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外事僑務局

主要職能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本市外事、僑務、港澳工作的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4、組織接待來韶關訪問的外國友好人士以及其他重要來賓,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絡接待工作,承辦市領導的對外接待事宜。 11、協同新聞媒體做好對外宣傳工作,聯繫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做好海外僑務工作。

簡介

韶關市外事僑務局位於韶關市風度北路125號市政府大樓十二樓,是韶關市人民政府負責主管全市外事僑務工作,負責辦理華僑和歸僑、僑眷事務的職能部門,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僑務及對外工作方針、政策,維護華僑、港澳同胞以及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因公出國(境)簽證管理;處理對外官方、半官方和重要民間往來交流事宜。韶關市外事僑務局內設辦公室、僑務科、港澳事務科、簽證科和宣傳聯絡科五個科室,同時掛韶關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和韶關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本市外事、僑務、港澳工作的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管理、指導、協調處理涉及港澳的事務,了解和掌握國際及港澳地區重大經濟信息,並提出有關措施和建議。
3、協調指導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的重要外事活動和有關業務,監督執行外事紀律,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涉外事件。
4、組織接待來韶關訪問的外國友好人士以及其他重要來賓,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絡接待工作,承辦市領導的對外接待事宜。
5、負責因公臨時出訪管理工作,承辦審批、審核本市範圍內的單位派遣團(組)出國、赴港澳地區和邀請外國人來韶關訪問的有關事項,辦理因公出國、赴港澳人員的護照、通行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
6、承擔對外民間交流和締結友好城市的聯絡、管理工作,管理全市涉外的官方、半官方和重要的民間來往事宜。
7、依法保護華僑、歸僑、僑眷、港澳同胞的合法權益,做好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組織歸僑、僑眷的聯誼活動。
8、負責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款物的受理、報批、管理以及監督工作。
9、參與引進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的資金、人才、技術工作,並對已引進的重點僑資項目進行跟蹤服務,指導和扶持歸僑、僑眷創辦企業等經濟實體。
10、做好歸僑、難僑的扶貧、救濟工作。
11、協同新聞媒體做好對外宣傳工作,聯繫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做好海外僑務工作。
12、負責“韶關市榮譽市民”的審核、報批及聯絡工作。
13、在省、市對台工作方針、政策指導下,通過僑務工作渠道積極參與開展對台工作。
14、負責來韶從事公務活動的外國記者的接待和管理。
15、承辦市人民政府以及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省人民政府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和省人民對外友好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財務、政務公開、計畫生育、接待和人事管理、機制編制、紀檢監察、黨群等工作;承辦人大議案、政協提案工作。
簽證科:負責辦理全市因公出國和赴港澳地區的審批、審核、呈報工作,以及因公出訪護照(通行證)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市重大外事活動的統籌、組織、指導和協調工作;負責外賓來韶訪問的邀請、報批、組織、協調、聯絡工作;負責辦理市領導對外交往的有關事宜;負責指導、監督和檢查全市外事紀律的執行情況。
僑務科: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僑務政策、法規的貫徹與實施,依法維護華僑、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負責華僑、華人、歸僑、僑眷及其眷屬的來信來訪;協助解決歸僑、僑眷子女的就業、入學問題;負責做好華僑、華人、知名人士、社團的聯絡接待工作以及新移民工作;負責僑務對台、僑務扶貧工作;承辦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工作;協同做好引進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的資金、技術和人才工作並做好跟蹤服務。
宣傳聯絡科:負責並指導全市外事僑務對外宣傳工作,出版發行僑刊;負責外事僑務的調研、信息工作;承擔對外民間交流和締結友好城市的聯絡、管理工作;接待和管理來韶從事公務活動的外國記者;負責管理和協調本市涉外官方、半官方和重要的民間往來事宜;負責“韶關市榮譽市民”的審核、報批及聯絡工作;承擔韶關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的日常工作。
港澳事務科:開展與促進我市與港澳地區的聯繫與交往,引導韶港澳民間溝通合作,促進我市與港澳各領域的交流合作;指導、協調和處理涉及港澳的事務,維護港澳同胞的合法權益;做好港澳地區貴賓訪韶的接待和聯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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