員工股東或消費者,擴大至社區民眾及慈善公益等不同利害關係組團體,以及不同社會議題組織的多向溝通對話等。而解決這些風險的最好辦法只有把企業戰略與CSR完美的結合。
除了風險管控效益之外,戰略CSR更可以提升企業運營優勢。戰略CSR不同於傳統捐款式的慈善公益,而是與企業實際管理戰略充分整合,可以協助企業掌握消費市場、供應鏈、及資本市場買主的“選購偏好”和“形象溢價”等運營優勢,所以才能吸引國際企業組織陸續將CSR納入日常運營管理。
因此,企業決策者若能將自身從CEO提升為CRO的定位,將能在追求商業運營績效的基礎上,提升企業的系列社會創新價值,諸如更好的可持續風險管理能力,確保企業在快速前進中,穩定發展;提升消費市場、資本市場及供應鏈的運營優勢;促進招募嚮往自我實現的中高階幹才。
透過CRO戰略CSR的社會創新布局,企業將不僅是追求利潤的績效組織,更是兼具社會使命,可以運營資源協助解決發展問題的社會企業。而在這種理念下,慈善公益將有更大格局,企業將不僅是創造財富的工具,更是可以協助社會變革的關鍵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