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韶山市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有幹部職工48人,平均年齡36歲,其中大專(含)以上學歷45人,下設5個機關科室,2個稅務分局,1個稽查局,1個辦稅服務廳,負責韶山210平方公里4鄉3鎮10萬人口2191戶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地方稅收征管工作。
工作職能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國家稅務總局、省地方稅務局和湘潭市地方稅務局、韶山市人民政府的指示、決定,對上述領導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
二、正確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及上級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制訂具體的實施方法。
三、根據上級地稅機關的工作要點,研究制訂本局發展規範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根據上級地稅機關和市人民政府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和下達本局的年度稅收計畫,組織各項收入,完成稅收任務。
五、根據上級的統一部署,積極探索和推進稅收征管改革。
六、開展稅法宣傳,提高公民的納稅意識,改善征納關係;幫助企業開展生產,提高經濟效益,培植地方稅源。
七、負責監督檢查本局工作人員的稅收執法情況,改變、糾正不當的處理意見和擅自越權減免稅收、違反稅收政策的行為。
八、依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的規定,任免、調配、培訓、考核和獎懲幹部職工。
九、負責本局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
十、有計畫地組織開展稅收理論與政策調查研究工作。
十一、行使市人民政府、上級地稅機關賦予的其他職權,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市政協委員提案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1、辦公室負責日常政務、文秘、檔案、稅收宣傳、後勤管理工作。
2、人教監審科負責人事任免、教育培訓、執法監察、內部審計工作。
3、計財科稅收會統、稅源分析、經費管理、稅收票證、協調管理。
4、稅政科負責費金管理、稅種管理、涉外稅收、政策法規工作。
5、征管科負責稅收徵收管理、發票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
6、辦稅服務廳負責辦理稅務登記、稅費徵收、發票的購銷等業務。
7、稽查局查處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
8、第一稅務徵收分局負責韶山鄉、大坪鄉、楊林鄉、如意鎮的稅收征管。
9、第二稅務徵收分局負責清溪鎮、銀田鎮、永義鄉的稅收征管。
領導成員
崔 智黨組書記、局 長
統籌管理全局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分管二分局、征管、辦稅服務廳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分管計財、稅政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分管人教監察、黨團共青婦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分管辦公室、稽查局、一分局工作