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招標管理

2.審查有關招標文書的內容是否完整、嚴密,有關條款規定是否得到切實遵守。 3.監督招標方式的選擇是否合理。 4.審查招標採購的價格是否合理。

1.監督招標過程和招標標準是否符合“公開選購、公平競爭、公正交易”的原則,確定在招標開標評標定標過程中有無違反規定程式、私自與供貨商串通、泄露招標信息等情況。
2.審查有關招標文書的內容是否完整、嚴密,有關條款規定是否得到切實遵守。
3.監督招標方式的選擇是否合理。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審查對外發布的招標信息是否全面、準確,發布範圍是否具有廣泛性,參與招標的投標人是否合格;採用邀請招標的,審查接受邀請的投標單位是否具有良好信譽、資質和財務狀況,是否邀請至少三個以上投標人參加;採用議標採購方式的,審查所採購的物資是否確實沒有供方投標、沒有合格投標者、因技術複雜或性質特殊不能詳細確定規格或具體要求、採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各組織緊急需要、不能預先計算出價格等,參加議標的單位是否在兩家以上。
4.審查招標採購的價格是否合理。復驗標底價格,對編制標底工作底稿所載明的物資數量、價格、人工耗費、各項其他費用及稅金等進行覆核、驗算;審查最高採購限價的合理性和公允性;對於不能編制標底的招標物資或採用議標方式招標的,可根據市場行情對標的進行合理的價位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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