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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後隔一段時間再從事運動是有理由的,因為在進食及消化作用進行的初始階段,人體會將供應肌肉的血液轉調給消化系統的各個器官。
如果你在這段期間就開始做激烈的運動,人體的優先選擇便會改變而使血液流至肌肉;這種情形也會在人體承受壓力時發生,因而引發一串連鎖反應以備身體從事激烈運動(即“戰鬥或逃遁反應”)。最糟的情況通常發生在餐後不久就游泳,因為此時血液不僅必須同時供應肌肉與消化系統,它還必須使水中的身體保持一定的溫度,所以最保守的後果是:肌肉的血液供應不足而導致抽筋,暫時不能再游泳。
飯後與運動前的間隔時間長短,大半要依餐點及用量而定,其它決定性因素還包括年齡、體能條件及運動強度。假設你是一般的中年人,如果你運動前的用餐量很大,而且多半是以含有高量蛋白質及脂肪為主的食物,間隔時間應為兩小時以上;如果用餐量較少且以碳水化合物為主,間隔時間可以縮短為30分鐘至1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