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韶關市湞江區地方稅務局連續多年來先後被韶關市委宣傳部、紀委、區委、區政府、省地稅局和市地稅局評為省、市、區的“先進單位”或“文明單位”。
機構設定
管理一股:負責湞江河、北江河以東的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全區貨物運輸企業自開票納稅人及其他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的日常稅收管理和檢查工作。
管理二股:負責小島至犁市鎮以南的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的日常稅收管理和檢查工作。
犁市分局:負責犁市、花坪兩鎮範圍內的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的日常稅收管理和檢查工作。
計財徵收股(辦稅服務大廳):負責各種地方稅費及社會保險費的申報徵收入庫、編制稅收計會統及征管報表、稅收票證的使用管理、發票銷售保管及領用存統計管理、門前發票的開具、計算機和網路維護等有關工作。
辦公室:負責局內稅收宣傳、公文處理、稅收調研、文秘綜合、檔案管理、信訪工作、後勤接待、財務管理、資產管理以及開具有關證明等局內工作。
門市發票窗:負責轄區範圍內臨時從事生產經營取得應稅收入或發生應稅行為的納稅人所需的服務發票的開具工作及地方各稅費的申報徵收工作。
運輸發票窗:負責轄區範圍內提供公路、內河貨物運輸勞務的單位和個人所需的代開貨物運輸發票的開具工作及地方各稅費的申報徵收工作。
稅款徵收窗:負責轄區範圍內的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的各種地方稅費申報、徵收、入庫工作。
社保徵收窗:負責轄區範圍內的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負有繳費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的社會保險基金申報、徵收、入庫工作。
個人所得稅專窗(年所得12萬元以上):負責受理轄區範圍內個人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的申報、徵收、入庫工作。
領導信息
區局黨組書記、局長(陳金彪)——主管全面工作
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官定忠)— — 分管管理一股、管理二股
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麗達)——分管辦公室、計畫徵收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