頸部燒傷

頸部燒傷,屬化學物理因素所致疾病。

疾病簡介

疾病名稱:頸部燒傷
其他名稱:
疾病編碼:ICD-9:941.015 ICD-10:T20.154
所屬部位:頸部,
所屬科室:急診科,燒傷科,整形美容科
頸部為身體暴露部位,易引起燒傷,其皮膚較薄弱,組織彈性好,燒傷後易引起外觀畸形及功能障礙,輕者直接影響外貌及頭、頸部功能活動,重者可引起廣泛頦頸胸粘連,並可影響語言、咀嚼、進食、呼吸等功能,嚴重者可影響下頜、頸椎骨組織的發育以致變形。

疾病分類

化學物理因素所致疾病

診斷鑑別

1 診斷依據
1.1 有火焰燒傷或高溫液體燙傷史。
1.2 燒傷深度的判斷
1.21 Ⅰ度燒傷:傷處皮面紅、腫、痛、熱,無水皰,感覺稍過敏,皮面乾燥,無感染。局部溫度較創周皮面高。
1.22 淺Ⅱ度燒傷:傷處皮面起水皰,去水皰皮後顯露濕潤創面,創底甚紅、水腫,創面過敏、劇痛。局部溫度增高。
1.23 深Ⅱ度燒傷:有水皰但較小,水皰去皮後創面微濕、發白,有時可見有多個紅色小點或細小血管支,水腫較明顯,有疼痛,但創面感覺較遲鈍。局部溫度略低,拔毛試驗陽性。
1.24 Ⅲ度燒傷:傷部皮面蒼白或焦黃、炭化,表面乾燥,有皮革樣感,可見有栓塞的大靜脈支。

疾病治療

1 治癒標準
1.1 Ⅰ度及淺Ⅱ度創面完全癒合。
1.2 深Ⅰ度、Ⅲ度創面基本癒合,剩餘散在創面在1%以下,可望換藥痊癒。
1.3 內臟併發症基本痊癒。
2 好轉標準
2.1 嚴重燒傷、大面積燒傷、或Ⅲ度燒傷創面大部癒合,剩餘創面尚需植皮。
2.2 顏面部、手部、足部有較明顯畸形,或有其他功能障礙,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尚需整形治療。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