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幹部禁菸

從這個意義上說,要求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絕非事無巨細的小題大做,而是事關作風建設的務實之舉。 繼此前中辦、國辦通知要求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不少省市也將陸續出台禁菸控煙的條例、法規,多地官員感到了自上而下的壓力。 其實,領導幹部帶頭禁菸的關鍵,似乎應該在風氣的養成上,在於激發出官員的個體能動性上。

禁菸背景

習近平曾告誡領導者要有“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自覺,要有“治大國如烹小鮮”的態度,絲毫不敢懈怠,絲毫不敢馬虎。
2003年,中國簽署了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按約定中國應於2011年實現所有室內公共場所等100%禁菸,期間衛生部和部分城市也出台相關法規,但執行情況並不理想。簽署國際控煙公約10年,全球菸草產品銷量下降10%,中國上升了41.8%,增速全球最高。2012年中國菸草全行業工商稅利8649億元,同比增長15.7%。支撐起捲菸製造業營收基礎的是中高檔捲菸,2007年中高檔煙產量占比大約為30%,到2012年10月這一比重值已高達69.1%。 調查顯示,中國3類有二手菸影響的人群中,男性公務員吸菸率最高,達到61.0%,其次是男性教師吸菸率50.2%、男性醫生吸菸率47.3%。多位專家認為,中央禁菸新規將給中國的控煙禁菸事業帶來一個全新局面,其中要求“領導幹部帶頭”這一點抓住了問題的關鍵。
雖然中國室內公共場所實行全面無煙的時間已久,但收效甚微。從已經出台地方控煙條例的多個城市的經驗來看,發現了某些領導幹部在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冒煙”,卻無人敢勸阻、無人敢處罰,這種情況削弱了條例的執行力,也“從上至下”地忽視了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無煙規定。截至2013年,中國尚無一部國家層面的控煙大法出台,嚴重製約了控煙履約工作,圖形警語上煙盒包裝、菸草業廣告贊助、菸草稅率過低等問題都沒有解決。
《菸草控制公約》實施準則規定,締約方應在公約生效後5年內出台國家層面的無煙立法。按照中國政府的履約承諾,2011年應該出台國家層面的無煙立法。但在2012年進展報告中,中國只在醫療和教育系統禁止吸菸。室內工作場所禁止吸菸的落實情況很不樂觀。截至2013年,中國只有上海、杭州、哈爾濱、天津、廣州、蘭州、青島、深圳等8個城市出台了由人大批准的禁止在室內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吸菸的法規。

禁菸要求

2013年12月29日《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各級領導幹部不得在學校、醫院、體育場館、公共文化場館、公共運輸工具等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吸菸。公務活動承辦單位不得提供菸草製品,公務活動參加人員不得吸菸、敬煙、勸煙,嚴禁使用或變相使用公款支付菸草消費開支。機關內部禁止銷售或提供菸草製品,禁止菸草廣告,傳達室、會議室、樓道、食堂、洗手間等場所要張貼醒目的禁菸標識,鼓勵吸菸職工戒菸。要求領導幹部積極宣傳禁菸控煙的教育和引導,督促公共場所經營者設定醒目的禁止吸菸警語和標誌,及時勸阻和制止他人違規在公共場所吸菸。《通知》明確規定,領導幹部要主動接受民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各級黨政機關要加強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在公共場所吸菸的領導幹部,要給予批評教育,造成惡劣影響的,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規定,中國小、網咖、體育場等八大類場所全面禁菸,餐館、酒店、娛樂場所四大類區域限制吸菸,蘭州進入“全面控煙”時代。2014年3月1日實施《長春市防止菸草煙霧危害辦法》,規定更細、力度更大:公務員不在公共場所和公眾面前吸菸,醫生不在患者面前吸菸,教師不在學生面前吸菸,家長不在孩子面前吸菸,任何人不得在婦女、兒童和老年人集中活動的區域吸菸。向未成年人銷售菸草製品將處以最高3萬元的重罰。
北京市計畫2015年室內全面禁菸。不少省市也將陸續出台關於禁菸控煙的條例、法規。

意義影響

禁止領導幹部在公共場所吸菸,戒除的是生活陋習,體現的是社會管理者對規章制度的敬畏與遵守,不僅是政風對民風的引領,維護誠實守信的政府形象,也是對防治污染、保護環境的實踐。
領導幹部禁菸,摒棄的是奢靡之風和潛在的腐敗風險。市場上高檔煙價格動輒上千,單靠工資肯定難以為繼,就給了一些鑽營者可乘之機。高檔煙背後隱藏的腐敗已經不是新鮮事,原南京市江寧區房產局局長周久耕抽天價煙被輿論監督,最後曝出其貪腐事實就是一個側影。

公眾評價

由中央“兩辦”發文,專門就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事宜作出規定,實屬罕見。這既表明中央高層堅決禁菸的決心和誠意,也凸顯從嚴治吏的微管理思維,契合大勢,順應民心。從人們司空見慣的吸菸陋習抓起,不僅有利於官員對引領社會文明風尚的率先垂範,更有助於其帶頭遵紀守規的規則意識提升。
就“禁止吸菸”而言,儘管其不過是生活小節,但要真正做到並非易事。且不說現實生活中一些“癮君子”的戒菸之難,由於官員多有機會出入公共場所,並有迎來送往和集體議事的現實需要,一些人早已習慣於在“吞雲吐霧”中行事與決策,再加上他們並不缺乏名貴好煙,“禁止吸菸”無疑是對其“自律”意識和矯正陋習的意志力考驗。從這個意義上說,要求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絕非事無巨細的小題大做,而是事關作風建設的務實之舉。
人民網觀點認為,禁菸控煙有望迎來“黃金期”。繼此前中辦、國辦通知要求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不少省市也將陸續出台禁菸控煙的條例、法規,多地官員感到了自上而下的壓力。安徽一位“一天兩包煙”的縣委書記稱,上級讓他立即戒菸。專家們表示,從細微處抓領導幹部作風問題,體現出了一種“微管理”思維。
如果領導幹部本身就吸菸,上行下效,風氣所及,相關的禁菸控煙制度,往往會因為這種“梗阻”而流於形式。很多時候,不過是一紙虛文而已,說過就說過了,沒有誰特別在意。這也使得中國十年控煙路,一路走來一路艱難。可見,本次兩辦要求領導幹部帶頭禁菸,確實抓住了十年控煙推進難的關鍵點。
領導幹部帶頭禁菸,這一制度固然有剛性的一面,比如,違反了這一規定,即可能面臨輿論質疑、民眾監督乃至上級問責等等。官員還可能會因此搭上個人事業前程等不確定風險,更有甚者,像原南京市江寧區房產局局長周久耕那樣,還會因為“天價煙”事件落馬。而這樣的“高壓線”,一般性的倡導顯然難以企及。
不過,僅僅指望民眾舉報、上級問責,似乎並不足以完全管住領導幹部“手指間的腐敗”。一方面,官員往往有足夠的辦法規避、遮掩個體吸菸行為,依舊青煙繚繞於深深庭院;另一方面,對於數目如此龐大的官員群體,僅僅依賴全覆蓋的監督問責,相應產生的行政成本也未免過高,“誰來執行”是一個問題。
其實,領導幹部帶頭禁菸的關鍵,似乎應該在風氣的養成上,在於激發出官員的個體能動性上。官員應該從制度約束出發,主動修正自己的行為,嚴格要求自己,率先垂範,以身作則,進而養成風氣。外部的剛性規定,應該通過個體的內省來產生作用。如此,既可以作為一種“官箴”,也可作為影響社會的律令。
領導幹部自身不僅僅是被約束的對象,更應該是推動這種約束力的重要推手。事實上,這也是中央規定中“帶頭”的深意所在。有了這樣的“帶頭”,也就相應的形成了某種社會共識,而“誰來執行”的難題也就順理成章得以破解。這種“內生性”推動,在改革進入深水區的當下,也格外值得珍視。
從更開闊的視野看,此前中央八項規定出台以來,無論是厲行節約反對浪費,還是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或者是節日有關不送禮的禁令,等等,這些一般公眾眼中的“細節”、專家所說的“微管理”,其實都傳遞出同樣由內而外的信號。即便從現代政治運行的倫理看,領導幹部這種率先垂範的作用,同樣不可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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