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江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六)負責行業管理工作。 (八)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煤、電、油等生產要素的保障工作。 (二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主任(局長)、黨委副書記孫英俊:領導和主持縣經信委(商務局)行政全面工作;
黨委書記徐海東:領導和主持縣經信委黨委全面工作,負責重點工作的督查督辦。
黨委委員、副主任(副局長)楊建平:協助主任(局長)分管工業經濟運行、產業政策貫徹、中小企業管理、企業技術改造、對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統計、工業環保、資源綜合利用、電力行政、信息化產業行政管理工作;分管股(室):經濟運行股(中小企業管理股、投資與技術股);
黨委委員、副主任趙文善:協助主任分管機關人事、綜治維穩、信訪、招商引資、企業改制、企業房屋拆遷、企業減負、國有資產監管工作;分管股(室):企業改革與監督股、綜治維穩與安全生產股。
黨委委員、工會主席(副局長)周賽榮:主持系統工會全面工作。協助主任(局長)分管機關財務、安全生產、商品流通、食品安全、行政執法、對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生豬定點屠宰、牆材革新和散裝水泥、行業管理、成品油及石油液化氣市場監管、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工作;兼管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的部分職責。協助書記分管黨建、紀檢、宣傳、武裝、統戰、計畫生育、老幹部、關工委、工青婦、防汛、聯建共創及涉農工作;分管股(室):財審股、商務股、工會、共青團、女工委、新型牆材推廣套用辦公室、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辦公室;
餘江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餘江縣委、餘江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餘江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余發[2010號),組建餘江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掛縣商務局牌子),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職責
將原縣經濟貿易局的內外貿貨運職責交給縣交通運輸局。
(三)劃入職責
將原縣經濟貿易局、縣招商局、縣行政服務中心的行政職責,原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人員出境就業管理相關職責,全縣信息化產業的行政管理職責整合劃入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將縣糧食局由部門管理機構調整為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內設機構、副科級,對外保留牌子。
(四)加強的職責
1、貫徹產業政策和調整產業結構、指導企業和商業性金融投資方向的職能;
2、組織協調全縣信息產業在經濟運行管理中的問題,參與全縣信息產業規章和政策研究,推進信息產業結構最佳化調整的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經濟、信息化產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新型工業和信息產業發展戰略,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經濟、信息化產業的發展規劃、計畫,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推進工業經濟、信息化產業的融合。
(二)監測、分析全縣經濟、信息化產業的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三)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糧食流通和糧油儲備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進出口計畫;負責組織、協調糧油收購、銷售、儲備和質檢工作;負責審核匯總全縣糧油商品統計報表和財務報表;負責全縣糧油總量平衡,抓好糧油數量和品種的餘缺調劑,保持全縣的糧油市場穩定;
(四)研究和規划行業投資布局,指導工商企業投資和商業性銀行貸款方向;進行項目的登記備案和監督;研究擬訂利用外資有關辦法,指導工商企業利用外資。
(五)推進全縣工業、商貿、信息化產業和糧食流通渠道的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
(六)負責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定行業發展戰略、行業規劃,促進行業結構調整,掌握分析行業生產經營動態。
(七)研究和指導商貿流通體制改革,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擬訂規範流通秩序和市場規劃的規章制度;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負責市場建設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煤、電、油等生產要素的保障工作。
(九)負責對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規範企業行業規則;負責企業轉型工作;研究擬訂國有企業改革的措施、方案和企業體制改革方案;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研究培育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辦法、措施;指導中小企業的改革與發展,推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十)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和信息產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報廢汽車拆解和清潔生產促進的規範性檔案,參與擬訂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報廢汽車拆解和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
(十一)負責全縣對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等工作,綜合協調對外貿易談判的有關工作,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和海外投資,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運行過程中的有關問題。
(十二)貫徹落實國家對外開放的各項方針、政策和縣委、縣政府關於利用外來資金的工作部署;研究全縣招商引資、經濟社會合作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協調處理招商引資、經濟社會合作工作中出現的有關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我縣招商引資、經濟社會合作工作規劃和中、長期計畫。
(十三)研究擬訂電力行業規劃、規章和經濟技術發展措施;組織制定電力行業規範和技術標準,實施行業管理和監督;指導電力行業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提出電、熱價格政策方面的意見;指導農村電氣化和小電網建設規劃工作;負責全縣煤炭等能源產品的綜合平衡。
(十四)研究企業技術進步規劃,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
(十五)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資源開發、信息技術套用、電子商務推廣等社會和經濟發展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組織協調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信息化套用;協調處理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
(十六)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依法對縣屬國有企業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管理;負責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參與協調經濟運行中涉及財政、金融、稅務、統計等領域的政策性問題;做好所監管縣屬國有企業的信訪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七)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生豬定點屠宰、新型牆材推廣、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電力、煤炭、成品油和石油液化氣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縣範圍內的生豬定點屠宰、電力、煤炭、新型牆材推廣、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套用、成品油和石油液化氣市場的監督管理、行政執法等工作。
(十八)負責本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工作、黨建工作和宣傳思想工作;負責按有關規定,對本委管理的幹部進行培養、考察、選任、調配、獎懲,以加強幹部隊伍建設。
(十九)對所屬企業財務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二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內設10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黨、政、事務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文秘、會務、收發、檔案、機要、保密等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固定資產,負責機關後勤工作;負責黨建、宣傳工作,職稱評定以及計畫生育工作。
(二)經濟運行股
監測分析國家經濟運行態勢及企業經濟效益情況,跟蹤了解巨觀調控政策的執行情況,研究制定企業效益增長的措施,組織解決和反映經濟運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掌握全縣工業、內外貿的經濟運行情況,綜合分析運行態勢,編制各類相關統計報表;組織擬定全縣工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縣重點企業名單。
(三)中小企業管理股(中小企業局)
負責全縣中小企業規劃、指導和服務,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發展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縣中小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扶持政策;指導中小企業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和組織結構的調整;引導中小企業向工業園區集中,指導、規範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的各類中介組織和有關行業協會的工作,維護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負責與省、市中小企業局的對口銜接工作。
組織貫徹國家、省產業政策,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擬定行業發展戰略,行業規劃,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布局,協調行業內部關係,維護公平競爭秩序。負責與市綜合行業管理辦公室、市輕工行業管理辦公室和市銅產業發展局的對口銜接工作。
(四)投資與技術股
指導工商企業、金融機構及社會資金的投資方向;研究擬定項目備案,制度的具體措施和辦法並指導實施;對上市企業的資金投向進行監督;提出鼓勵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編制全縣技改資金的使用計畫;研究提出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裝備國產化措施;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工作;指導協調縣重點技術創新項目、重大引進技術消化、吸收等項目的實施;指導和推動技術創新機制的建設和產學研聯合;指導協調重大技術裝備項目的研製。
指導全縣工業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工業產品質量標準化工作,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推進企業質量標準體系建設和工業產品“品牌戰略”的實施,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
(五)商務股(行政審批股)
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提出維護市場流通秩序的規章制度,組織開展市場經濟秩序的整頓工作;負責地方產品對外宣傳,拓展市場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全縣的生豬定點屠宰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管工作,嚴把定點場肉製品的入市關,積極推進鄉(鎮)實施生豬定點屠宰率。
負責對外貿易方面的經營,對外經濟合作,綜合協調對外貿易談判的有關工作,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和海外投資,協調解外商投資企業運行過程中的有關問題。
將原各(股)室承辦的新型牆體材料推廣套用、促進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發展等行政審批職能調整給商務股(行政審批股),由商務股(行政審批股)負責集中辦理各項行政許可及備案事項;負責駐縣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建設和管理及相關諮詢等日常工作。
(六)企業改革與監督股
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措施方案和企業體制改革方案,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指導和協調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組織實施兼併破產;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再就業工程,指導國有企業的管理;研究提出發展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
研究提出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國有企業財產監管;對經濟運行中涉及財政、金融的政策性問題和資金情況進行分析和研究,並提出建議和意見;會同有關部門抓好企業的扭虧增盈工作;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七)綜治維穩與安全生產股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和信訪及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綜合管理全系統綜合治理、維護穩定、信訪和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綜治維穩和安全生產形勢,監督工商企業貫徹落實國家綜治、維穩、信訪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擬定綜治、維穩、信訪和安全生產工作計畫,依法行使監管職權。
(八)資源綜合利用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和信息產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報廢汽車拆解和清潔生產促進的規範性檔案,參與擬訂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報廢汽車拆解和清潔生產促進規劃;推進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和設備改造,組織協調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工作。研究擬定電力工業的行業規劃和經濟技術政策;指導電力行業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指導農村電氣化和小電網建設的規劃工作;負責成品油市場、石油液化氣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煤炭等能源產品綜合平衡。
(九)財審股
對所屬企業財務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編制企業財務指標,做好相關財務統計工作;執行國家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負責組織所屬企業的審計工作。
(十)縣糧食局(副科級)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糧食流通和糧油儲備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進出口計畫;負責組織、協調糧油收購、銷售、儲備和質檢工作;負責審核匯總全縣糧油商品統計報表和財務報表;負責全縣糧油總量平衡,抓好糧油數量和品種的餘缺調劑,保持全縣的糧油市場穩定。

人員編制

餘江縣經濟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34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3名(其中縣糧食局1名)。
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3名;縣糧食局局長1名,股級職數10名。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余江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余江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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